陳軍急忙打斷她:“警察同志,你別聽她胡說!我們是夫妻,夫妻之間吵架動手不是很正常嗎?她婚內出軌,跟別的男人同居了好幾年,我都沒追究她,她倒反咬一口!”
老警察抬起手,制止了陳軍的話,他走到麗麗面前,蹲下來,仔細看了看她臉上的傷,腫起的左眼,裂開的嘴角,還有她撩起袖子露出的手臂上的淤青。
他的表情沒有太大的變化,但他的目光變得嚴肅了許多,他站起來,轉向陳軍,語氣依然平靜,但多了一絲冷意:
“不管是不是夫妻,把人打成這樣,都是違法的,你們兩個,跟我回派出所做個筆錄。”
秀英的臉色變了,她沒有想到警察會首接要求他們去派出所。
她連忙賠著笑臉,語氣裡帶著一絲討好的意味:“警察同志,沒必要吧?她們真的是兩口子吵架,家務事,我們自己解決就行了,不勞煩你們,咱們不佔用公共資源,警察同志,您請回吧!”
“家務事?”
老警察的聲音陡然提高了一些,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威嚴!
“把人打成這樣,叫家務事?你跟我回派出所說清楚。”
陳軍的臉色徹底沉了下來。他知道再糾纏下去對自己沒有好處,咬了咬牙,瞪了麗麗一眼,那一眼裡帶著赤裸裸的威脅——你等著。
然後他跟著警察走了出去,秀英跟在後面,嘴裡還在嘟囔著“真的是家務事”“兩口子吵架很正常”之類的話,但警察沒有理她。
麗麗也跟著去了派出所,她坐在派出所的長椅上,做筆錄的時候,把事情的經過從頭到尾說了一遍:陳軍和秀英如何在街上堵她,如何強行闖入她家,如何控制她的人身自由,如何逼她去夜店陪酒,如何毆打她逼她交出賣房款。
她說得很慢,聲音沙啞,但條理清晰,每一個細節都講得很清楚,做筆錄的年輕警察一邊聽一邊記錄,不時抬頭看她一眼,目光裡帶著同情。
做完筆錄之後,老警察走過來,坐在她對面,沉默了片刻,然後開口說了一句:“你跟你丈夫,在法律上還是夫妻關係,對吧?”
麗麗點了點頭。老警察繼續說:“那我就跟你首說了,你們這種情況,在法律上確實比較複雜。你們是夫妻,他闖入你家,在法律上很難認定為‘非法侵入’,因為你們是共同居住的關係。”
“他打你,這個我們可以處理,但如果傷情鑑定達不到輕傷標準,最多也就是治安拘留幾天。”
“至於賣房款的問題,房子如果是你們婚後購買的,或者他能夠證明購房資金來源於婚後共同收入,那這套房子很可能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你單方面出售房產、轉移房款的行為,在法律上確實存在爭議!他可以去法院起訴你,要求分割售房款。”
麗麗聽著,心裡頭像有一塊石頭在慢慢地往下沉。
她看著老警察,聲音沙啞地問了一句:“那我該怎麼辦?”
老警察看著她,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了一句:“我能給你的建議是,儘快去法院起訴離婚,在離婚訴訟中,你可以主張家庭暴力和非法拘禁的事實,要求法院在財產分割上對你予以傾斜。”
“同時,你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他接近你,但在離婚判決生效之前,你們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他依然有權主張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
麗麗低下頭,看著自己那雙因為緊張而絞在一起的手,沉默了很久。
然後她抬起頭,對老警察說了一句:“謝謝您。”
老警察點了點頭,站起來,拍了拍她的肩膀,說了一句:“保護好自己,有什麼事,隨時報警。”
麗麗從派出所走出來的時候,天己經快亮了,東方的天際泛起了一抹魚肚白,街上的路燈還沒有熄滅,在晨曦中散發著一種昏黃而疲憊的光。
她站在派出所門口的臺階上,看著那條空蕩蕩的街道,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地撥出來,她知道,陳軍很快就會被放出來。
他們母子倆不會善罷甘休,他們一定會再來找她。她必須在那之前,離開這個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