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房學徒把抄報簿翻了三頁,也沒找到那個人。
原報從北棧一家小通訊處發出,送到電報房時已經寫成短訊,抄手只把太長的街名縮去。來源欄的街上傳聞沒有編號,問訊人、目擊人和轉述人全擠在這四個字後面。
“通訊處的原稿呢?”梁校對問外電房學徒。
“留在北棧,今晚未必送得來。”外電房學徒將抄報簿攤平,“電報房只保發送底。若要追第一個說法,得等通訊處的人回來。”
朱伯倫在短訊左邊補上發報館與時辰,又在革命黨人前寫了據稱。梁校對沒有讓他刪原詞,只讓兩種字跡隔開,免得明日有人把朱的據稱也說成通訊處原有。
第二份訊息來得更快。街頭小報的送報人抱著一捆加印號擠進書館,報頭墨還發亮,這一版已經用粗字排出暴徒槍擊愛國書商。送報人把報紙攤到嚴董事面前,連說這是街上最先出的全訊。
巡長尚未離館,看完標題便將報紙推回去。“巡捕房沒有定暴徒。你們報上寫的目擊者,是哪一個?”
送報人指著正文末尾的一句,答道:“有路人看見兇手從小巷逃走,持槍行兇還不能叫暴徒?”
“你可以這樣叫,別蓋我的章。”巡長把短札放在報紙旁,“官署只認不明槍手。你這份報何時排、誰訪的,寫給書館,往後別說巡捕房給過訊息。”
送報人不願留訪者姓名,只在外頁寫了報館與送到時辰。朱伯倫把暴徒二字抄進原報標題欄,事實欄只留槍擊與逃入小巷,旁邊註明小巷方向來自未具名路人。
他再往正文裡看,標題下的第一句其實只寫持槍者,到了第二段才由報館改稱暴徒。送報人所謂全訊,不過比別家多了一位不留名的路人和一個加粗的稱謂。朱伯倫將兩段分開標號,免得剪報以後只剩標題,正文裡的來源跟著被裁掉。
送報人看他在報邊寫字,伸手要攔。“這份還要拿回街上賣,不能叫你寫花。”
梁校對把館裡的抄紙推給送報人,說明道:“原報歸你,我們只抄標題、正文和版次。你在抄頁上認時辰,不認內容。往後若有人問暴徒從哪裡來,書館拿得出是哪一版。”
送報人這才鬆手。他報出午後加印第二版,朱伯倫將第二版三個字寫在標題旁。第一版究竟用了什麼詞,送報人答不上來。
宋領班拿著量版尺從樓上下來,看見桌上又多一份報,問嚴董事:“黑邊留了三寸,夠排四百字。若照這張把暴徒做到標題裡,韓館主的名字就得往下挪。”
嚴董事把量版尺推回宋領班手裡。“先留空。人名、時辰、醫館能排,槍手兩個字以後再定。”
第三份材料由商會跑腿送來,是一張外文快報的剪頁。它沒有寫暴徒,也沒有寫黨派,標題卻將槍擊稱為商業報復,正文把韓濟川當天刊出收回外股公告列為唯一背景。
嚴董事讀不懂外文,先問朱伯倫:“這句商業報復,是他們有訊息,還是自己猜?”
朱伯倫從標題查到末行,回答嚴董事:“沒有具名訊息源。原文用了可能,後面只列今日的收股公告。若譯成商業仇殺,可能二字必須留下。”
商會跑腿帶來的抄譯已經把可能省掉,紙上直接寫成收股引發商業仇殺。朱伯倫將原文的小詞圈給梁校對看,正式候補也從中間桌旁望過來,沒有插話。梁校對在抄譯上補回“或因”二字,又把原抄手號記在邊欄。
“這張是誰譯的?”嚴董事問商會跑腿。
商會跑腿答道:“海關外文欄的人抄來,商會只謄了一份。姓名沒跟紙走。”
嚴董事將刪掉可能二字的抄譯折在剪頁下面。“少兩個字,原股東就從有利害變成了僱兇。商會今晚若拿這一頁去問賬,先把譯者找出來。”
嚴董事把剪頁壓在算盤旁,手指敲了敲供紙商號的回函。“他們若把原股東寫成疑兇,明早紙價和壞件都要變。快報是哪家商號供稿?”
商會跑腿搖頭。“從海關外文欄轉來的,原紙沒有署名。商會只讓各家留意今夜賬款。”
梁校對要求跑腿在外頁寫明轉來路徑。跑腿寫到海關二字便停筆,說自己只是來送,不肯替上家擔保。朱伯倫接過筆,在末尾補成:商會轉交,原供稿者不詳;該報據同日收股公告推測。
嚴董事沒有叫人把剪頁拿走。他從鐵皮匣裡取出三份仍待核議的商約,逐份確認封口,又叫經辦人給紙商、機器行和海外代銷處各發一封短電,只問既存合同是否照舊履行,不在電裡提兇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