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三十二歲那年,接了一個讓她第一次拒絕的任務。軍師把信封推過來的時候,語氣和平時沒什麼不同:“省城,城北,一個叫李德勝的男人。他欠了組織的錢,不還。殺了他。”林晚開啟信封,裡面是一張照片和一張紙條。照片上是一箇中年男人,五十多歲,瘦,高,戴眼鏡,看起來很斯文。他站在一棟居民樓前,手裡拎著一個菜籃子,笑得沒心沒肺。紙條上寫著一個地址——城北,陽光小區,3號樓502室。
她用了半天時間踩點。陽光小區是一個普通的老小區,3號樓在小區中間。502室的窗戶朝南,對著小區花園。她觀察了一天,看到了目標。他每天早上七點出門,去菜市場買菜,八點回來。然後他在小區花園裡鍛鍊,打太極,和一些老人聊天。中午回家做飯,下午看電視,晚上出門散步。他一個人住,沒有老婆,沒有孩子,沒有寵物。他很普通,普通到扔進人群裡就找不到。
但有一件事不普通。她查了他的背景。他不是商人,不是老闆,不是混混。他只是一個退休的中學老師,教了一輩子書,每月退休金三千塊。他不欠組織的錢,不欠任何人的錢。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老人,一個可能連螞蟻都不忍心踩死的老人。
林晚拿著那份背景資料,看了很久。她去找軍師。“這個目標,不欠組織的錢。他是無辜的。”軍師看著她,眼睛很冷,像冬天的河水。“誰告訴你的?”林晚把資料放在桌上。“我自己查的。”軍師沒有看資料,只是看著她。“灰瞳,你不需要知道這些。你只需要完成任務,拿錢,活著。其他的,不要問。”林晚看著他。“他是無辜的。我不殺無辜的人。”
軍師站起來,走到窗前,背對著她。“灰瞳,你是殺手。殺手不問該不該殺,只問殺不殺得了。你破了規矩。”林晚看著他。“我守了二十多年規矩。今天我想破一次。”軍師轉過身,看著她。“破規矩,會死。”林晚看著他。“我不怕。”
軍師看了她很久,然後坐下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這個任務,不是組織的,是一個僱主的。他出錢買李德勝的命。你不殺,他會找別人殺。你拒絕,他會找你算賬。你自己看著辦。”林晚站起來,轉過身,走了。
她以為這件事就過去了。她錯了。
第二天,她回到柳葉巷,發現門鎖被撬了。她推開門,屋裡一片狼藉——抽屜被翻開了,櫃子被推倒了,床墊被掀開了。那些寶貝還在衣服夾層裡,她隨身帶著,沒有被找到。但有人來過,在找什麼東西。也許是那個僱主的人,也許是軍師的人,也許是鷹巢的人。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他們想找到她,威脅她,殺她。
她站在那間被翻得亂七八糟的房間裡,看著那些倒了的櫃子、散落的衣服、碎了的杯子。她想起了訓練營。訓練營裡也經常被翻,教官會突擊檢查,搜學員的東西,找違禁品。那時候她藏得很好,從來沒有被找到過。現在也一樣。她把那些寶貝藏在衣服夾層裡,貼著心口,沒有人能找到。
她開始收拾房間。把櫃子扶起來,把衣服疊好,把碎了的杯子掃掉。她收拾得很慢,很仔細,像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她不知道為什麼要收拾,也許是因為這是她的家,也許是因為她不想讓那些人看到她的狼狽,也許只是因為她需要做點什麼來讓自己冷靜。
第三天,她收到了一個信封。不是軍師的那種,是白色的,普通的那種。上面沒有寄信人地址,只有收件人——“灰瞳”。她拆開,裡面是一張紙條,只有一行字——“你拒絕了我的任務。你要付出代價。”沒有署名,沒有日期,什麼都沒有。她知道是誰。那個僱主。
她去找醫生。“醫生,幫我查一個人。他叫李德勝,退休中學老師。我想知道,誰要殺他,為什麼。”醫生看著她,沒有問為什麼。他開啟電腦,開始查。他查了很久,然後停下來,轉過身,看著她。“查到了。要殺他的人叫周志遠,是一個房地產商。李德勝的兒子是周志遠公司的員工,幾年前因為工傷去世了。李德勝告了周志遠,要求賠償。周志遠輸了官司,賠了一大筆錢。他恨李德勝,所以要殺他。”林晚看著他。“周志遠在哪?”醫生遞給她一個地址。“城西,翠湖別墅區,28號。”
林晚站起來,轉過身,走了。她走在街上,天很藍,有幾朵白雲,慢悠悠地飄過去。她看著那些雲,想起小月。小月說,雲是天空的翅膀。她不知道天空有沒有翅膀,不知道風是不是天空的呼吸。她只知道,她要去找周志遠。不是殺他,是警告他。讓他不要再動李德勝。
