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後我被凈身出戶,我撿的破畫賣出三個億後他們》第20章 20半年後(1)

作者:野肆·11小時前

20

半年後,案件正式審結。

趙凱與蘇婉利用職務便利,設立空殼公司轉移周氏資金,又偽造合同掩蓋去向,分別承擔了相應的刑事責任。

被凍結的房產和賬戶被依法處置,用於償還部分損失。

蘇婉直到最後仍在推卸責任。

宣判前,她託律師給我帶過一句話。

她說如果我當初願意給她五千萬,她早已離開,不會落到今天。

我沒有回覆。

從她決定用一個孩子欺騙別人、把無辜者當成墊腳石開始,結局便與我無關。

周明琛也因融資材料造假、隱瞞公司真實財務狀況等行為付出了代價。

公公留下的賬本證明,他並非所有資金轉移的直接獲利者。

但他明知合同存在異常,仍為證明自己的能力一再簽字放款。

沒有他的自負和縱容,趙凱與蘇婉的計劃不會如此順利。

判決下來那天,我沒有到場。

我正在修復中心處理一幅受潮嚴重的明代花鳥畫。

畫紙已經變脆。

稍微用力,就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損傷。

我戴著手套,一點點揭去表面的汙層。

午休時,律師打來電話,告訴我結果。

“周明琛讓我轉告你,他願意配合追繳資金,也會向受影響的員工道歉。”

“他說自己終於明白父親那句話了。”

“什麼話?”

“一個人守不住不屬於自己能力的東西,拿得越多,失去得越快。”

我沉默片刻。

“知道了。”

結束通話電話後,我繼續低頭處理畫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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