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沉塘祭雨後,帶災民種萬頃良田》第141章 聽驗開堂(2)

作者:人間不委屈·11小時前

“攤在櫃上。他沒收。”

鋪戶反駁:“那日缺貨,我說的是沒糧。”

見證人取出回條:“這句是掌櫃自己寫的,‘依同行約不售’。”

書吏核紙角和見證印,只記回條原字,沒有替“同行約”補成馬會通親令。

第二至第七組逐一說問了什麼糧、帶了多少現錢、鋪戶如何回答。有的口稱“二十三家都不賣”,回條卻只寫本鋪依私約停供,縣署以原字為準。

“七張都有私約字樣,就證明會長下令。”

陸硯川搖頭:“只能證明七家在拒售時明確引用私約。誰傳話、會長是否親授,還要另證。”

第八組的回條只寫“今日不售”。

見證人說:“掌櫃當時提過行賄。”

掌櫃立刻否認:“我只說貨不夠。”

主審問:“回條上有沒有原因?”

“沒有。”

“那這張只證當日拒售。口頭原因相沖,另記爭議。”

第九張也沒有原因。柳三娘將它與第八張移到單獨封套:“兩張不能為了湊九張,改成明確私約。”

“那兩張還留堂上做什麼?”

“留它能證明的部分:這兩次現錢問價遭拒。原因空著,不等於事情沒發生。”

馬會通笑道:“既然兩張說不清,另外七張也可能是災年缺貨。”

“所以七張核原字、見證和鋪戶答話,不拿兩張替它們加重,也不拿兩張替它們抹去。”柳三娘把兩套封號分別報給書吏。

一名鋪戶在席後攥了半日衣角,終於開口:“我收到過‘停供青禾村’口信。”

馬會通轉頭:“誰傳的?”

“行會跑腿。我沒見會長。”

“空口無憑。”

鋪戶從賬匣夾層取出一塊木牌:“跑腿留下的。我原想等恢復交易再退。”

差役沒有讓陸硯川接牌。鋪戶把木牌放上白布,報出存放處和經手時辰,兩名夥計分別確認見過它掛在櫃內。

“木牌能證明什麼?”主審問。

“只證明本鋪留存一塊寫有停供口信的牌。”陸硯川站在界線外,“是否由馬會通授意、是否用於全部二十三家,仍未知。”

書吏抄下牌面編號,再取北河舊棧轉倉籤核對。兩處編號屬於同一段序列,尾碼相接。

“同序列就是同一批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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