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馮景軒的更樓之夜
林默在打更埠的第三天,方巖傳來一份新發現的檔案——民國二十六年洛城警察局的詢問筆錄,被歸類在“遺失物品”卷宗裡,封面寫著“打更埠更樓失竊案”。
報案人是耿鑼。丟失物品是一隻銀殼懷錶,表背刻“寅初贈寅三”。筆錄中有一段話引起了林默的注意:
“問:你懷疑是誰偷的?
答:我不懷疑。我知道是誰。是馮先生的人。他們來更樓搜查,說找一樣‘時官的信物’。我說沒有。他們不信,翻遍了更樓,最後拿走了我師父留給我的懷錶。
問:你為什麼不去告他?
答:告不倒。馮先生在洛城手眼通天。我只能等。等一個能替我討回來的人。”
林默放下筆錄,望向窗外。馮景軒的人來過更樓,拿走了耿鑼師父留給他的懷錶。他們要找的“時官的信物”,是什麼?
他想起那隻埋在老榆樹根下的鐵盒——盒裡的懷錶,錶盤上點著一粒硃砂。那隻表,不是耿鑼被偷的那隻。那隻表,是耿鑼後來重新做的。他把“寅時三刻”刻在了錶盤上,埋在了樹下,留給了後來的人。
而馮景軒要找的“時官的信物”,也許根本不是一隻懷錶——而是一個“守時的人”。耿鑼就是那個人。他守了五十年更,把“寅時三刻”釘在了青江上空,讓所有不該被收走的人,都留在了那一刻。
馮景軒沒有找到他要的東西。但他殺了雲秋,殺了那些不肯入夥的人。他以為他贏了。
但他沒有。
因為耿鑼還活著。更樓還在響。寅時三刻,還在。
第八章 時官的真相
林默又去了一次更樓的神龕。
他重新檢查了那塊“恭迎時官”的木牌。木牌背面,有一行極小的字,被香火燻得幾乎無法辨認。他用溼布輕輕擦拭,字跡逐漸顯現出來:
“時官非神,非鬼,非人。時官者,守時之人也。守一刻,則一刻不亂;守一時,則一時不崩。守一生,則一生不負。”
林默的手指停在“守一生,則一生不負”這幾個字上。
時官不是神。是人。是那些守時的人——守燈塔的、守鐘錶的、守渡口的、守更樓的。他們用自己的生命,守住了一個刻度,讓時間在那個刻度上,不至於崩塌。
耿鑼守了五十年。他守住了寅時三刻。他守住了和雲秋的約定。他守住了打更埠的每一個夜晚。
現在,他守完了。
輪到林默了。
第九章 最後一趟更
林默決定替耿鑼報最後一趟更。
他不會敲鑼。但他會吹哨。他站在更樓上,掏出那枚銅哨,在寅時三刻——凌晨三點西十五分——吹了三聲。
哨聲在夜風中傳出很遠,越過青江,越過打更埠的屋頂,越過沉睡的田野。
他放下銅哨,站在更樓上,望著夜色中的青江。
江面上,彷彿有一艘船正緩緩駛來。船頭站著一個穿灰布衫的男子,手持摺扇;船尾站著一個提銅鑼的壯漢,笑容爽朗。
。手揮了揮,默林的上樓更著對,頭起抬人兩,時下樓更過經船
。游下了向駛,前向續繼船,後然
。向方的口渡時向駛
。中夜在失消船艘那著,上樓更在站默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