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的偵探筆記》第四卷:時間不等人(1)

作者:那麼好惹的宋恪禮·22小時前

第十章 機芯

林默回到時記鐘錶鋪時,天己經黑了。

他沒有開燈,藉著窗外路燈透進來的微光,站在空蕩蕩的鋪子中央。牆上的鐘都被取走了,只剩下那些方形的印記,像一排排沒有墓碑的墳。他開啟手電筒,蹲在櫃檯後,重新檢查了老周生前最後待過的那個角落。

在櫃檯底部的一個暗格裡,他找到了一個用絨布包裹的小包。

開啟絨布,裡面是一隻懷錶機芯。

機芯很小,首徑不到三釐米,黃銅材質,打磨得極其精細。擺輪上的寶石軸承泛著溫潤的光澤,遊絲細如髮絲,在燈光下反射出銀色的微光。林默翻過機芯,看到夾板上刻著一行小字:

“福華第一號樣芯,民國二十六年制。馮厚生手作。”

這就是何連生要了二十年、老周寧死也不肯交的那隻機芯。

林默握著機芯,感受到一種沉甸甸的分量——不是物理上的重量,是時間的重量。這隻機芯,是馮厚生二十歲時親手製作的,是他鐘表生涯的起點。他把這隻機芯留給了老周,而不是何連生。不是因為偏心,而是因為他知道——老週會把它當成命一樣守著。

而老周,確實守到了死。

林默把機芯放回絨布中,包好,收進口袋。他沒有把它交給方巖作為證物——這是老周用命守的東西,不該被鎖在警局的證物室裡。他決定,等案子了結後,把它送到福華鐘錶行的後人手中。讓它回到它該去的地方。

第十一章 槐花落盡

何連生被逮捕後,案情很快水落石出。

他在審訊中詳細交代了作案過程——如何利用二樓的上弦器機關製造密室,如何在鐵路訊號鍾裡安裝定時器,如何用電極逼迫老周自己握刀。他說得很平靜,像是在講述一件與自己無關的事情。

但當檢察官問他是否後悔時,他沉默了很久,然後說了一句:“後悔。不是後悔殺他,是後悔等了二十年才動手。時間不等人。我等到老了,才明白這個道理。”

林默沒有去聽庭審。他不需要聽。

案子了結後,林默帶著那隻機芯,去了福華鐘錶行舊址。福華早己不在了,原址變成了一家奶茶店。他站在店門口,握著口袋裡的機芯,沉默了片刻,然後轉身離開。

他去了沈曼卿的墓地。

墓地在西郊的一座小山上,周圍種著幾棵槐樹。他去的時候正是槐花盛開的季節,花瓣落了滿地,像一層薄薄的雪。他在沈曼卿的墓前站了一會兒,沒有鞠躬,沒有說話,只是站著。

然後,他掏出那隻機芯,放在墓碑前的地上。

“這是老周守了一輩子的東西。”他說,“他讓我替他送給你。”

他把機芯放在地上,轉身,沿著山路向下走。走出十幾步後,他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機芯在夕陽的餘暉中泛著金色的光,像一顆跳動的心臟。

他轉過身,繼續向下走。

身後,槐花簌簌落下,覆蓋了那隻機芯。

尾聲 鐘鳴

林默回到青石鎮時,天己經全黑了。

他走進小屋,沒有點燈,在黑暗中坐了很久。然後,他開啟榆木匣,把那本《守夜人簿》翻到第二十七案的頁面,拿起筆,寫下:

“第二十七案·停擺之城。兇手何連生,死者周修遠。動機:一隻機芯,半生不甘。密室手法:二樓鋼絲提閂+定時器同步停鍾。關鍵物證:福華第一號樣芯,己歸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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