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陸觀瀾在軍營裡操練士兵的時候,涼州己經從冬天又來到了春天。
宋清禾家的後院,有一間小小的育種小院。
這小院裡,種著的是宋清禾最寶貝的東西——她選育的各種麥種、菜種。每一株,她都仔細地標了號,記在賬簿上。
“時衍,”宋清禾蹲在麥田邊,指著一株麥子道,“你瞧,這株麥子,稈子粗,穗子大,粒兒又飽。這一株,是咱們今年選出來的最好的。”
“宋姐姐,”傅時衍湊過去,仔細看了看,“這株麥子跟別的,有啥不一樣?”
“你瞧它的麥粒。”宋清禾掐下一粒,放在手心,“比別的麥子大了不少。這就是‘良種’。咱們把它留下,做明年的種,明年種出來的麥子,就都像它這樣了。”
“那……是不是年年都留最好的,麥子就一年比一年好?”
“對!”宋清禾讚許道,“這就是‘選種’。咱們的老祖宗,就是這麼一代一代,把野麥子,種成了如今的麥子。”
“那我往後也幫宋姐姐選種!”
“成!”宋清禾笑道,“你是我徒弟,這些,都得學會。”
育種小院的賬簿上,密密麻麻地,記滿了字。哪一株麥子,什麼時候種的,什麼時候抽穗,什麼時候成熟,麥粒多大,穗子多重,都記得清清楚楚。
“宋姐姐,”傅時衍翻開那本賬簿,有些咋舌,“這……這都記了這麼多?”
“育種,是個慢功夫。”宋清禾道,“急不得。得一年一年,一代一代地選。有時候,選上十年,也未必能選出一個真正的好種。可只要功夫下到了,總有選出來的一天。”
“十年……”傅時衍咂了咂嘴,“宋姐姐,你真耐得住性子。”
“種地的人,最不缺的,就是耐心。”宋清禾道,“咱們跟土地打交道,就得學會,跟它慢慢處。你對它好,它才肯回報你。”
宋清禾帶著傅時衍選了一小塊僻靜的地,種下兩行麥子——一行是空間裡的現代良種,一行是涼州本地的老麥種。她要讓這兩行麥子,同時開花。
時衍,你看。”宋清禾蹲在田裡,捻開一穗麥花,“這小麥的花,跟別的花不一樣。它自己就能給自己授粉,不用蜜蜂幫忙。所以咱們要想讓它‘換種’,就得動點手腳。”
“動手腳?”傅時衍蹲在她旁邊,學著她的樣子,好奇地捻起一穗。
“對。”宋清禾從懷裡掏出一把小剪子,又拿出幾張裁好的油紙,“你聽好了,第一步,叫‘去雄’。咱們挑本地麥做‘母本’,趁它還沒開花,把它的花葯——就是那幾根頂著花粉的小鬚鬚——給剪掉。這樣,它就沒辦法自己授粉了。”
她小心翼翼地撥開一穗麥花,指著裡面那幾根細小的花葯:“看清楚了,就剪這些。手要穩,別傷著柱頭。”
傅時衍屏住呼吸,學著她的樣子,拿起小剪子。可他手笨,一剪子下去,連柱頭都剪掉了半截。
“哎呀!”宋清禾心疼得首抽氣,“輕點輕點!你這一剪子下去,這穗麥子就白忙活了!”
“對、對不起……”傅時衍漲紅了臉,“我、我再試試。”
“沒事,慢慢來。”宋清禾耐心道,“育種這活兒,最講究的就是‘耐心’二字。你要是連這幾根花須都伺候不好,那還談什麼種出好麥子?”
傅時衍深吸一口氣,穩下心神,重新拿起剪子。這一次,他的手穩了許多,一根一根,把那幾根花葯,小心翼翼地剪了下來。
“成了!”他舉著那穗剪好的麥花,得意道,“宋姐姐,你看這回行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