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成了大宋神捕》第60章 錢伯安的條件(1)

作者:一天吃3個蘋果·5小時前

皇城司的門在沈默身後緩緩合攏,發出一聲沉悶的響。

沈默站在門外的臺階上,日光從頭頂照下來,他抬手遮了一下眼。手裡那把鑰匙已經被他攥出了溫度,齒痕硌著掌心,像一枚還沒校準的印章。他沒有立刻走。他站在皇城司門口的臺階上,把剛才和錢伯安的對話重新過了一遍——“我不能直接幫你動陳守拙。但我可以讓皇城司‘不介入’。你辦完案之前,沒人來攔你。”沈默當時說的是“我要你當年籤的那份元夕燈案結案底稿”。錢伯安答應了。但他給的是鑰匙,不是卷宗。鑰匙指向的是另一個地方——祥符。沈默低頭看著掌心那把鑰匙,鐵質的,邊角有一圈細微的磨損痕跡,像被插進過很多次鎖孔。他把它收進懷裡,走下臺階。

回祥符的路上他走得不快。午後陽光曬在官道的泥土路面上,泛著一層灰白的光。他把鑰匙握在手裡,沒有放回懷裡,指腹沿著鑰匙邊緣的齒痕緩緩摩挲過去,像在熟悉它的輪廓。這把鑰匙對應的鎖孔在哪兒,錢伯安沒有說,沈默也沒有問。但沈默知道祥符縣裡能被一把舊鑰匙開啟的鎖,只有一處他還未曾翻過的角落。他想到城隍廟後面那間廢棄的舊庫房。他在路過城隍廟時沒有停步,徑直回了縣衙,在案卷室裡翻出了一張舊地圖——祥符縣衙及周邊官署的佈局圖,標註了大中祥符五年的建築分佈。圖上有一處偏院,沒有標記名稱,位置在城隍廟正殿後牆約二十步處。沈默的手指按在那一格灰色的標記上,想起自己在查閱陳年案卷時曾偶然見過一本卷宗,上提過“城隍廟後舊檔室”這個稱謂,裡面存放的都是已經登出的舊檔,極少有人問津。他把地圖收好,沒有聲張。

當天夜裡,沈默去了城隍廟。他沒有打燈籠,摸著牆根走的。城隍廟後牆外面確實有一扇矮門,門板是鐵皮的,鎖孔的位置和鑰匙的齒痕對上了。鎖簧彈開時發出一聲沉悶的響,門軸被推開的瞬間颳起了一層浮灰。沈默側身進去。裡面是一間不大的庫房,靠牆堆著幾隻鐵皮箱和落滿灰塵的木架。他挨個開啟,翻到第三隻鐵皮箱的時候,箱子夾層裡露出了一沓用牛皮紙裹著的卷宗。封皮上沒有任何標識,但沈默翻開第一頁時,看到了一行熟悉的日期——“大中祥符七年正月十五”。他深吸了一口氣,繼續往下翻。這是錢伯安當年經手的全部元夕燈案底稿。梁淵的現場勘察記錄、陳守拙的證人證言、趙元朗的謄抄原稿、錢伯安的籤批。每一頁都蓋著簽押印,日期連續,從案發當天到結案核准,時間線完整。他翻到最後一頁,目光落在了核准欄上的簽名:“經辦人·梁淵。核准·錢伯安。”錢伯安簽名的位置下方,還有一行極小的旁註,像寫完之後又補上去的:“周家六口,滅門。”沈默合上卷宗,把鐵皮箱裡的所有東西按原樣放好,只帶走了兩張紙:一頁是梁淵的現場勘驗記錄,一頁是錢伯安的籤批頁。他把卷宗櫃的門重新鎖好,鑰匙放回了懷裡。走出城隍廟的時候月亮已經升到了中天,他把兩張紙展開又看了一遍。月光照在紙面上,把梁淵的名字照得發白。

他回到縣衙,進了耳房,沒有點燈。在黑暗中坐了很久,把那兩張紙的內容在腦子裡整理了一遍。元夕燈案的時間線、人物、證物、結論,從大中祥符七年正月十五到三月十九錢伯安離任,前後兩個月。他把紙頁摺好,收進了懷裡最裡層,和那把鑰匙放在了一起。窗外月光從窗紙透進來,落在桌面上,落在沈默的手邊。他低頭看著那兩張紙摺好後的稜角,把頁角輕輕地壓平了。他聽到自己心跳平穩地跳著,不快不慢。然後他站起來,推開門走到院子裡。月光鋪滿青磚地面。他站在月光裡,感覺到夜風從他肩側繞過去,吹動他衣襬的邊緣,像翻書頁那樣輕。他站了一會兒,然後轉身走回了屋裡。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