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循環:我被困在了1914年》第138章 兩枚鉛字先上船(1)

作者:鐵板魷魚里挑洋蔥·1小時前

巡長折回書館時,朱伯倫剛抄完第三版的第一行。

沈礪川派去接證人的年輕人在巷口碰見巡捕,將人、車與住址一併報了。巡長進門先取走那張警告抄件,又看梁校對寫在背面的來源,問沈礪川原信最後一次出現在哪裡。

“七日前,商會東間。”沈礪川回答,“韓濟川給我和抄手看過,隨後收回內袋。”

巡長問沈礪川:“抄手姓名?”

沈礪川報出姓名和住址。巡長讓隨行巡捕記下,又指著兩名街口證人說:“肯留姓名的,今晚可以接到巡捕房。另一個只肯天亮去商會,案卷裡先算線索,不算證詞。”

“夜裡走正街容易叫人認出。”沈礪川把剛改過的路線遞給巡長,“從西巷上車,商會的人護到界口,你們在界口接。別讓穿號衣的人直接到他家門前。”

巡長看過路線,把界口時辰改遲一刻,對隨行巡捕說:“照這個接。人若臨時不來,不準闖屋抓作證。”

沈礪川隨即將年輕人叫回來,把時辰改在他袖中那張小條上。年輕人記錯西巷的第二個路口,沈礪川讓他複述一遍,聽到舊路線便把紙抽回,重新寫成藥鋪後門。人再出門時,巡長已經在案頁上填好接應人的姓。

證人路線落進巡捕案頁,槍手所屬那一欄仍空著。朱伯倫把兩張紙移到一處,紙邊能對上,落名的位置隔著半尺。

“警告抄件可以入待查。”巡長把紙交回梁校對,“為共和而死,是你們寫悼詞。反共和暴徒,是沈先生的判斷。巡捕房只認行兇者身份待查。”

沈礪川問巡長:“若明日證人認出問路的人,你們改不改短札?”

“認出人再改。”巡長扣上筆帽,“認出衣服不算,認出背影也不算。沈先生想先寫,可以署沈先生自己的名。”

嚴董事接過話:“書館正稿不借巡捕房的印,也不借沈先生的名。哪一項是誰說的,底稿留著。正稿還要有人看得懂。”

經辦人從韓宅回來,手裡又多了一張短條。韓家要一份能給親屬傳閱的簡訃,車已經在側巷等;門外兩家報館也派人守著,問書館究竟採用暴徒、革命黨人還是商業仇殺。

短條由韓家管事寫成,只要百字,末尾留著發喪時辰。經辦人已經替它抄了開頭:韓濟川先生今日外出辦事,遇槍受傷,送醫不治。收股公告、共和募款與兇手稱謂全沒寫,紙角卻蓋著韓傢俬印。

沈礪川讀後問經辦人:“這是誰要的?”

“韓家老太太只要親友先收到死訊。”經辦人回答,“家裡還沒議公祭,也沒叫書館替親屬寫政治話。”

沈礪川把短條放回去,沒有往上添字。嚴董事讓梁校對核過醫館時辰,又叫經辦人將“外出辦事”改成“由書館赴北棧”,免得這一句日後被抄成私人行程。簡訃仍由韓傢俬印發出,與書館黑邊稿分開編號。

“今晚不給外面。”嚴董事對經辦人說,“先做館內試版。韓家只送姓名、館職、遇槍和醫館時辰,槍手一欄空著。天亮前請外校來,別從屋裡這幾個人中再挑一個互相證明。”

梁校對問嚴董事:“常接急件的那位還請得到?”

“去留字條。”嚴董事從臨時支款簿上撕下一張傳票,“車錢由館裡出,寫清到館時辰。她只校稿,不替董事籤。”

梁校對在傳票背面列了三件:核正稿與邊注能否相互追到,核兩種外文轉報的語氣,核館方自行補入的字。第三件後面空著行數,沒有寫朱伯倫姓名。外校到館後先看字,誰起的稿等她問到再說。

嚴董事在車錢欄填二角。經辦人提醒夜車要加半形,嚴董事把數字改成二角五分,改處照樣落姓。請人複核這張紙,先在支款簿上有了價。

經辦人拿票出門。門軸剛合上,宋領班便把上半框的鉛版放到長桌,要求第三版立刻定出可排部分。版框比稿紙沉得多,落桌時把四份剪報震開,暴徒那張小報滑到地上,送報人留下的墨指印正好壓在粗標題邊。

朱伯倫彎腰撿報,胸口被桌沿頂住,咳聲一時出不來。他扶著膝蓋站直,將報紙重新夾回銅釘,手絹留在袖中沒取。沙漏早已漏空,玻璃裡只粘著幾粒白砂,誰也沒有再翻它。

他把第三版放到宋領班面前,指著第一段說:“姓名、館職、收回外股、遇槍、送醫、氣絕,可以排。行兇者身份尚待查明,也可以排。”

宋領班問朱伯倫:“反共和暴徒呢?”

“不進確定句。”朱伯倫回答,“商業仇殺也不進。兩項都沒有能把槍手與動機連起來的具名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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