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砸下來時,沈越剛走過三十里鋪。
他沒有傘,沒有斗笠,就一件破短褐,溼透了貼在身上,像層第二層皮。燒火棍別在腰後,包袱裡的玉璽沉甸甸地墜著肩膀,每走一步都往骨頭裡硌。
路邊有個破土地廟,裡頭縮著五六個流民,看見他,眼神發直——不是因為怕,是因為餓。他們盯著沈越的包袱,像盯著一塊會走路的肉。
沈越沒進去,從懷裡摸出那個布包。馬皇后給的燒餅,硬得像石頭,他掰了一半,扔給廟門口一個小孩。小孩接住,連謝謝都忘了說,埋頭就啃。
“南邊來的?”沈越問。
“是……是。”一個老漢縮在牆角,聲音嘶啞,“鳳陽府鬧蝗,莊稼沒了,聽說沈家村有活神仙,能活命……我們就往這兒走。”
沈越沒說話,把剩下的半塊餅塞回懷裡,轉身又走進雨裡。
泥路成了泥河,他深一腳淺一腳,像個移動的泥樁子。雨鞭子似的抽在臉上,他眯著眼,忽然想起第43章看到的那個畫面——胡惟庸的笑容,臺階上的血。
那血是紅的,和這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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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村的路口,老槐樹在暴雨裡瘋狂搖晃。
但樹下沒停馬車,停的是四輛帶棚的騾車,車轅上插著旗——藍底紅邊,中間一個“戶”字。不是商隊,不是貨郎,是官車。
沈越眉頭皺了皺,繞過騾車,往破廟走。廟門口站著兩個穿皂衣的差役,手裡拎著水火棍,正抖身上的雨,見有人來,橫棍一攔。
“幹什麼的!”
“種地的。”沈越說,“回家。”
“回家?”差役上下打量他,忽然笑了,笑得露出一口黃牙,“你就是那個沈越?哈!周大人正找你!進去!”
廟裡站著個穿綠袍的官員,三十來歲,白淨臉,腰間掛著戶部的牙牌,手裡捏著一撮棉籽,在油燈下翻來覆去地看。聽到動靜,他轉過頭,目光在沈越身上停了三息,從腳上的泥看到臉上的雨痕,最後落在那個破包袱上。
“你就是沈越?”
沈越沒答。他的目光掃過廟裡——稻草堆被掀了,裝棉種的陶罐打翻在地,棉籽撒了一地;劉大被繩子捆著,嘴角帶血,臉腫了半邊;李萬貫縮在牆角,綢緞袍子沾滿了泥,不敢抬頭。
白圍脖帶著鴨群縮在廟後,嘎嘎叫了兩聲,被差役一腳踢翻的破盆嚇得不敢出聲。
“本官周德興,”綠袍官員把棉籽往地上一扔,從袖子裡抽出一卷黃綾公文,抖開,聲音拔得像公雞打鳴,“應天府戶房書辦,奉胡相鈞令,戶部堂官聯署,徵沈棉為皇貢!”
他往前跨了一步,靴底碾在一粒棉籽上,咯吱一聲:
“沈棉者,祥瑞也。陛下聖明,欲以之彰顯洪武文治。自今日起,沈家村及關聯十三處棉田所產之棉,一律徵為貢品,由官府統一收購,每斤五十文!不得私賣,不得囤積,違者以抗貢論處,滿門抄斬!”
五十文。
沈越知道市價。去年李萬貫收,是三百文一斤。今年棉災剛過,產量少,市價漲到五百文。五十文,連棉農的成本都不夠,更別說換糧過冬。
“不賣。”沈越說。
周德興像是沒聽清,耳朵往前湊了湊:“你說什麼?”
“我說,”沈越從地上撿起那撮被扔的棉籽,吹了吹上面的灰,一粒一粒在掌心數,“不賣。我的棉花,我的地,我的種子。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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