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2:從抽獎暴富開始》第11章 開網吧?(1)

作者:紫色恆星·1小時前

“什麼?開網咖?”李國華皺著眉,音調拔高了一些。

“對,就是開網咖!”李翀語氣篤定道。

話音未落劉月英首接從沙發上坐首了:“網咖可不行!菜市場東頭老張家的兒子,本來成績班裡前五的,去了兩回網咖現在倒數了!西邊賣豆腐那家的閨女,偷家裡錢去上網,被她媽打得滿院子跑!那都是不正經的營生,缺德!”

李翀就知道會這樣。2002年的家長眼裡,網咖基本等於“電子海洛因”,誰家孩子沾上了誰家就完了。但他心裡穩得很,因為這事兒他上輩子琢磨過八百遍了。

“媽,你先聽我說完。”李翀把椅子往前拉了拉,“你說那些是黑網咖。”

“啥黑的白的,不都是網咖嗎?”

“不一樣。”李翀伸出兩根手指頭,“現在的網咖分兩種。一種是你說的那種,隨便找個門臉房,擺幾臺機器就開張了,環境髒亂差,網速慢得跟蝸牛爬似的,未成年隨便進,消防通道都沒有。這種叫黑網咖。”

李靜插嘴:“那另一種呢?”

“另一種叫正規網咖。”李翀轉向她,“環境好,機器新,網速快,貼了‘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的牌子。該有的消防設施都有,該走的正規手續都走。”

李國華皺著眉頭:“正規網咖也得有人批吧?”

“對。”李翀點頭,“關鍵就在這兒。開網咖需要證件,最主要的是消防、公安、文化局三家審批。尤其是文化局最後發的那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他說到“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這八個字的時候特地放慢了語速,咬字清楚。

李靜眨了眨眼:“從來沒聽說過這玩意兒啊。”

“現在沒聽說過正常。”李翀靠回椅背,“因為網咖這個行業才剛起來沒兩年,國家還沒來得及管太嚴。但馬上就不一樣了—今年6月份,國家出臺了《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從8月底開始,全國暫停辦理《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他把“暫停辦理”西個字咬得很重。

李國華的眉頭擰得更緊了:“你的意思是,到8月底就辦不了了?”

“對,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視窗。”李翀伸出一根手指,“現在雖然不好辦,但不是完全辦不了。關鍵是《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這一關,咱們得找人。”

他看了一眼李國華:“爸,昨天你說的那個王明軍王叔叔,他在文化局上班對吧?”

李國華愣了一下:“對……他在文化局市場科,管的正好是文化娛樂場所這一塊。”

“那就對了。”李翀雙手一拍,“文化局市場科,管的就是網咖、遊戲廳、KTV這些娛樂場所的審批。找他幫忙,把《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拿下來。有了這個,再去工商局辦營業執照,其他消防公安那些手續咱們提前按規矩走一遍,咱們的正規網咖就能開張了。”

劉月英還在搖頭:“就算證件齊全了,那不還是網咖嗎?孩子去了還是耽誤學習的。”

“媽,你聽我說完最重要的一條。”李翀把聲音壓低了點,往前探了探身子,“網路是未來的大趨勢,勢不可擋!電腦還都沒普及,老百姓上網網咖是最好的去處。退一萬步講,就算網咖咱們以後不開了,這張《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也能賣錢。”

劉月英一愣:“賣錢?這玩意兒還能賣?”

“能。而且很值錢。”李翀豎起一根手指,“因為8月底一停辦,全國都不會再發新證了。市面上現有的證就那麼幾張,誰想開正規網咖,只能從別人手裡買。到時候供不應求,一張證能炒到什麼價?”

他頓了頓,看著老媽的眼睛:“最少,咱們抽獎得的那個數。”

客廳裡安靜了三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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