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驚悚遊戲里靠講道理活下來了》第61章 遊樂園的糖果陷阱(1)

作者:點點白鷗戲浪花·17小時前

洪琳的手還握著那張公交卡,指尖殘留的灼熱感還沒散。她站在一條老街盡頭,眼前是鏽跡斑駁的“夢幻樂園”招牌,霓虹燈管滋啦作響,拼出一張歪斜的笑臉。空氣裡飄來一股濃得發膩的甜香,像棉花糖炸過頭又混了薄荷牙膏。她皺眉,摸了摸揹包,筆記本還在,手機卻己經黑屏。

旋轉木馬後面跳出一個穿紅黃條紋小丑服的男人,臉塗得像打翻的調色盤,咧嘴一笑露出兩排巧克力色牙齒。“小姐姐!免費彩虹糖!吃了心情好到飛起!”他遞來一顆玻璃紙包著的糖果,五彩斑斕,包裝一角印著一串極小的數字:“#10-07”。

洪琳瞳孔一縮。

這個編號和第十章寄生體老人胸口的一模一樣。

她沒接,掃視周圍。一對情侶正機械地往嘴裡塞糖,嘴角裂到耳根還在笑;一個小男孩把糖按進自己眼眶,嘴裡哼著走調的兒歌。他們的眼神空洞,動作整齊得像是被同一根線拉著。

“感情這糖不是請客,是進貨。”她低聲說,“還是批次裝系統那種。”

大媽突然從背後撲上來,手裡棒棒糖首往她嘴邊送:“小姑娘別倔,甜一下就聽話啦!”

洪琳側身躲開,反手奪過糖果,撕開包裝。裡面是顆泛綠的硬糖,表面長著絨毛,像放了三年的奶片。

她揚起糖紙,大聲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西條,禁止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你這糖,包裝寫著‘生產於1723年’,距今三百零一年,屬非法流通物!”

她將證據鏈閉合:

包裝有明確生產時間——視覺可證。

當前時間為2024年——常識基準。

超期事實成立——數學計算無誤。

“我以邏輯完整、證據充分的方式指出——此糖果為違法食品,任何人不得強制他人食用!”

聲音落下的瞬間,小丑的笑容突然凝固,臉上油彩噼啪裂開,像烤糊的蛋糕皮。圍觀人群動作停滯。

“不……不可能……”小丑嗓音變調,“你怎麼能用……法律條文……破幻境……”

洪琳聳肩:“你以為鬼都怕黑?現在連法規都能索命。”

“砰!”

小丑炸成一堆彩色糖渣,雨點般落下,黏在旋轉木馬的鐵柱上,竟開始冒泡腐蝕。

人群癱坐在地,眼神渙散,沒人說話,也沒人動,像集體斷了電。

洪琳盯著地面。那些糖渣融化的區域,水泥開始塌陷,露出向下的階梯。她扒住邊緣,躍下。

落地踩到一灘黏液——半透明藍綠色,在地面積成小窪,微微搏動,像有心跳。她撕下筆記本一頁,蘸液書寫,字跡瞬間溶解。

“導電性超高,含腦波同頻蛋白……和第五十五章水族館的資料液體一模一樣。”

前方是玻璃牆圍成的實驗室,上百支試管豎立其中,漂浮著絮狀物,投影出人類記憶片段:有人在哭,有人在笑,全是她見過的受害者畫面。

她走近最中央的試管,裡面液體顏色更深,標籤寫著一行小字:“試劑代號:L-20”。

她大學實驗室的對照表裡,L-20正是用於穩定神經元活性的稀有溶劑。

“好傢伙,”她冷笑,“拿我的作業配方養鬼?”

試管旁有臺自動記錄儀,螢幕上滾動著資料流,最新一行寫著:“投餵成功率:87.3%”。下方統計表顯示,失敗案例全集中在“邏輯抗性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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