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停靈鋪當日停辦“遺願入祖”,但照常收殮,不許因此拒收窮戶屍身。已經交過禮費的先登記退費,涉及屍身去向不明的單列追查。年輕夥計沒有被一句“祖殿舊例”洗乾淨,也沒有當場被寫成盜屍主謀;他要說清自己動過哪些屍手,知不知道交接單會被改字。
櫃中死者仍須找回姓名。
右手小指斷節、左脛舊折、指甲封泥,三處特徵在第二席的無名屍簿裡沒有結果。趙石頭將拓樣送回陸沉舟床邊時,沉舟正裹著兩床舊被,嘴唇仍沒什麼血色。他聽不見“點首”與“按印”的爭辯,只能摸一塊縮小的銅架木模。
趙石頭撥動頸針,木偶低頭;再撥肘針,木手下壓。
沉舟摸了兩遍,把木偶翻過來,指尖停在腳底。
趙石頭愣了愣,隨即跑回第七櫃:“查腳,不只查手!”
死體雙足被銅架托住,右腳鞋底已爛,左腳卻還粘著半塊灰白泥皮。泥裡混有細碎蚌殼和燒窯後的青渣,是城南灰蚌窯才有的料。窯工死後常用自家廢磚墊棺,停屍簿未必記指傷,卻會記欠薪和領屍磚數。
灰蚌窯舊賬找出一個人:賀不遲,三十七歲,拍窯磚的熟手。左腿曾被坯車壓斷,右手小指在清窯時失去一節。第二席取屍前三個月,他替祖殿修過封泥池,指甲縫裡常年洗不淨紅泥。
賀不遲不是無親屍。
他有個比他小十一歲的妹妹賀四娘。舊賬記她領屍時交不起棺錢,以亡兄右手一枚“小指驗印”抵了二百文。那節早已缺失的小指根本不能驗印,停靈鋪仍收走她的交接單,並告訴她屍身已入薄棺。
灰蚌窯墳地裡那口棺隨後被啟驗。棺中只有兩袋廢磚,總重恰好與成年男子相近。
賀四娘早已亡故,留下的外孫女如今就在南市補陶盆。她被帶到巷口時,手裡還捏著半塊沒補完的粗陶,聽完沒有哭,先問:“那二百文棺錢,還算我外婆欠的嗎?”
“不算。”葉清河把退費單遞給她,“連利退。你若願意認回遺骨,再談安葬;不願,也沒人把櫃中這些事壓到你家頭上。”
女子盯著單子看了很久,說自己不敢碰屍骨,但想把名字寫回去。她不會寫“遲”字,趙石頭在旁邊教了三遍。她第二遍還是少寫一橫,第三遍才寫全。
第七承載者恢復姓名:賀不遲。
他的死亡原因尚待查;屍身被停靈鋪與祖殿調換已經坐實;死後入面沒有本人同意。更重要的是,他入面後從未產生自己的言語與選擇。三次點頭、一次按印以及此後借第七面作出的公證,不能再記成“賀不遲的承載行為”,應追向撥動針輪、操縱公證面和使用結果的人。
公證面第一次在眾目下遲了回答。
它過去總把惡契推給歷代承載者:面只是器物,人點頭,面才作證。如今第七櫃攤在巷中,一具死體靠門軸點頭,靠腳輪按印。它若堅持這是承載者同意,就等於承認死人也能替它造出授權;它若否認,又得吞回“第七承載自願獻身”的萬年祖詞。
玉面最終只說:“禮制有缺。”
賣豆腐的婦人把那張改字交接單舉起來:“缺的是禮制?缺的是你不敢寫他的名字。”
公鏡上,第七承載“自願”二字被當場撤下。以此為先例轉嫁給死者的三百一十二份舊公證全部暫停歸責,其中涉及的田產與罰銀不立刻改判,先停止繼續分利、加息和追繳。七家停靈鋪歷年上交的遺願禮費封存,現存收殮工不失飯碗,賬款優先用於尋回被調換屍身、退還窮戶棺費與修復無名墳冊。
這回拿到實際東西的不只賀家。巷外等了半日的十二戶窮戶先領回近年誤收的棺禮錢,共計二十一兩七錢。一個老漢把銀子塞進腰帶,轉身走了兩步又回來,問能不能仍給亡妻燒紙。籍吏讓他燒,只叫他別再替亡妻按什麼願印。老漢點點頭,小聲說:“她活著就不愛替人作保,死了更不會。”
代價在黃昏前顯出來。
七枚續動針拆到最後一枚時,頸後銅絲突然回彈,刺穿一名驗櫃人的左掌;第七櫃的腳踏輪也因卡死崩掉兩齒,原本的連續動作只能靠先前留影複核。賀不遲的右掌在溼佈下裂開一道口,幹化指皮脫落半片,幸好掌紋、封泥與交接單都已各留三份拓證。
陸沉舟沒有動眾生碑。他摸完腳底泥樣便劇烈咳喘,指尖冷得握不住選擇牌。藥師把木模收走,逼他喝下半碗熱粥。趙石頭想告訴他名字找到了,喊了兩遍才想起他聽不見,只好在他掌心慢慢寫:賀、不、遲。
沉舟摸到最後一筆,點了一下頭。
第七櫃清空後,櫃底露出一道通往下層的窄槽。槽中沒有第八櫃的鑰匙,只有一截還帶油腥氣的黑色髮辮,髮根繫著新紅繩。
紅繩的顏色很鮮,至多染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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