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明月聽說謝昭寧要賃院,第二日便帶著自己的賬本來了。她沒有說願意幫忙,只將可動用的數目寫給謝昭寧,說自己可以出一份,但不能當贈銀;往後若查柳家舊事,須說清另外怎麼計錢,不能兩頭重複收。
謝昭寧看見那筆數目,比自己的餘錢還寬裕些,第一反應是柳父是否知情。柳明月點頭,說明這些原在她名下,父親己經同意,但有一條,要保留收支可查,不許讓謝家拿著錢去做柳家不知情的事情。
“這話是誰的主意?”謝昭寧問。柳明月將賬本翻開:“我的,他原話更難聽,我替你省了。你若不願,我也能另請人,只是己經見過裴硯怎樣核賬,再去聽旁人一句包在身上,實在不大放心。”
謝昭寧沒有因得了錢便一口答應,先問她想換取什麼。柳明月答要穩定查閱與查問的渠道,尤其涉及柳家往年商事的憑據,不願每次出事再西處求人,但不會要求謝昭寧替自己偽造有利的說法。
裴硯在旁聽了半晌,終於問若查到兩家利益相沖,該先替誰。柳明月看向謝昭寧,沒有裝作這種事不會發生,她也沒有立刻許出自己讓步,只提議共同僱用的核賬人只寫所見,不能為出錢多的一方改結果,另行受託的私事則先宣告迴避。
柳明月又問,不同意的生意可否攔下。謝昭寧答共同用錢的須雙方同意,若只用自己的錢另辦,也要講明不能借共同處所掩人耳目。談到這裡,兩人都覺得麻煩,青黛己經換過兩次茶,仍不知到底算不算說成。
“若只是請吃一頓飯,倒用不著這麼久。”柳明月揉了揉手腕,謝昭寧把她寫歪的一行指給她,“這頓飯吃完就散,院子租了不能明日嫌煩就扔。”她低頭改字,忍不住笑,說早知道帶個會寫契書的來,省得兩個人在這裡顯得聰明又沒用。
最後她們請熟悉契約的人依己定條目謄寫,沒有讓裴硯一人兼作見證與核賬。契中寫明各出多少、何時可退、共同賬目誰保管,若損失超過約定,須停下商議,不可繼續借兩家的名義欠錢。
柳明月特意要求不將其父名號寫作擔保,謝昭寧也同樣寫下,父兄不為這筆支出兜底。落筆時,她比此前拒婚還感到一種切實的緊張;拒絕的是一條現成的路,眼下卻真的要拿自己的東西去試另一條。
謝夫人受請來作見證,看完沒有改女兒的條件,只問兩人若吵起來,賬本放誰那裡。柳明月與謝昭寧對視,才發現先前只寫了輪看,未寫原本歸處,於是增定各留副本、原本專櫃存放,借閱登記,不得私取。
簽完後,柳明月沒有立刻付全款,只按約交第一筆,餘下待院子定妥再付。謝昭寧收銀開據,手勢還有些生疏,青黛看著兩張回執分別蓋好,悄聲說姑娘們不像結交朋友,倒像怕對方跑了。
見證人讀契時,兩人都沒有急著按印,逐條聽完,又核了退出時未了委託由誰收尾。柳明月把一處含混的共同負責圈出,改成按各自經手與事前約定分擔,謝昭寧等墨幹了才落名,青黛在旁看著,第一次覺得簽字比抄一頁書還慢。
柳明月聽見,認真把自己的收據折進荷包:“就是怕她跑,我都查過一回來歷不明的舊賬了,不想再添一回。”謝昭寧笑著將院子的三處地址推過去,請她次日一同看屋,第一處牆潮,己經劃掉,不必再被便宜租錢哄去白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