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攥著被楊家大隊扯皺的離婚起訴書,指尖冰得發木。楊影子說去板廠幹活,不過是換個地方混日子。他把兒子扔在他媽那兒,從此拿我當賊防 —— 連孩子的影子都不讓我見,我夜裡摸著枕頭哭,眼淚洇溼了半邊,也沒等來一句軟話。日子像蒙灰的鐘,晃一下是一天,晃著晃著,又是一整年。
每年過年,他揣著糖糕領著兒子回楊家,鞭炮聲炸得人心裡發慌。他站在門口勸我:“回去吧,一家人熱鬧。” 我梗著脖子不吭聲,腳釘在原地 —— 那院裡的笑聲再暖,也沒我的位置。只有姑娘,小手緊緊攥著我的衣角,寸步不離跟著我。
開春,他說鎮上泡麵廠招人,能掙正經工資。我心動了,能掙錢,就能給姑娘買件新衣裳,就能攢點錢離這個家再遠一點。可轉頭看見炕上玩布娃娃的女兒,心又沉下去:回民沒有清真幼兒園,我去上班,誰來帶她?他拍著胸脯打包票:“讓我媽看著,放心!” 我冷笑,他媽連親孫子都懶得抱,能真心疼我閨女?
拗不過他的軟磨硬泡,過完年,女兒還是被送回了楊家老宅。我揣著忐忑進了泡麵廠,管著軋面機,十二個小時站下來,腿肚子首打晃。下了班也不敢歇,主動幫著打包、打掃,車間主任和廠長都誇我勤快實在。那時候我二十七八歲,眉眼間還帶著西北風沙磨出來的俏勁兒,一身力氣,全耗在了這轟隆隆的機器聲裡。
好日子沒撐過一個月,小叔子楊茂就把女兒搡了回來,臉拉得老長,張口就是一句:“一個月給一千塊錢,不然這孩子你自己帶!”
我當時就懵了,聲音都發顫:“我一個月才掙三百塊,哪來的一千給你?”
往後的日子,婆婆天天攛掇著楊茂來要錢,門檻都快被踩破了。我沒轍,只能跟廠裡請假,抱著女兒坐在冷清清的屋裡發呆。楊影子不知從哪找了勝芳鎮一個回民大嬸,大嬸瞅著我懷裡的孩子,嘆氣:“你婆婆咋不給帶娃?” 我低頭摳著衣角,聲音澀得發苦:“她要給快三十的小叔子做飯,忙著給他說媳婦呢。”
楊影子讓大嬸幫忙給小叔子牽線,說不嫌女方離過婚。我忍不住勸他:“家裡賬還沒還完,老二還要買房租房,楊茂好吃懶做的,這日子能過長久?” 他不聽,依舊我行我素,什麼事都不跟我商量。
開春,板廠的活他不幹了,跑去做瓦匠,掙得比從前多點,倒像是怕我再拿著離婚起訴書去法院。誰知道,稀裡糊塗的,大嬸真給小叔子說成了媳婦 —— 那女人 35 歲,離過婚,在勝芳鎮和姐姐一起烙燒餅。
老二媳婦私下拉著我埋怨:“就楊茂那德性,啥活兒不幹,這日子能過長久?” 我苦笑一聲,這話我能說啥?我連自己的日子,都攥不住。
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抱著女兒坐在炕沿上,望著窗外黑漆漆的天,心裡頭跟揣了塊冰似的。兒子的笑臉在腦子裡晃,晃得我心口發疼。我就想不明白,好好的一家人,咋就過成了這樣?我這輩子,到底圖個啥?
未完待續本作家真實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