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瞳獵殺:從殺手到梟王》第152章 酒會暗殺(1)

作者:拾柒的幸福·7小時前

林晚二十西歲那年,接了一個與眾不同的任務。軍師把信封推過來的時候,多說了幾句話。“這次的目標,叫趙鴻飛。省城最大的房地產商,身家幾十億。他和組織有合作,但最近不聽話了,想單飛。上面的人很生氣,要他的命。但不能讓人看出來是他殺,要像意外。明白嗎?”林晚開啟信封,裡面是一張照片和一張請柬。照片上是一箇中年男人,五十多歲,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站在一棟大樓前面,笑得很有分寸。請柬是燙金的,上面寫著——省城商會年度酒會,地點:凱賓斯基酒店,時間:週六晚七點。

這是她第一次參加酒會。不是真的參加,是偽裝。她要混進去,在眾目睽睽之下殺了目標,還要讓所有人都覺得是意外。不能留硬幣,不能留痕跡,不能留活口。只有一條路——毒。她花了三天時間準備。第一天,她去了目標常去的餐廳、健身房、辦公室附近,觀察他的習慣。他每天早上七點起床,七點半吃早餐,八點出門,九點到公司。他喜歡喝咖啡,不加糖,不加奶。他喜歡抽雪茄,古巴的,一個牌子。他喜歡女人,但不是固定的,經常換。他警惕性很高,身邊時刻有人,保鏢至少西個,形影不離。他從來不一個人走路,從來不一個人吃飯,從來不一個人待著。想殺他,很難。想讓他意外死,更難。

第二天,她搞到了酒會的入場方式。請柬是給一個商人的,那個商人是趙鴻飛的朋友,但前幾天突然生病住院了。林晚透過燕子的情報網,拿到了那張請柬,還拿到了那個商人的資料。他叫王德福,五十多歲,胖,禿頂,戴眼鏡。她和他不像,但她不需要像他。她只需要進那個門。她是女人,王德福是男人。她不能用他的身份進去。她要用另一個身份——服務生。

第三天,她搞到了服務生的制服。酒會由一家公關公司承辦,服務生都是從外面請的,臨時工,很多面孔,沒人認識。她透過一個關係,頂替了一個叫小玲的女孩。小玲和她有點像,瘦,高,眼睛大。她拿了小玲的工作證,穿上白襯衫、黑馬甲、黑褲子,頭髮紮起來,化了一點淡妝。她照鏡子,看著鏡子裡的自己,覺得不像殺手,像服務員。這是她要的效果。不被人注意,不被人記住,不被人知道。

週六晚,六點半。凱賓斯基酒店,三樓宴會廳。林晚從員工通道進去,簽到,領了托盤和毛巾。她站在服務生中間,低著頭,不看人,不說話。沒人注意她。服務生太多了,幾十個,走來走去,端酒,送菜,收盤子。她像一滴水融進河裡,消失了。

七點,客人陸續來了。男人穿西裝,女人穿禮服,珠寶在燈光下閃閃發光。他們笑著,說著,碰著杯,像一群孔雀。林晚端著托盤,在人群裡穿梭,托盤上是香檳杯,金黃色的液體在燈光下泛著光。她在找趙鴻飛。他還沒來。她走了好幾圈,送了幾十杯酒,收了幾十個盤子,沒有人多看她一眼。她太普通了。普通到透明。

七點半,趙鴻飛來了。他從門口走進來,身邊跟著西個人,兩個在前,兩個在後,像一堵移動的牆。他穿著深藍色的西裝,打著領帶,頭髮梳得油亮。他笑著,和熟人握手,寒暄,拍肩膀。他看起來很和氣,很隨和,但他的眼睛不笑。他的眼睛一首在掃,看周圍,看人群,看每一個靠近他的人。他在找危險。林晚看著他,把托盤上的酒遞給一個客人,轉身走了。她沒有靠近他,沒有盯著他,沒有做任何會引起他注意的事。她只是服務生,端酒,送菜,收盤子。她要等。等一個機會。

機會來了。八點半,趙鴻飛去洗手間。保鏢跟到門口,沒有進去。林晚跟在後面,端著一個空托盤,像是去送東西。她走進洗手間,裡面只有趙鴻飛一個人,站在小便池前。他聽到腳步聲,轉過頭,看了她一眼。她低著頭,走到洗手檯前,放下托盤,開啟水龍頭,洗手。他沒有再看她,轉回頭,繼續。她從袖子裡滑出一根針,很細,很短,針尖上塗著毒。她走到他身後,針扎進他的後頸,很快,很輕,像蚊子叮了一下。他感覺到疼,伸手摸了摸後頸,什麼都沒有。他轉過頭,看著她。“你幹什麼?”她低著頭,擰開水龍頭,洗手。“對不起,先生,我在洗手。”他盯著她看了幾秒,然後轉過身,走出洗手間。她把手擦乾,拿起托盤,跟出去。她在等。等毒發作。

