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身三年:獵戶的傻媳婦跑不掉》第244章 詔獄(2)

作者:Eahua·4小時前

從那以後,他就再也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每天夜裡,他都會夢見林家坳的火,夢見那些燒死的人的臉,夢見他們的慘叫聲在耳邊迴響。

他以為這件事會永遠被埋在歷史的塵埃裡。軍令在,他是執行者,不是決策者。就算將來有人追究,那也是上面的事,跟他無關。

可他沒想到,十年後,會有人翻出這件事來告他。更沒想到,告他的人會說那不是軍令,是他自己放的火。

裴錚冷笑了一聲。他知道這背後是誰在搗鬼。韓淵。那個老狐狸,一直想要他的命。十年前他就彈劾過他,說他擁兵自重、濫殺無辜。後來裴錚辭官回鄉,韓淵才算消停。可韓淵從來不是一個善罷甘休的人,他記仇比記恩深十倍,裴錚辭官不過是暫時逃過了他的刀鋒,卻逃不了他記在心裡的舊賬。

現在韓淵又出手了,而且這一次,比上一次更狠。

裴錚睜開眼睛,藉著天窗透進來的微弱光線,看著自己腳上那雙破舊的布鞋。鞋底已經磨穿了,露出裡面髒兮兮的襪子。

他的手伸向鞋底,摸索了一會兒,從鞋底的夾層裡抽出了一張摺疊得整整齊齊的紙。那是他十年前抄錄的軍令,紙已經泛黃了,邊角有些磨損,但字跡還清晰可辨。

他把紙展開,藉著光線看了一遍。上面的字是他親手抄的,筆跡工整有力,一字一句都刻在他心裡:

“奉上諭,徵西軍途經林家坳,該村窩藏敵軍細作,著令清剿,一個不留。”

這就是當年的軍令。這就是他執行的依據。

他把紙重新摺好,塞回鞋底。這是他唯一能證明自己清白的東西。只要這張紙還在,他就不是蓄意屠村,他只是在執行軍令。

可他也知道,這張紙救不了他。韓淵既然敢告他,就已經做好了萬全的準備。大理寺的人不會站在他這邊,證據也好,證人也好,在權力面前,什麼都不值一提。

牢房裡傳來隔壁的聲響。那是一個老吏,據說因為得罪了權貴,被關在這裡已經五年了。他的頭髮花白,鬍子拉碴,身上穿的囚衣已經看不出原來的顏色。

老吏隔著牆,用沙啞的聲音問:“你是新來的?犯了什麼事?”

裴錚沒有回答。

老吏自顧自地說:“我在這牢裡待了五年,見過各種各樣的人。有將軍,有文官,有商人,有農民。他們進來的時候,一個個都覺得自己冤枉,可到最後,該認的罪還是得認,該受的刑還是得受。有些人熬不住,認了罪,流放了,至少還活著。有些人死扛著,就死在這牢裡了,屍體拿草蓆一卷,扔到亂葬崗去,連個名字都沒留下。”

裴錚依然沒有說話。

老吏又問:“你燒過村子?”

裴錚沉默了很久,終於開口:“燒過。”

“那你認不認罪?”

裴錚閉上了眼睛,聲音低沉但堅定:“他們是該死的人,但執行命令的人不該背黑鍋。”

老吏沉默了一會兒,發出一聲長長的嘆息,像是在為裴錚感到惋惜,又像是在為自己感到悲哀。

夜深了,牢房裡黑得伸手不見五指。裴錚靠著牆,鐵鏈在黑暗中發出輕微的碰撞聲。他的傷口在滲血,疼痛好似潮水一波一波地湧來,但他已經麻木了。

他想起了沈蕎。不知道她現在在哪裡,過得怎麼樣。他走的時候,她還在趙家,日子過得艱難。他原想著等他在京城站穩了腳跟,就把她和孩子們接過來,一家人團團圓圓。可現在他身陷囹圄,自身難保,更別說照顧她們了。

他又想起了念蕎和念安。念蕎已經十二歲了,長成了大姑娘,好似她娘倔強,又像他一樣執拗。念安才九歲,正是調皮搗蛋的年紀,整天爬樹掏鳥窩,沒一刻消停。他走的時候,念安還抱著他的腿,哭著不讓走。

“爹爹,你別走。”

裴錚的眼眶微微發熱。他使勁眨了眨眼,把那點潮溼逼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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