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礪川沒有等人請坐。他把第一版平鋪在沙漏旁,鉛筆從“不明槍手”移到“收回外股”,在兩處之間畫了一條短線。
嚴董事按住紙角,對沈礪川說:“沈先生,改稿可以。先寫你認哪一句,憑什麼認,改完在邊上落姓。”
“我先認已經辦妥的事。”沈礪川把護送條轉向嚴董事,“韓家老小從北棧後門走,車換過一次,門外留了四個人。醫館到韓宅這段路,今晚不會讓閒人堵住。書館若停機,城西有一架手搖機,六百張紙已經點過。”
宋領班從樓梯上探下半身,聽見六百張便問:“紙多大?什麼料?我們的版抬過去能不能上?”
沈礪川朝印刷便條抬了抬下巴。“九開毛邊,機口比你們這副窄。版不能整副搬,重排一頁來得及。管機器的人和地址都在便條後面。”
宋領班下樓接過便條,先量紙樣摺痕,又看機口尺寸。他沒有向沈礪川道謝,只說:“韓館主名字能用二號字,正文要再小一號。六百張夠一輪,廢不起第二版。”
他撕下紙樣一角,放到燈焰旁烘了幾息。紙邊先卷,正面很快泛黃,宋領班便把火吹滅,對沈礪川說:“潮紙。今晚送來要先晾,直接上機會吃墨。城西那架手搖機一時印不快,六百張至少要兩班人。”
沈礪川回答宋領班:“人我出八個,懂機器的只有兩個。你若肯派一名領班過去,子夜後能開。”
“我不走。”宋領班把紙角夾回便條,“這邊的版還沒定。真要換地方,我派一個鎖版工,工錢、壞紙都寫在你這張紙背後。”
沈礪川接過便條,在八人、兩名機工和工錢另計旁各畫一圈,補上姓名。宋領班看見名字齊全,才將便條折進圍裙,紙樣留在桌上備查。
“所以今晚這張要寫明白。”沈礪川指著朱伯倫的稿紙,“韓濟川為共和實業而死。兇手是誰還在查,行刺所對著的是什麼,不能跟著一塊空掉。”
梁校對問沈礪川:“為共和實業而死,出自韓館主哪一份信?館裡的募款簿,還是商會公函?”
沈礪川回答:“兩樣都有。他替學堂、護書和北邊的傷員募過款,商會開會時也公開講過共和。收股的事辦了半年,警告不止一次。”
“警告原件呢?”朱伯倫問。
沈礪川從內袋取出一張折得很小的抄紙,紙上只有一行:股事若成,自負其禍。末尾沒有姓名,連日期也是後來補的。
“原信在韓先生手裡。”沈礪川把抄紙交給梁校對,“七日前,他在商會給我看過,我讓人抄了一份。抄手今晚在城西,可以找來。韓先生有沒有把原信留在公文包裡,你們查過嗎?”
嚴董事叫經辦人開啟鐵皮匣。韓濟川從館裡帶走的公文包已經由醫館送回,包扣被剪開過,裡面有公告清樣、供紙回函、一本薄賬和兩封普通訊。經辦人將夾層摸了兩遍,沒有找到那張警告。
“可能在商會,也可能已經丟了。”沈礪川看著空夾層,“原件眼下找不到。警告來過,抄手能認,我也能認。”
朱伯倫把抄紙鋪在燈下,問沈礪川:“這封信能證明有人因收股威脅韓館主。它能不能證明今晚開槍的人就是寫信的人?”
沈礪川答得很快:“眼下不能。”
“能不能證明寫信的人屬於哪一派?”朱伯倫又問。
“不能。”沈礪川將鉛筆放下,“可你若等到每個人都有姓名、會籍和口供,明早城裡已經替他寫完了。暴徒也好,商業仇殺也好,哪一個詞都在搶這樁死。你只留下官署的未知,搶字的人不會因此停手。”
嚴董事把公文包合上,銅釦碰到桌面。“書館只把未知留作未知,韓館主主持收股的公告就在門上。你要寫共和募款,把收據送來;你要寫反共和暴徒,把證人送到巡捕房。別讓書館用一張訃告替丟失的原信補簽名。”
側門又響了一次,經辦人接過一張剛送到的短電。東碼頭紙行只問兩件事:韓濟川生前籤的舊約是否繼續,館方是否已經指認舊股東與槍案有關。第二問下留著半行空白,等書館回電填是或否。
短電每字計錢,紙行把“是否指認”四字寫得很擠,館方若只回否,便像替所有舊股東洗清;若回是,又拿不出姓名與憑據。嚴董事把回電格數數到二十四,寫下:舊約照已籤存底辦理,槍案未有館方指認。
朱伯倫看過電稿,問嚴董事:“未有館方指認,只說書館沒指認,不替巡捕房結案。這樣回可以。”
沈礪川也看了一遍。“把今夜二字加上。明日若有證據,你這封電不能反過來堵自己的嘴。”
嚴董事在未有前補了截至今夜。多出的四個字要多付一格電錢,他仍在末尾簽了嚴字,叫經辦人立刻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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