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三十西歲那年,接了一個不一樣的僱主。不是組織派的任務,是一個女人。她透過燕子的情報網找到林晚,說要買一條命。燕子約林晚在省城的一家茶館見面,下午三點。林晚到的時候,那個女人己經坐在角落裡了。她五十多歲,頭髮全白了,臉上皺紋很深,眼睛紅腫,像哭過很久。她穿著一件黑色的舊棉襖,手裡攥著一個布包,看起來很緊張。
“你是灰瞳?”她的聲音在發抖。林晚坐下來。“是。你要殺誰?”女人從布包裡拿出一張照片,推過來。照片上是一個年輕女人,二十多歲,長頭髮,笑起來很甜,眼睛彎起來,像月牙。林晚看著那張照片,想起了小月。小月也愛笑,眼睛彎起來,像月牙。但她死了。
“這是我女兒。”女人的聲音更抖了,“她叫小云。三年前,被人殺了。兇手是她的男朋友,一個叫張偉的男人。他把她從樓上推下去,摔死了。警察說是意外,沒有抓他。他有錢,有關係,買通了警察。我告了三年,沒人理我。我聽說你是最好的殺手,能幫我殺了他嗎?”她從布包裡拿出一沓錢,放在桌上。“這是十萬塊,我全部的積蓄。求求你,幫我女兒報仇。”
林晚看著那沓錢,看著那個女人的眼睛。那裡面有淚,有恨,有絕望,還有別的什麼。也許是希望。她等了三年,等了三年,等不到正義。她只能等一個殺手。
林晚把錢推回去。“不用錢。我幫你。”
女人愣住了。“為什麼?”
林晚沒有回答。她只是把照片收起來,站起來,走了。她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因為那個女人的眼睛,也許是因為小云的笑臉,也許只是因為她也失去過很重要的人。她懂那種痛。
她用了三天時間找到張偉。他住在省城城東的一個高檔小區裡,開著一輛黑色的賓士,在一家房地產公司當副總。他有錢,有關係,有保鏢。他以為自己是安全的。他以為沒有人能動他。他不知道,灰瞳來了。
第西天晚上,林晚動手了。張偉從公司出來,開車回家。她跟在後面,沒有開車,沒有騎車,只是走。她走得很慢,但跟得很緊。她知道他會走哪條路,會在哪個路口轉彎,會在哪個紅綠燈停下。她觀察了三天,把他的路線記得一清二楚。車停在了小區門口,張偉下了車,鎖了門,往小區裡走。林晚跟在後面,腳步很輕,像貓。小區裡很安靜,路燈昏黃,照在地上,像一層薄霧。她等他走到一個沒有攝像頭的拐角,動了。很快,很輕,從背後接近,左手捂住他的嘴,右手的刀抵在他的脖子上。
“你是張偉?”她的聲音很冷,像冬天的風。
他的身體僵住了,眼睛瞪得很大,嘴巴被捂著,發出嗚嗚的聲音。林晚把刀抵緊了一點,刀刃貼著他的皮膚,他能感覺到涼意。
“三年前,你把一個叫小云的女人從樓上推下去。記得嗎?”
他的身體抖得更厲害了。他點頭,像雞啄米。她想一刀殺了他的。乾淨利落,不留痕跡。但她沒有。她想起了那個女人的眼睛,想起了小云的笑臉。她不能讓他死得太輕鬆。她把刀收起來,從兜裡掏出一根針,扎進他的後頸。針很短,很細,針尖上塗著毒。不是致命的毒,是讓人癱瘓的毒。他會活著,但動不了,說不了話,只能躺在那裡,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一輩子。這是她能為小云做的最後一件事。
張偉倒下去,躺在地上,眼睛睜著,看著天空。他的嘴巴張著,想喊,但喊不出來。他的身體動不了,像一塊石頭。林晚蹲下來,看著他的眼睛。那裡面有恐懼,有困惑,有不解。他不知道為什麼。她不會告訴他。
她站起來,轉過身,走了。走了幾步,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他躺在地上,像一具屍體,但他的眼睛還睜著,看著她。她轉回頭,走了。
她去找那個女人。她在省城城東的一個老小區裡,住在一間很小的屋子裡。門沒鎖,林晚推門進去。屋裡很暗,只有一盞檯燈亮著,昏黃的。女人坐在床上,手裡拿著小云的照片,低著頭。她聽到腳步聲,抬起頭,看到了林晚。
“辦完了?”她的聲音在抖。林晚點頭。“他還活著。但動不了了。一輩子。”女人的眼淚掉下來了。沒有聲音,只是眼淚往下掉。她站起來,走到林晚面前,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瘦,骨節突出,很冷,和小月的手一樣。
“謝謝你。”她說。聲音很輕,輕得像風。
林晚站在那裡,看著她,看著她的淚,聽著她的謝謝。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正義”。不是法律給的,不是警察給的,是她給的。她殺過很多人,從來沒有這種感覺。她覺得自己做了一件對的事。不是任務,是正義。
“不用謝。”林晚說。她鬆開手,轉過身,走了。她走在街上,風很大,吹得她的頭髮飄起來。她把頭髮別到耳後,揹著包,走了。她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她想起小云的笑臉,想起那個女人的淚,想起那句“謝謝你”。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接這個任務。也許是因為那個女人的眼睛,也許是因為小云的笑臉,也許只是因為她也失去過很重要的人。她懂那種痛。她幫不了自己,但她可以幫別人。
回到柳葉巷,林晚躺在床上,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她想起那個女人的話。“謝謝你。”她不需要謝謝。她只需要活著。活著,才能找到他們。她閉上眼睛。這一次,她沒有做夢。她睡得很沉,沉到連風聲都聽不到了。
第二天,軍師把她叫到辦公室。他坐在沙發上,端著茶杯,看著她。他的眼睛很冷,像冬天的河水。但他的嘴角微微翹著,像是在笑,又像不是。
“聽說你接了一個私活?”林晚看著他。“是。”“為什麼?”“她女兒被殺了,兇手沒被抓。她等不到正義,我幫她。”軍師看著她,看了很久。“你是殺手,不是警察。你不需要正義。”林晚看著他。“我需要。”
軍師沒有說話。他喝了一口茶,放下杯子。“下次接私活,要先告訴我。不然,我會以為你背叛了組織。”林晚看著他。“我沒有背叛。”軍師點了點頭。“我知道。去吧。”
林晚轉過身,走了。她走在走廊裡,地毯吞掉了她的腳步聲,像踩在棉花上。她不喜歡這種聲音。她喜歡訓練營裡的腳步聲,啪嗒啪嗒的,有迴音,有存在感。在這裡,她不存在。她只是一個影子,一個工具,一個沒有名字、沒有過去、沒有家的人。但她知道,她有過去。她只是忘了。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自己的家,忘了那個在夢裡叫她“晚晚”的人。但她會想起來的。總有一天。她等著那一天。
那天晚上,林晚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巷子。路燈亮著,昏黃昏黃的,照在地上,像一層薄霧。她想起小云,想起那個女人的淚,想起那句“謝謝你”。她第一次感受到“正義”。不是任務,是正義。她不知道這是對還是錯。她只知道,她做了一件對的事。
她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小月,阿生,燕子,大東,阿水,小光,李教官,小萌,爸爸。她要把他們都找到。一個一個地。她答應過的。她閉上眼睛。這一次,她沒有做夢。她睡得很沉,沉到連風聲都聽不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