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翻到 2008 年,眼瞅著奧運會的彩旗都掛上了街頭,勝芳的夏天熱得邪乎,柏油馬路被毒日頭烤得發軟,腳踩上去都黏糊糊的,知了在樹梢上扯著嗓子吱哇亂叫,一聲疊一聲,吵得人心裡頭亂糟糟的,壓著一股子喘不上來的悶。
廠裡的氣氛比這三伏天還要憋悶,車間裡的機器轉一陣停一陣,轟隆聲斷斷續續的,像個久病的人在喘氣。私下裡大家夥兒都在偷偷嘀咕,說這廠子怕是撐不到秋天,就得徹底停工散夥。我心裡壓著一堆事兒,沉甸甸的,可日子還得過,每天還是照常踩著點上班下班,跟張剛碰面的時候,倆人就只冷冰冰地點個頭,連句 “吃了沒” 的客套話都懶得說,那空氣裡的彆扭勁兒,濃得化不開。
本以為日子就這麼僵著,熬一天算一天,誰知道西姑剛走沒幾天,張剛的三姑又找上門來了。這女人平時跟我沒啥來往,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今兒個卻提著個布袋子,腳步匆匆地進了院,一進門也不客套,屁股剛捱到板凳,端起我遞過去的茶水抿了一口,就首奔正題,眉眼間帶著一股子不容分說的勁兒:“我說侄媳婦,我今兒個來,是為了你跟剛子的事兒。你看啊,你帶著個姑娘嫁過來,現在又把兒子領回勝芳,這日子總這麼僵著也不是辦法。依我看,你把兒子送回老楊家去,你倆還能接著過,日子也能安生些。”
我當時就火了,騰地一下從凳子上站起來,胸口的火氣 “噌” 地一下竄到了天靈蓋,指著門口對著她撂下狠話,聲音都帶著顫:“你回去跟張剛說清楚!這日子,我沒法跟他過了,必須離婚!他要是敢跟他前妻復婚,我就拿著咱們的結婚證去法院告他重婚罪!這話我撂這兒了,沒得商量!”
三姑被我這話噎得半天沒出聲,臉上青一陣白一陣的,端著茶杯的手都抖了抖,訕訕地坐了一會兒,沒再敢說啥,最後灰溜溜地拎著布袋子走了,連門檻都沒敢多踩一下。
我自始至終都沒跟張剛當面說過這些話,全是靠他家裡人傳話筒。過了幾天,那邊終於鬆了口,託人帶話說,答應去民政局辦離婚。
到民政局那天,大廳里人來人往,吵吵嚷嚷的,孩子的哭鬧聲、大人的爭執聲混在一塊兒,鬧得慌。我卻覺得心裡頭一片冰涼,涼得像揣著塊冰。張剛就坐在我旁邊,身上穿的那件格子襯衫,還是我前年給他買的,洗得都褪了色,可我連正眼都懶得看他一眼。
簽字的時候,他忽然開口,聲音低低的,帶著點小心翼翼的味道:“你再考慮考慮?”
我一句話都沒說,抓起筆,筆尖在紙上劃過,發出沙沙的聲響,刷刷地簽上自己的名字,重重地摁了手印,然後抓起桌上的離婚證,轉身就往外走,腳步快得像身後有什麼東西在追。
他趕緊追了出來,三步並作兩步攔在我面前,不死心地追問,語氣裡帶著點哀求:“你真不再考慮考慮?咱們就不能再想想辦法?”
我猛地站住腳,回頭狠狠瞪著他,積壓了這麼多年的委屈、憤怒和心酸,一下子全湧了上來,堵在嗓子眼兒,燒得嗓子發啞。我扯著嗓子朝他吼,聲音抖得不成樣子,眼淚也跟著掉了下來:“考慮?我有啥好考慮的!當年我跟楊迎子過日子,他是有點好吃懶做,可我跟他好歹是一家人,日子過得平平淡淡,也沒啥大矛盾!可你呢?你明明白白有家有室,有自己的老婆孩子,我也有自己的日子,你偏偏插進來,死纏爛打地追著我不放,一追就是八年!”
“我爸那時候有病,我回甘肅老家,本來是想跟家裡人商量,跟楊迎子過不下去的事,結果呢?楊迎子要是不跟你串通一氣,不給你我家的聯絡方式,你能找到甘肅去?就算你找去了,我家人一開始根本不認你!你為了追我,在甘肅那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流浪了整整三個月,我走到哪你跟到哪,我住親戚家你就蹲在門口,我去清真寺你就守在巷口,愣是把西川達寺的老阿訇都感動了,幫著咱們說情,我家人才鬆口答應這門婚事!”
“結果呢?結婚才不到兩年,楊迎子就走了,這一晃都西年了!楊坤從六年級讀到初中畢業,他學習多好啊,次次都是班裡前三名,獎狀貼了一牆,好不容易考上了高中,連學費都湊不齊,我求爺爺告奶奶地去借錢,你倒好,躲得無影無蹤,連個人影都找不著!你說你是不是大難臨頭各自飛?是不是徹頭徹尾的騙子!”
我越說越激動,胸口劇烈地起伏著,指著他的鼻子,一字一句地吼:“當初你為了追我,拋棄自己的親生兒女,逼著你前妻跟你離婚,轉頭就對我甜言蜜語,說什麼一輩子對我好,對楊坤好!現在楊迎子人沒了,你跟他那稱兄道弟的情分也沒了?你還有臉讓我把兒子女兒送回楊家?你良心都被狗吃了!你就是個騙子,徹頭徹尾的騙子!”你爸還到處亂說八道,我把你張志剛騙走了,我問你?我走是我爸急病我正常回孃家,不知道什麼時候一個月後我跟楊迎子和你串通一起你追去平涼,我從我家走有給你留過聯絡方式,怎麼追去的你心沒點數嗎?這髒水全往我身上潑,你家人為了保護好名聲,我是好說話嗎?你對我的承諾,現在我想想你的承諾還不如放屁
這一番話吼出來,我嗓子都啞了,眼淚噼裡啪啦地往下掉,砸在滾燙的柏油路上,瞬間就蒸發了。
我死死盯著他,看著他臉上的神色從難堪變成閃躲,最後慘白一片,嘴唇動了動,啥話都說不出來,只能低著頭,摳著手指頭。
我冷笑一聲,抹了把臉上的淚,又補了一句,聲音裡帶著一股子徹骨的寒意:“寧願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能相信你這張嘴!”
說完,我把手裡的離婚證狠狠攥了攥,然後用力扔進路邊的垃圾桶,轉身就走,腳步邁得又快又穩,再也沒有回頭。
走出民政局的大門,太陽晃得人睜不開眼,風一吹,臉上的淚被吹乾了,留下一片冰涼的痕跡。我沿著馬路慢慢走,腦子裡像放電影一樣,閃過這些年的一樁樁一件件。想起當初被楊迎子騙來勝芳的委屈,想起那些被人指著脊樑骨說 “是花七千塊錢買來的” 日子,想起為了躲計劃生育東躲西藏的恐懼,想起走投無路時遇上張剛的那段日子。
那時候他說的話,做的事,現在想起來,全都是騙人的鬼話。
我看著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看著遠處飄著的奧運彩旗,那鮮豔的顏色刺得人眼睛疼。只覺得滿心的荒涼,像被掏空了一樣。
往後的日子裡,我再沒跟張剛有過半點聯絡。他當年帶走的那部手機,號碼我沒再記起過,就算記得,也絕不會撥出去。這本小說裡的一字一句,都是我實打實的經歷,沒有半句摻假。
末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