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裂仍停在印心外,繩結兩扣。”
沈青禾核過自己的共同啟看牌,陸硯川交第二牌。兩牌邊缺與代管簿模樣對上後,柳三娘才開匣。
“父案袋誰拿?”
“我託袋,沈青禾拆外繩。”柳三娘說,“陸硯川只在紙鋪開後讀,不能獨取。”
有人不滿:“自己的父親留的紙,碰一下也不行?”
陸硯川退開半步:“今日按共同啟看,不按親屬。”
沈青禾沿舊繩結解開,沒有剪紙邊。袋內三張私抄依原折次序放到白布上,柳三娘逐張報左上角舊損。
第一張沒有六碼。第二張只見賑字號近似寫法,日期也不同。
“這張算對上?”
“不能。”沈青禾把它移到不同比對欄,“字像、日期不同,先分開。”
陸硯川讀到第三張時停住。賑乙廿七旁的六碼與官簿欄位抄件同組,下面還有兩個日期。
“再讀一遍。”柳三娘沒有讓他拿紙。
陸硯川喉結動了一下,把手按回膝上,逐字復讀。錢嫂照自己的抄頁核六碼,另一名見證人核兩個日期,三人沒有互相題字。
“六碼同組,兩個日期也有對應。”錢嫂說。
另一名見證人把官簿抄頁翻到背面:“這份有甲書吏收件印,另一份是乙書吏複核印。兩份六碼相同,但原簿仍在縣署,我們沒有拿原件來貼。”
“若抄錯,兩份不是一起錯?”
“兩人分別看原簿、分別抄,之後才互換復讀。”錢嫂指著不同筆跡,“這隻能降低一人抄錯的可能,不能把私人袋變成官封。”
“父案紙上的兩個日期,誰來證明沒後天?”
“眼下沒人。”陸硯川說,“只記錄紙上可見,不判書寫先後。”
“這就證明你父親查到官糧被換?”
“只證明私人抄頁與原始趟簿指定欄位相同。”陸硯川停了一息,“父抄來源、筆跡和抄寫時點都未官驗。”
沈青禾另取薄紙,只抄報碼、日期和紙邊舊損:“不抄推斷,不寫這是陸父真跡。”
“紙邊能證明什麼?”
“今日只留比對特徵。它是否與別處殘頁同源,日後要拿實物另核。”
“這紙黃得一樣,不能算同批?”
“顏色會受存放影響。”沈青禾把兩張紙隔開,“沒有紙鋪樣、裁邊或連續殘口,不能憑黃舊認同批。”
兩份官簿欄位抄件各有書吏印,父案摘錄頁由兩名見證人分別復讀。三碼來源沒有合併裝袋,避免後來只剩一份不知出處的報碼。
比對結束,柳三娘逐張報:“第一張原折向內,第二張舊損朝左,第三張壓底。沈青禾復原舊繩結,錢嫂報新封號;啟看時辰、在場人、抄取欄位全補進代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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