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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生活並不比離開王府輕鬆。
舊院屋頂漏雨,幾名從前的學生聽聞我回來,想出錢修繕,我都拒絕了,只賣掉一套婚前留下的玉器,請匠人換了梁木。
夜裡雨落在新瓦上,我仍會在子時醒來。
那是蕭絕從書房回寢院的時辰。
我有兩次走到門邊,聽見外面只有雨聲,才想起這裡沒有人需要我替他留燈。
第五日,蕭絕命人送來一座城東宅院、四箱金銀和兩處田莊的地契。
隨行內侍說,王爺知道舊院不宜居住,這些不是賞賜,只是夫妻間應有的安置。
我翻開地契,最後一頁寫著,宅院護衛仍由王府調派。
院門、車馬、來往訪客,依舊會在他的眼皮底下。
我合上地契。
“原樣送回。”
內侍不敢接,只說王爺交代過,若我不要,便直接記入我名下。
我提筆在契書上寫下拒領二字,落款後送往京兆府備案。
蕭絕當日下午便來了。
他踏進修到一半的院子,抬頭看了看裸露的梁木,臉色難看。
“你寧願賣自己的東西,也不用本王給的銀子?”
“這是我的院子。”
“本王送你的宅子,也是你的。”
“守門的人聽誰的?”
他看著我,片刻後道:“你獨居在外,總要有人護著。”
我將備案文書交給等候在旁的衙役。
衙役驗過印章,當場收走地契副本。
這件事從此不再由他一句話更改。
蕭絕的手壓在石桌邊緣,指節繃得發白。
“你一定要分得這麼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