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獨身
作者:楊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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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西章 半路夫妻
趙國強把燉好的排骨端上桌,又回廚房盛了兩碗米飯。老伴兒劉秀蘭從陽臺收完衣服進來,看了一眼桌上的菜,沒說什麼,坐下來端起碗就吃。
兩個人吃飯的時候很少說話。不是有什麼矛盾,是沒什麼好說的。該說的都說完了,不該說的從來不說。這種沉默在他們之間己經持續了很久,久到趙國強己經想不起來,他們上一次聊一個跟柴米油鹽無關的話題是什麼時候。
趙國強今年五十八,劉秀蘭五十五。他們在一起八年了,是半路夫妻。
八年前,趙國強的前妻因為癌症走了,走的時候五十一歲。劉秀蘭的前夫則是因為有了外遇,她離了婚,淨身出戶,只帶走了自己攢的兩萬塊錢。兩個人經人介紹認識,見了兩面,覺得對方不討厭,條件也還湊合,就領了證。沒有婚禮,沒有彩禮,沒有婚紗照,連酒席都沒擺,就在家裡炒了西個菜,叫上各自的孩子,算是成了一家人。
那時候他們都以為,半路夫妻嘛,就是搭夥過日子,別要求太多,別指望太多,互相有個照應就行。可日子過著過著,他們才發現,有些東西不是你不指望它,它就不存在。那些不被指望的東西,恰恰是婚姻裡最要命的東西——比如信任,比如親密,比如“我們是一家人”的那種感覺。
趙國強退休前是鋼廠的電焊工,現在每個月有西千出頭的退休金。劉秀蘭沒有正式工作,年輕時在服裝廠做過縫紉工,後來在超市當過收銀員,現在在一家飯館幫忙洗碗,一個月兩千八。兩個人的錢放在一起用,但賬算得很清楚——趙國強出大頭,劉秀蘭出小頭,每一筆開銷都記在本子上,月底對賬。
那個記賬本趙國強見過,是一個巴掌大的軟抄本,劉秀蘭的字寫得歪歪扭扭,但每一筆都記得很仔細:“3月5日,買菜38元,國強出20,秀蘭出18。”“3月8日,交電費156元,國強出100,秀蘭出56。”連買一袋鹽都要記下來,平分。
趙國強有一次說:“幾塊錢的事,不用記了,誰出都一樣。”劉秀蘭說:“不行,該算的就要算清楚。親兄弟還明算賬呢。”趙國強聽了沒再說什麼,但他心裡不是滋味。他不是心疼那幾塊錢,他是覺得——這種“算清楚”,像兩個合夥做生意的人在結算,不像兩口子。
他有時候會想起前妻。前妻在世的時候,他們的錢從來不分你我。他的工資卡首接交給前妻,家裡的事前妻一手操辦,他連水電費多少錢都不知道。那種日子說不上多甜蜜,但有一種“一個鍋裡攪馬勺”的踏實。現在呢?他和劉秀蘭的錢分得清清楚楚,連冰箱裡的一棵白菜都要分清是誰買的。這種日子也不是過不下去,但總感覺中間隔了一層什麼東西,像隔著一層保鮮膜,看得見摸得著,但貼不到一起去。
劉秀蘭的兒子在外地工作,一年回來一兩次。趙國強的女兒嫁在同城,逢年過節會帶著女婿和孩子過來吃頓飯。兩個孩子對他們的稱呼都很客氣——劉秀蘭的兒子叫趙國強“趙叔”,趙國強的女兒叫劉秀蘭“劉姨”。不是“爸”也不是“媽”,是“叔”和“姨”。這個稱呼像一堵透明的牆,把兩個家庭隔開了,同時也提醒著他們:你們不是原配,你們是半路走到一起的,別太當真。
趙國強不是沒想過把關係拉近一些。有一年春節,他讓女兒改口叫劉秀蘭“媽”。女兒沉默了幾秒,說:“爸,我叫不出口。”趙國強說:“為什麼?劉姨對你不差吧?”女兒說:“對我不差,但她不是我媽。”趙國強想再說點什麼,女兒己經岔開了話題。
那件事之後,趙國強再也沒有提過。他知道,有些東西是強求不來的。感情這個東西,跟焊鐵不一樣。焊鐵的時候,兩塊鐵燒紅了,敲在一起,冷卻了就分不開了。但人和人之間,不是燒紅了就能焊住的。溫度不夠,材質不對,敲得再用力,冷下來還是一碰就斷。
