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著,轉眼時間就到了典妻契約的第三個年頭。秋天來了,院子裡的柿子樹結滿了紅彤彤的果子。
沈蕎算了算日子,離契約到期還有三個月。她拿出那張已經發黃的契約,看著上面的字,心裡五味雜陳。三年前,她為了救弟弟,把自己典給了裴家。那時候她什麼都不懂,只知道要活下去。現在她懂了,她要的不只是活著,還要活得有尊嚴,有愛,有家。
三個月。這三個字像一根刺,狠狠的紮在她心裡。
曾經的她,不過是一個任人擺佈、命運多舛的女子,但如今的她已非吳下阿蒙。
歷經風雨洗禮後的她,不僅成為了裴錚名正言順的妻子,更是念蕎慈愛的母親以及裴家賢淑的兒媳。歲月如梭,時光荏苒,她早已深深紮根於這片土地之中,並在此尋得了那份夢寐以求的歸屬感與安寧。然而,儘管生活看似美滿幸福,那張深藏於櫃中的契約卻如同夢魘一般縈繞心頭,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她那段不堪回首的過去。
儘管她與裴錚已然舉行盛大婚禮並喜結連理,但那紙典妻之約並未到期。
每當夜深人靜之時,她總會不由自主地想起這份尚未結束的約定,心中便會湧起無盡憂慮:倘若哪一天真有人將此事大肆宣揚或加以利用,那麼他們這個小家庭又該如何自處呢?一想到此處,她便覺得如墜冰窖般渾身發冷,再也無法繼續往下深思下去。
——
這天她去集市上送醬菜,聽到有人在議論。
聽說裴錚家那個媳婦,典妻契約快到期了。
是啊,三年期限,到期就該走了。
走了?那孩子怎麼辦?
誰知道呢?典妻就是這樣,到期各走各的……
沈蕎的手攥緊了。她裝作沒聽見,繼續賣她的醬菜。可那些話像針一樣紮在她心裡,一整天都不得勁。她想起自己剛來裴家的時候,村裡人也是這麼議論的。那時候她不在乎,因為她知道自己只是典來的。可現在不一樣了,她有了裴錚,有了念蕎,有了家。她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不在乎了。
回到家,她沒有跟裴錚說。
但裴錚看出了她不對勁。
怎麼了?他問。
沒事。沈蕎勉強笑了笑。
裴錚看著她的臉,知道她有心事,但沒有追問。
晚上沈蕎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那些閒話在她腦子裡轉來轉去——到期就該走了各走各的孩子怎麼辦。
她伸出手摸了摸身邊熟睡的念蕎。不,她不走。她哪兒也不去。這是她的家,她的丈夫,她的孩子。誰也不能把她趕走。她想起小時候,娘被爹趕出家門的場景。那時候她還小,不懂事,只知道哭。現在她長大了,她絕不能讓自己的孩子也經歷那種事。她要保護這個家,保護念蕎,保護裴錚。就算有人拿契約說事,她也不怕。
——
第二天,沈蕎去村東頭送醬菜,剛到地方又聽到有人在議論。
你說,沈蕎會不會走?
誰知道呢?典妻就是典妻,契約到期了,人家想走你也攔不住。
可她和裴錚都成親了,孩子都有了……
那又怎樣?契約就是契約,白紙黑字寫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