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把我留在狼群,我從山裡殺回來了》第十四章 趙警官讓我立刻轉移(1)

作者:十六朝·22小時前

第十四章

趙警官讓我立刻轉移。

我卻盯著照片問:“花是誰送進來的?”

護士檢視登記:“一個戴口罩的女人,自稱花店員工。”

醫院錄影顯示,她離開時換了外套,進入地下車庫後消失。

沈曼妮早有準備。

江屹沉聲說:“去我安排的安全住所。”

我搖頭:“今晚沈氏臨時股東會,她一定會出現。”

會上將表決解除沈建國職務,並追認向警方提交洩密證據。

只要銷燬載體,沈曼妮就可能製造證據爭議。

趙警官同意加強保護,但嚴肅提醒:

“不得主動誘導她犯罪,更不能私自控制人。發現情況立即撤離。”

晚上七點,我進入沈氏大廈。

警方先檢查消防通道,安保給每名服務人員重新驗明身份。

原始載體也早已製作司法映象,轉移到異地保管。

我們等的不是她犯罪,而是防止她繼續傷人。

股東會上,沈建國沒有為自己爭取。

他舉手贊成罷免,還公開道歉:“是我的失職把公司和家人都推到今天。”

一名小股東追問:“你現在認錯,公司損失就能回來嗎?”

沈建國放下表決牌:“不能。所以我接受追責,也不再以董事長身份阻攔調查。”

表決透過那一刻,整棟樓突然斷電。

應急燈亮起,檔案室的火警同時報警。

保安趕去檢視,監控裡閃過一個清潔工身影。

我一眼認出那雙鞋。

“她在十三樓。”我對趙警官說。

消防系統顯示報警點沒有溫度變化,顯然有人故意製造混亂。

趙警官立刻讓保安停止盲目疏散,避免她趁人群混雜接近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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