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勳是一個教科書級別的理想獵物。
二十八歲,單身,長相英俊,身材健碩,家境優渥。最重要的是,他被嚴仁淑徹底迷住了。
兩人在夜店認識的那個晚上,嚴仁淑只用了三杯酒的時間就讓這個一米八四的健身教練覺得,自己二十八年的人生終於等到了命中註定的那個人。
她聊天的時候微微側著頭,眼睛亮晶晶地看著他,他說什麼她都認真聽,時不時發出一聲恰到好處的輕笑。
她說話的聲音軟軟的糯糯的,和她那張冷豔的臉形成一種讓人無法抗拒的反差。
林泰勳當晚就淪陷了。
第二天他就給她打了電話,約她出去吃飯。第三天送了一大束玫瑰花到她樓下。第四天,他在朋友的起鬨下正式向她表白。
嚴仁淑沒有急著答應,而是欲擒故縱地猶豫了幾天。這幾天裡林泰勳的追求攻勢猛烈得像轟炸一樣,送禮物、發簡訊、在她樓下蹲點等她出門。一週後,嚴仁淑終於“勉強”答應做他的女朋友。
她給自己立了一個新的人設——豪門千金。
“我父親在做進出口貿易,可惜去年過世了。”她嘆著氣說,“家裡現在就剩我一個,等律師把遺產的事情處理完,我大概能繼承十億韓元左右。”
十億韓元。這個數字她故意說得雲淡風輕,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一樣。
林泰勳眼睛都沒眨一下就信了。畢竟嚴仁淑渾身上下散發出來的氣質和她的消費習慣——那些名牌包、那輛新買的進口車、那種對金錢滿不在乎的態度——在他看來就是一個富家千金的標配。
他甚至在心裡暗暗慶幸,覺得自己不僅找到了真愛,還找到了一個門當戶對的人生伴侶。
同居是他主動提出來的。嚴仁淑說她在江南的公寓租金太貴,想換個便宜點的地方住,林泰勳二話不說就把自己狎鷗亭的高階公寓的鑰匙塞到了她手裡。
“搬過來住吧。”
嚴仁淑低下頭,嘴角勾起一個幾不可察的弧度。“這樣會不會太快了?”
“不快。反正將來也是要住一起的。”
嚴仁淑搬進林泰勳公寓的那天,把李賢哲死後還沒花完的保險金存摺鎖進了行李箱最隱秘的夾層裡。那個存摺的餘額已經少得可憐,大半的錢都在過去幾個月裡變成了她衣櫃裡掛著的衣服和鞋櫃裡擺著的高跟鞋。
她需要在錢花光之前,把新獵物的保單安排好。
一切都在按照她的計劃推進。嚴仁淑趁林泰勳上班的時候,用他的身份證件在五家不同的保險公司為他購買了高額意外險,每一份的保額都在一億韓元以上,受益人全部填的是她自己。
這一次她更加小心,購買時間分散在三個不同的星期,用的都是不同的代理渠道,確保沒有人能把這些保單聯絡到一起。
保險手續全部辦妥的那天,嚴仁淑心情格外好,晚上主動下廚做了一桌菜。
林泰勳吃得讚不絕口,說她簡直是完美的女人——漂亮、家境好、會做飯、性格溫柔。
嚴仁淑笑著給他夾菜,順手把碾碎的精神類藥物撒進了他的湯碗裡。
林泰勳開始覺得身體不太對勁,是從同居第二個月開始的。
他總是莫名地犯困,注意力無法集中,有時候一覺能睡十二三個小時,醒來還是覺得昏昏沉沉的。
他去健身房的次數越來越少,以前舉的鐵也舉不動了,整個人肉眼可見地萎靡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