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辦人拿著三張電稿問嚴董事:“若他們反問館主簽字,回誰的名?”
“董事會。”嚴董事回答,“韓館主已經簽過的照存底,今日以後新件兩人會籤。先保住紙和機器,別讓一張沒來源的快報替我們斷貨。”
第四份材料到得最晚。巡長在離館前接到續札,折回左窗桌,將新紙壓在前三份旁。續札改了韓濟川的傷亡狀態,確認他於北棧濟生醫館氣絕,其餘仍用不明槍手;槍數、衣著、黨派與商業糾紛均列待查。
巡長對嚴董事說:“時間、地點、死者、在查,這四項我籤。有人穿什麼、替誰辦事,今晚都不籤。館裡若發訃告,抄我的短札可以,添人名自己負責。”
梁校對把四份材料按收到時辰排開,請巡長在續札背面再寫一次案卷號。巡長落筆後收走車伕與學徒口供的抄件,原始外頁留在書館,騎縫處由雙方各蓋半印。
朱伯倫低頭核四份紙。醫館時辰與巡捕續札能對上,街口位置也沒有衝突;兇手那一欄卻各走各的路。暴徒來自未具名路人,革命黨人來自街上傳聞,商業仇殺是快報順著收股公告作的推測,只有不明槍手蓋著巡捕房的印。
經辦人照巡捕續札另抄了一份,寫到身份未明時,為了省字改成無名槍手。朱伯倫看見後把紙抽回來,在無名二字下畫線。
“巡捕房寫的是身份未明。”朱伯倫對經辦人說,“無名像是查不出姓名,眼下連他屬於哪一邊、是不是一人都沒定。正稿若要縮,只能寫不明槍手。”
經辦人指著版面寬度問:“四字多佔一格,黑邊裡塞得下?”
宋領班拿量版尺量過,回答經辦人:“少排一個虛字就有了。案情不能拿字格替巡捕房定。”
經辦人把無名颳去,按巡捕原詞重寫。刮下的紙毛粘在墨邊,朱伯倫把這份錯抄也夾進存底,沒有讓它變成下一次轉抄的底本。
正式候補從中間那張桌過來,拿起最早的東文轉報。他沒有碰朱伯倫的中文,只指著句尾一個小詞,對梁校對說:“這裡還有傳聞意。若直譯成疑遭革命黨人槍擊,疑字容易被讀成韓先生是否中槍。應把據聞放在稱謂前面。”
朱伯倫看了一遍原句,點頭說:“據聞為革命黨人行兇。這樣疑處落在身份,不落在槍擊。”
正式候補把紙放回原位。“這一句可以。商業快報那張我不熟,你自己核。”
兩人的話都寫在存底邊,梁校對在東文詞下落姓。朱伯倫重新抄到第三行時,右眼把電報碼拖出重影,六與八疊在一起。他用木尺遮住下一行,請正式候補再報一次發報時辰,自己把數字寫下,沒有讓對方代定中文。
咳嗽壓到胸口,他停筆背過身,手絹貼上嘴唇便染出一點新紅。左窗漏進來的風吹得紙角發響,梁校對拿一枚鉛字壓住巡捕續札,另一枚壓住外文快報,桌上四種說法各自有了重量。
宋領班再次下樓時,排字房已經把韓濟川姓名、館職與氣絕時辰排好。黑邊內還空著大半版,他將量版尺橫在四份材料下方,問嚴董事:“正文給多少?今夜印,戌初前要定稿。再遲,紙得留在機上過夜。”
經辦人從外面回來,說街頭小報已經賣過兩輪,另有兩家報館派人來問書館採用哪一種說法。門口紅布仍沒拆淨,白燈罩卻已經換好,讀公告的人開始在國人股東那一行下面議論韓濟川的死。
嚴董事走到左窗桌前,先拿起醫館短箋,再拿韓館主午後簽過的公告。兩張紙一張蓋著醫館印,一張透著韓濟川的墨,落在桌上時邊角正好對齊。
“書館自己出訃告。”嚴董事對梁校對說,“姓名、收股、街口遇槍、醫館氣絕,這些寫。兇手四種叫法不能全塞進去,也不能挑一個當真的。”
梁校對問嚴董事:“先用不明槍手,另列各報所稱?”
嚴董事沒有替他定詞,只把四份紙推向朱伯倫。“你先起稿。半個時辰,一頁。哪句話是誰說的,來源留在底稿上;正稿給外面的人看得懂。梁校,董事籤,改者照契紙落姓。”
宋領班收起量版尺,回樓上等字。巡長帶人離館,送報人守在門外不肯走,外電房學徒又抱來一沓尚未拆封的短訊。左窗桌一下變窄,朱伯倫只得把舊信封與僱約壓進抽屜,九枚新結的銅元碰到桌板,響得很輕。
梁校對按來件先後將四頁紙穿在同一枚銅釘上,推到他手邊。嚴董事倒轉半個時辰的沙漏,細沙從玻璃頸口落下。
第一張粗印暴徒,第二張說革命黨人,第三張寫商業仇殺,巡捕續札仍是不明槍手。
沙漏漏下第一點白砂時,朱伯倫的筆尖還停在兇手二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