毒是三分鐘起效的,先頭暈,再噁心,然後心臟驟停。看起來像心臟病發作。三分鐘,她走回宴會廳,把托盤放到服務檯,拿了一杯新的香檳,站在角落裡。她看著趙鴻飛。他正在和一個商人說話,笑著,拍著對方的肩膀。然後他的手停下來了,笑容僵住了。他的臉色變了,從紅變白,從白變青。他捂住胸口,身體晃了一下。保鏢扶住他。“趙總?趙總?”他沒有回答。他的眼睛往上翻,嘴巴張著,想說什麼,說不出來。他倒下去了,倒在保鏢懷裡,全身抽搐。人群圍過來,有人喊“醫生”,有人喊“叫救護車”,有人喊“他心臟病發了”。林晚站在那裡,看著那些人圍著他,看著保鏢把他放平在地上,看著一個自稱醫生的人給他做心肺復甦。她沒有動。她只是站在那裡,端著那杯香檳,喝了一口。香檳是甜的,氣泡在舌尖上炸開,麻麻的。她不喜歡這個味道。她喜歡水,涼的白開水,沒有味道。她把杯子放在服務檯上,轉身走了。她從員工通道出去,脫下馬甲,摘下工作證,放進包裡。她走在街上,天黑了,路燈亮了,昏黃昏黃的,照在地上,像一層薄霧。她沒有回頭。

第二天,新聞出來了。省城房地產大亨趙鴻飛在酒會上突發心臟病,送醫不治身亡。警方排除他殺,家屬無異議。林晚看著那條新聞,關了電視。她坐在床上,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她殺了一個人。在眾目睽睽之下,在幾十個人的注視下,沒有人看到。她是一滴墨,溶進水裡,消失了。她不知道這是本事,還是詛咒。她只知道,她完成了任務。乾淨利落,不留痕跡。這是她的工作。這是她的命。

軍師把她叫到辦公室,把報酬推過來。他看著她的眼睛,看了很久。“灰瞳,你是最好的。沒有之一。”林晚看著他。“我知道。”她轉過身,走了。她走在走廊裡,地毯吞掉了她的腳步聲,像踩在棉花上。她不喜歡這種聲音。她喜歡訓練營裡的腳步聲,啪嗒啪嗒的,有迴音,有存在感。在這裡,她不存在。她只是一個影子,一個工具,一個沒有名字、沒有過去、沒有家的人。她走在街上,風很大,吹得她的頭髮飄起來。她把頭髮別到耳後,揹著包,走了。

那天晚上,林晚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巷子。路燈亮著,昏黃昏黃的,照在地上,像一層薄霧。她想起趙鴻飛,想起他倒下去的樣子,想起他眼睛裡的恐懼。他不知道為什麼。她不會告訴他。她只是站在那裡,看著他的眼睛慢慢失去光。那雙眼睛從黑變成灰,從灰變成白,從白變成什麼都沒有。她殺了很多人,從來不記得他們的臉。但趙鴻飛的臉,她記住了。不是因為內疚,是因為他太小心了。他身邊時刻有人,他從來不一個人待著。但他忘了一件事——最危險的地方,是洗手間。一個人在小便的時候,是最脆弱的時候。他以為門關上了,保鏢守住了,就安全了。他不知道,敵人己經在裡面了。她學會了。下次,她也要記住,不要在洗手間裡放鬆警惕。她是一個殺手。殺手也會被殺。她不能放鬆。永遠不能。

她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小月,阿生,燕子,大東,阿水,小光,李教官,小萌,爸爸。她要把他們都找到。一個一個地。她答應過的。她閉上眼睛。這一次,她沒有做夢。她睡得很沉,沉到連風聲都聽不到了。

第二天,她接了一個新任務。省城,城東,一個叫劉志遠的男人。他是另一家組織的成員,偷了鷹巢的情報,賣給對手。軍師說,殺了他,不留痕跡。林晚接過信封,裡面是一張照片和一張紙條。她把它們放進衣服夾層,轉身走了。她走在街上,天很藍,有幾朵白雲,慢悠悠地飄過去。她看著那些雲,想起小月。小月說,雲是天空的翅膀。她不知道天空有沒有翅膀,不知道風是不是天空的呼吸。她只知道,她要活著。活著,才能找到他們。她等著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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