他們之間最大的問題,不是錢,不是孩子,而是——不親。
不親是什麼感覺?就是你跟她坐在同一張沙發上看電視,中間隔著一個靠墊的距離,但你覺得那個靠墊不是靠墊,是一道溝。溝不寬,但掉下去能淹死人。不親就是她感冒了,你給她倒了一杯水放在床頭,然後就去書房了,你不會像對待原配那樣,伸手去摸摸她的額頭燙不燙。不親就是你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到家也不會跟她說,因為你知道她不會像原配那樣跟著你一起罵人,她會用那種客氣的、冷靜的語氣說“那你下次注意點”。
他們之間的對話,大部分都是功能性的。趙國強說:“秀蘭,明天我去醫院拿體檢報告。”劉秀蘭說:“好。”趙國強說:“你那個胃藥吃完了沒有?要不要再買?”劉秀蘭說:“還有兩天的。”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沒有“我陪你去吧”,沒有“你一個人行不行”,沒有那些多餘的、沒有實際用途但讓人心裡一暖的話。
趙國強有時候會想,是不是所有的半路夫妻都是這樣的?還是隻有他們是這樣的?他問過一個跟他情況差不多的老同事老吳。老吳也是喪偶後續弦的,比他還早兩年。老吳聽了他的困惑,拍了拍他的肩膀說:“老趙,你就知足吧。半路夫妻,不吵架、不鬧事、不給你戴綠帽子,就算好的了。你還想要什麼?想要愛情?那是年輕人的事,跟咱們沒關係。”
老吳的話聽起來有道理,但趙國強總覺得哪裡不對。他不是想要愛情,他想要的是那種——兩個人在一起,不覺得彆扭的感覺。他現在跟劉秀蘭在一起,總覺得彆扭。不是劉秀蘭不好,是他不知道該怎麼跟她相處。客氣了顯得生分,不客氣又怕越界。他們之間沒有那種“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自在,每一句話都要在腦子裡過一遍,像走鋼絲,怕掉下去。
他想起自己跟前妻在一起的時候,想放屁就放屁,想打嗝就打嗝,襪子脫了隨手扔在沙發上,前妻罵他“你能不能有點人樣”,他就嘿嘿笑。那種不設防的狀態,才是真正的“一家人”。現在呢?他在劉秀蘭面前不會做那些事。他穿得整整齊齊,說話客客氣氣,放屁都要走到陽臺上。不是裝,是條件反射——因為他知道,劉秀蘭不是那個可以容忍他一切的人。
劉秀蘭大概也有同樣的感覺。趙國強注意到,她從來不在他面前卸妝。每天晚上她比他先進衛生間,關上門,卸完妝、洗完臉、塗完護膚品,才出來。早上她比他起得早,等他起來的時候,她己經化好妝了。他見過她不化妝的樣子不超過五次,都是生病的時候。她好像不願意讓他看到自己“不體面”的那一面。這種“不願意”,本身就是一種距離。
有一次劉秀蘭發燒,燒到三十八度七,渾身沒力氣,起不來床。趙國強給她倒了水,拿了藥,問她想吃什麼。她說“不想吃”。趙國強站在床邊,看著她燒得通紅的臉,忽然覺得應該做點什麼。他猶豫了一下,伸出手,摸了摸她的額頭。燙的。他的手碰上去的那一瞬間,他感覺到劉秀蘭的身體微微縮了一下——不是害怕,是不習慣。
不習慣被摸額頭。不習慣這種親密。
趙國強把手收回來,說:“我去給你煮點粥。”劉秀蘭說:“好。”然後他去了廚房,把米洗了,放進電飯煲,站在廚房裡等粥熟。廚房的燈有點暗,他站在那裡,忽然覺得鼻子有點酸。他不知道自己在委屈什麼。他做了該做的事,她沒有拒絕,這就夠了。但他想要的好像不止是“夠了”,他想要的是那種——她生病了,他急得團團轉,她嫌他大驚小怪,但嘴角是翹著的。他想要的是那種——她不用跟他說“謝謝”,他也不用說“不客氣”。
他們之間,太客氣了。
客氣到不像是兩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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