她用了半天時間找到周志遠。翠湖別墅區在城西的一片湖邊,環境很好,很安靜。28號在小區最裡面,是一棟三層的獨棟別墅,帶花園和游泳池。門口有兩個保鏢,穿著黑西裝,戴著墨鏡,像兩堵牆。她翻牆進去,走到門前。門是防盜門,很厚,鎖很複雜。她用了五分鐘才捅開。她走進去,屋裡裝修很豪華,水晶吊燈,大理石地板,真皮沙發。周志遠坐在沙發上,正在看電視。他聽到聲音,轉過頭,看到了林晚。他的臉白了,嘴唇在抖,手在抖,全身都在抖。
“你……你是誰?”他的聲音在發抖。林晚走到他面前,把那張紙條扔在茶几上。“是你寫的?”周志遠看著那張紙條,臉更白了。他站起來,往後退,撞到了沙發扶手,摔在地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只是嚇唬嚇唬你。我沒想真動手。”林晚看著他。“李德勝是無辜的。他不欠你的錢,不欠任何人的錢。他只是想為他兒子討個公道。你輸了官司,賠了錢,就該認。你不該買他的命。”周志遠哭了。眼淚從眼角滑下來,流過臉頰,滴在衣服上。他捂著臉,肩膀在抖。“我……我恨他。他害得我破產,害得我老婆跟我離婚,害得我什麼都沒有了。我恨他。我想讓他死。”林晚看著他,看了很久。
她想起了小月。小月也恨,恨她叔叔,恨他把她賣了。但她沒有殺他,因為她死了。她想起了阿生。阿生也恨,恨那些殺他的人,但他死了。她想起了自己。她也恨,恨鷹巢,恨那些殺她爸爸的人。但她沒有死。她活著。她可以恨,但不能讓恨毀了她。她蹲下來,看著周志遠的眼睛。“你可以恨他。但你不能殺他。他是無辜的。他兒子死了,他己經夠痛苦了。你殺了他,你和他有什麼區別?”周志遠看著她,眼淚還在流。“那我怎麼辦?我怎麼辦?”林晚站起來。“活著。活著,才能找到答案。”她轉過身,走了。
她走在街上,天快黑了,路燈亮了,昏黃昏黃的,照在地上,像一層薄霧。她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她拒絕了一個任務。她守住了自己的底線。不該殺的,不殺。她不知道這是對還是錯。她只知道,她做了一件對的事。
她回到柳葉巷,躺在床上,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她想起李德勝,想起他在花園裡打太極的樣子,想起他和鄰居聊天的樣子。他活著。她讓他活著。她不知道他還能活多久,不知道周志遠會不會再找別的殺手,不知道他會不會死在別人手裡。她只知道,她沒有殺他。她守住了自己的底線。
她閉上眼睛。這一次,她沒有做夢。她睡得很沉,沉到連風聲都聽不到了。
第二天,軍師把她叫到辦公室。他坐在沙發上,端著茶杯,看著她。他的眼睛很冷,像冬天的河水。但他的嘴角微微翹著,像是在笑,又像不是。
“你去找周志遠了?”林晚看著他。“是。”“你威脅他了?”林晚看著他。“沒有。我只是告訴他,李德勝是無辜的。不該殺。”軍師看著她,看了很久。“你變了。你以前從不問為什麼。現在你問了,還拒絕了任務,還去找了僱主。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林晚看著他。“知道。我壞了規矩。”軍師點頭。“壞了規矩,會死。”林晚看著他。“我不怕。”軍師看著她,看了很久。“去吧。你累了。休息幾天。”
林晚轉過身,走了。她走在走廊裡,地毯吞掉了她的腳步聲,像踩在棉花上。她不喜歡這種聲音。她喜歡訓練營裡的腳步聲,啪嗒啪嗒的,有迴音,有存在感。她知道,她壞了規矩。她知道,她可能會死。但她不在乎。她只在乎一件事——她做對了。她守住了自己的底線。不該殺的,不殺。這是她的規矩。她會守。
那天晚上,林晚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巷子。路燈亮著,昏黃昏黃的,照在地上,像一層薄霧。她想起李德勝,想起他在花園裡打太極的樣子。他活著。她讓他活著。她不知道這是不是正義,但她知道,這是她的規矩。她會守一輩子。
她把手伸進衣服夾層,摸到那些寶貝。它們都在。她攥著它們,攥了一會兒,然後鬆開。小月,阿生,燕子,大東,阿水,小光,李教官,小萌,爸爸。她要把他們都找到。一個一個地。她答應過的。她閉上眼睛。這一次,她沒有做夢。她睡得很沉,沉到連風聲都聽不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