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青禾沒有順著嚴董事點頭。她從已核夾裡找出公告短條,放到嚴董事手邊。“收回外股有館內公告、清樣和韓先生簽名。嚴董事若刪,請在刪項旁寫理由。外校只圈沒來處的字。”
嚴董事問孟青禾:“你贊成把收股寫進訃告?”
孟青禾回答:“我沒校贊成不贊成。我校這句話有沒有紙能追。它有。”
朱伯倫把公告短條拿回來。昨夜沈礪川與嚴董事爭的是政治定性,到了這張桌上,最容易被一起剪掉的反倒是韓濟川已經做成的事。他在新稿上空出第二句,先寫日期。
暫定稿改作:本館館主韓濟川先生於一月十日酉初在北棧街口遭槍擊,送北棧濟生醫館救治,酉正氣絕。
這一句從酉初寫到酉正,只按時辰排。朱伯倫在北棧街口旁標巡捕丙,在送醫、氣絕旁標醫館乙,沒有再找一個字把槍案拖回公告。
第二句寫道:韓先生生前主持本館收回外股,相關公告已於一月十日簽發。
公告甲壓在句尾。收股與槍擊仍同在首段,一前一後各佔一句,紙面沒給兩件事添關係,收股也留在了正文字號裡。
宋領班用尺量過。“五行。比舊版多一行,下面必須省。”
朱伯倫抽出中間那摞紙條。“兇手身份與動機,先寫巡捕續札稱尚待查明。小報、轉報、商業快報和沈礪川的判斷另起一段,每一種都帶來處。”
嚴董事問:“四種全列,誰還看館務?”
“館務已經另出小條。”朱伯倫回答,“訃告裡不塞合同。各方說法若只藏在邊注,街上仍只看見館方的一句未知;若直接列稱謂,又會把轉抄寫成事實。我先給兩種行數,午前由簽發人定。”
孟青禾拿過新稿,沒有在兩句首段上畫圈。她看到下一段的草句“各報稱謂互異,巡捕續札稱身份待查”,紅鉛筆停在各報與巡捕續札之間。
孟青禾問朱伯倫:“巡捕房算不算你這句各報?”
朱伯倫低頭讀了一遍。“不算。放在一起,會讓後半句也像報館說法。”
他把草句拆開:巡捕續札稱行兇者身份尚待查明。另有各報及具名來稿採用不同稱謂,來源分列。
孟青禾問:“來源分列印在哪裡?”
“邊欄上不了版。”朱伯倫回答到一半,拿尺重新量過,“改作據某報、據某轉報、據沈礪川署名來稿。具體列幾種,要看餘下兩行。”
“那就先別寫‘來源分列’。”孟青禾將這四字劃去,“紙上做不到的事,別先答應。”
朱伯倫沒有把她的紅線照抄進新稿。他另寫一張排法,把小報與兩份轉報合為“據三份報刊轉述”,沈礪川的署名判斷單列。寫完後,他讓梁校對核三份報刊是否確為三個獨立來處。
梁校對翻到銅釘末尾,回答:“兩份轉報同出一家通訊處,只能算一處。小報一處,商業快報一處,沈先生一處。”
朱伯倫當場劃掉“三份”,改成“據本埠兩報及一處轉報”。一個數字少下去,正好省出一格,也免得同一家轉抄給自己湊出第二個證人。
孟青禾在外校記錄上寫:首段增一行,末段暫減一行;連線詞兩處無來源,已抽字;各方稱謂須逐項核來處。她寫到經手欄時,只落了一個孟字,沒有把姓名移到訃告下方。
朱伯倫問孟青禾:“新首段還圈哪裡?”
孟青禾回答:“眼下不圈。等梁先生把一月十日的公告時辰核回門房簿,再看‘已於一月十日簽發’會不會讓人認成當天才決定。還有,沈先生的收據沒有清完,生平段不能先寫筆數。”
朱伯倫問:“所以這還不能定稿。”
“嚴董事還沒簽,當然不能。”孟青禾把紅鉛筆收回灰布包,“我只校我看過的這一版。”
宋領班照暫定稿鬆開首段,將鉛字分成兩句。新字只擺入版框,沒有楔緊,行尾留著能再挪的薄鉛。嚴董事要等館賬與簽發欄,梁校對還在核轉報來處,沈礪川午前也會來取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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