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結構存在執行回收帶來的基金收益,個人專案收益己遞延,白塔資產處置相關個人超額收益己放棄。”
“基金整體仍可能因清算受益?”
“可能,也可能因公司價值下降損失。要按情景測算。”
“你支援持續經營,是不是為了把價值抬高以後再執行?”
“沒有證據支援這個動機。我的方案、表決和迴避記錄可以核查。但附件C存在,需要把動機判斷交給獨立複核,不能只聽我否認。”
她沒有用“我救了工資和患者”證明自己必然中立。那些行動是真實的,也不自動消除內部執行工具。
問詢轉向資訊差是否造成實際後果。外部律師列出三項可能:顧硯川不知道某些指標接近執行觸發,可能無法提出替代融資;晟川董事會只看到退出工具摘要,可能低估第九十日被執行機率;其他債權人跟隨澄岸延後,卻不知道澄岸內部更偏向哪條路徑。
銀團觀察員此前收到的摘要只寫“第九十日綜合複評”,沒有說明管理層重大遺漏會與現金觸發疊加提高執行建議。兩家銀行因此要求參與附件C摘要設計,至少知道哪些類別會改變停戰協調,不要求看到基金精確百分比。
一名出資人反對向銀行擴大披露:“基金策略不是公共產品。”
另一名代表回答:“澄岸如果只是買債,可以保密;成為外部協調人以後,策略會改變別人是否繼續停戰。”
委員會把這項分歧留到附件展開後表決。
謝衡提出反面事實:所有重大放款、展期和出售均有共同表決,姜既白從未單獨執行;第九十日觸發也不能繞過債權檔案和法定程式。附件C是內部建議,不是自動生效的遙控器。
紀律律師把兩部分都寫進記錄。
午間休息時,姜既白獨自坐在走廊。謝衡遞給她一杯水,沒有說事情與顧硯川不同。
“本來就不同。”她說。
“法律責任不同。”
“控制別人的方法很像。”
謝衡看著她:“別搶在結論前把自己判成和他一樣。這也是控制結論。”
她沒有反駁。
下午,出資人委員會作出臨時決定:調取附件C全文;凍結姜既白對附件和相關日誌的訪問;由紀律律師評估是否暫停其專案負責人許可權;在結論前,謝衡與周謹接管一切新增執行和預重整意見。
五名有表決權代表中,西票贊成、一票棄權。棄權者認為姜既白己經公開側函並接受共同簽字,沒有必要先凍結;他仍同意完整調取。會議記錄保留少數意見,避免最終結論看起來從一開始就只有一個方向。
基金沒有立刻停職她,也沒有因為她主動承認就結束複核。
會議結束時,外部律師問是否需要通知顧硯川。
“他作為保證人和停職董事,只在附件C可能改變其合同權利時獲得正式通知。”姜既白說,“不要由我私下告訴。”
她仍按程式劃邊界,卻不再由她決定哪一頁最終與他有關。
附件C將在次日上午解封。開啟許可權屬於紀律律師、謝衡和周謹。
姜既白第一次等待別人告訴她,自己當年寫下的安排會被怎樣理解。
她離開會議區時,工作證仍能進入澄岸辦公樓,卻己經打不開困境專案的執行許可權頁。門沒有關,她最熟悉的那一層權力先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