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循環:我被困在了1914年》第140章 四張紙,三個夾子(1)

作者:鐵板魷魚里挑洋蔥·4小時前

朱伯倫從廢稿背面裁出三張長條,分別寫下“已核”“誰說的”“未明”,又從梁校對的抽屜裡找出三隻舊紙夾。

他把已核夾放在左邊,說法夾放在中間,第三隻夾子鏽住了,彈片按下去不回。朱伯倫用刀背撬了兩次,彈片才咬住未明紙條。

孟青禾看著他把四份剪報抱過來,問道:“整張夾?”

“先按來處分。”朱伯倫回答,“巡捕札和醫館短箋歸已核,具名報紙歸說法,沒有來源的轉報歸未明。”

孟青禾從四份剪報裡抽出那張商業快報。“這一張上有韓館主姓名,也有商業仇殺。你準備放哪邊?”

朱伯倫沒有把紙放下。商業快報的報頭、日期和發行號都齊,報道里引用的死訊也與醫館時辰相近;到了槍手動機,句首隻剩商界傳稱四字,連哪一家商號都沒寫。

他把整張紙退回桌面。“不能整張分。抄句子。”

梁校對找來一疊抄校餘紙,每張只夠寫一兩行。朱伯倫先抄公告甲:韓濟川主持本館收回外股,公告由本人簽發。紙條末尾寫甲、十日申末、館記憶體底,再留一格給經手姓。

梁校對核過公告,把梁字落在末尾。“主持和簽發都能認。公告何時貼出,門房簿上另有時辰。”

門房翻出簿子,報了張貼時刻。朱伯倫補在紙條背面,沒有塞進正面那一句。貼公告能證明書館何時公開,不能多證明街口那一槍。

第二條抄醫館短箋。朱伯倫寫到右胸槍傷時,將紙條放到已核夾下。

孟青禾按住紙角問:“誰核右胸?”

朱伯倫回答:“濟生醫館。”

孟青禾問:“巡捕札寫了嗎?”

朱伯倫回答:“只寫中槍送醫。”

孟青禾把紙條抽回來,用紅鉛筆在右胸槍傷下劃了一道線。“那就把醫館寫在前面。傷口由醫館認,開槍方向還沒有人認。”

朱伯倫把句首改成“醫館短箋記右胸槍傷”,紙條才重新進入左夾。醫館到院時辰和氣絕時辰另抄一條,巡捕札的北棧街口與酉初時段再抄一條。三張短紙各有來處,疊在一起卻沒有自動拼出兇手站在哪邊。

梁校對將兩名街口證人的住址條拿來。朱伯倫在新紙上寫下街口證人,剛寫完四字,孟青禾便問:“他看見開槍了嗎?”

沈礪川帶來的具名條只記著一名煤棧夥計的住處,巡捕新添的案頁稱此人見過陌生人連續兩日打聽韓濟川車次。另一人到現在仍沒留下姓名,只答應天亮後到商會。兩張紙都沒寫誰見到槍、見到臉或數過槍聲。

朱伯倫將街口證人劃掉,改成問路線索提供者。這幾個字比原來長,佔滿一張紙條,他又刪掉提供者,只留“有人曾見陌生人打聽車次”,末尾註明沈礪川提供住址、巡捕待詢。

“放誰說的?”朱伯倫問。

孟青禾回答:“先放這裡。人還沒在案頁認過這句話。”

梁校對把紙條夾進中間一摞,又在背後寫待詢。原先能替槍案增重的證人二字,拆開後只夠證明有人問過路,連問路的人是否後來開槍都沒有著落。

四份報道中的稱謂各抄一條。小報稱暴徒,東文轉報稱革命黨人,後來一份轉報寫激進分子,商業快報稱商界傳聞或屬商業仇殺。朱伯倫把每條後面的報館、時辰、版次寫全,四張紙條全進了中間的夾子。

梁校對問:“同一家通訊處轉了兩種稱謂,算兩條還是一條?”

朱伯倫把兩張外電並在一起。“算兩次轉報,一條來源。它們不能互相作證。”

孟青禾翻過第二張外電,看見抄手報碼八六號和更正指印。“這一處是誰報錯的?”

外電房學徒已經換班,梁校對回答:“學徒先報成六八,朱先生請他重報,改處按過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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