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第二天晚上發出來。
“子女勸了三年都不願整理的老人,遇見了她。”
配樂輕柔,前半段是楊家原先堆物的角落,後半段是窗邊空桌。中間插了楊鳳英坐在一旁的背影,沒有正臉,但熟人一眼就認得她常穿的碎花衣。
文字說,舊物不是生活的全部,捨得放下,才裝得進新的陽光。
唐明舒看完,胃裡像沉了一塊東西。
她們明明沒有勸老太太放下。那本雜誌明明還在。桌子之所以能坐,不是因為舊生活被扔掉,而是有人終於問她想留下什麼。
評論裡已經有人說,老人就喜歡攢破爛,子女多辛苦。還有人誇唐明舒耐心,說比親閨女都強。
第二種誇獎讓她更不舒服。
她給葉敏發訊息,問能不能改。葉敏說啟勝現在不在,明早處理。
不到十分鐘,楊蘭打來電話。
“我媽看見了。你們怎麼寫成我三年都勸不動?我什麼時候說過?”
“我也剛看見——”
“那你為什麼配合拍?裡面穿圍裙的不就是你嗎?”
唐明舒說不出話。
電話那邊傳來楊鳳英的聲音,平靜得厲害:“小唐,你讓他們刪掉。我的屋子不是給人笑話的。”
她答應,說馬上聯絡。
周衡聽見她連打幾個電話,從臥室出來。“怎麼回事?”
她說了經過。他看完影片,皺眉:“你又不是寫文案的,找你幹什麼?”
這也是她本來想說的話。但影片裡那隻把雜誌收起來的手,確實是她的。
十點半,方啟勝終於接電話,解釋這是常見表達,沒寫具體人名,而且資料已經起來,現在刪很可惜。
唐明舒聽見“很可惜”,忽然想到楊鳳英抱著雜誌的樣子。
“別可惜了。”她說,“刪。”
方啟勝沉默一會兒:“你能代表敏姐?”
“不能。但我不同意繼續用我配合拍的這一段。客戶也明確不同意。”
她結束通話電話,心跳得很快。第二天的班還在工作群裡,她不知道會不會因此被換掉。
十一點,影片下架。已經留下的難堪卻不會跟著那個按鈕一起消失。
她盯著暗下去的螢幕,第一次知道,出去上班不只是掙錢、被人尊重,也可能親手參與一件自己後來不願承認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