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的熱鬧散盡,次日眾位官員正式復工。
官員們重新換上朝服,各歸其位,沉寂了多日的朝堂又恢復了往日的忙碌。
年假後的第一個早朝,表面看似風平浪靜,可立在殿中的眾臣嘴上奏著公務,目光卻都若有若無地往御座上方瞟。
皇帝神色間那掩不住的疲憊,眼眶下淡淡的青痕,無一不在告訴眾人,太后的病情,己將這位帝王熬得不輕。
雖說皇帝與太后並非親生母子,但滿朝上下,沒有人會懷疑兩人之間的感情。
那些在年假裡蒐羅了同僚諸多不法之事、摩拳擦掌準備參劾的御史們,覷見皇帝的面色,默默將彈劾摺子塞回了袖中,誰也不願在這個節骨眼上觸黴頭。
接下來的數次早朝,各啟奏官員之間難得地默契平和,大多隻報喜不報憂。
即便真有憂事,也無人當朝啟奏,只將摺子遞往通政司,如此一來,所有事看似都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可暗地裡,整座皇城都繃著一根弦。
文武百官面上不動聲色,私下卻己有人悄悄囑咐家裡人,將太后百年後該備的東西一一備齊。
一時間,洛都各處喪葬鋪子的生意都出奇地好。
然而,這份心照不宣的默契,終究還是被人打破了。
一月末的最後一次早朝上,盧正庭自班列中挺身而出,當堂奏請了刑部近日接獲的三樁案子。
第一樁,子告父。
某縣一名二十歲男子,狀告生父十五年前為謀其母嫁妝,與鄰家寡婦通姦合謀,將母親勒死偽作病故。
彼時年幼的他,偷偷藏下了父親擦拭母親口鼻血沫的中衣,以及那根行兇的腰帶。十五年後,罪證呈於公堂,其父與繼母當堂認罪,依律判絞。
然而,父罪雖定,人倫風波未息。男子狀告生父之舉,雖為母雪冤,在鄉里宗族間卻備受爭議。
族中長老以其“幹名犯義、毀敗人倫”為由,將其出族,並將他家財產盡數收歸族中,本人亦被逐出家鄉。
男子不服,反將族老告上縣衙。事涉人命翻案在前、宗族擅權奪產在後,又牽動各種禮法難題,地方官不敢擅斷,逐級上報。
第二樁,父逼女。
某地一賭徒,早年與妻子和離,女兒歸其撫養。女兒年方十六,他便將其連嫁五家,收取聘禮盡數用於賭債。
每嫁一家,便以“夫家苛待”為由將女兒強接回來,再嫁下一家,如此反覆。
那女子不堪其辱,投繯自盡。死前留下一封絕筆書,字字泣血。
寫明再嫁之舉並非本意,只因囿於“婚姻大事,父母之命”的舊俗,被生父視作貨物,反覆發賣。她不得做主,唯以死明志。
按律,逼死人命當判流刑,當地知縣卻以加害者系親父為由,僅杖十。
其生母遠在異地,聞訊方知女兒苦楚,悲憤之下攜絕筆書上告。
然縣衙以早己定讞為由,推諉不受,那婦人求告無門,只得徒步千里,於府衙門前長跪不起,為女申冤。
第三樁,逼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