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成了大宋神捕》第63章 收網前夜(1)

作者:一天吃3個蘋果·2小時前

宋慈在驗房裡待了整整一個下午。他把碎屍案、糧倉案、藥鋪案、趙家女屍案四本案卷裡涉及的物證逐一核對,按出庫順序裝箱。藥鋪的附子切片、糕點鋪那把剪刀、糧倉灰燼裡的鐵片、趙婉孃的銀簪和碎瓷——每一樣都用乾布包好,再用麻繩捆實,貼著箱底碼放。他碼完最後一箱,在箱蓋內側用炭筆寫了一個“宋”字,然後站起來,拍了拍膝上的灰,走出驗房。

柳如霜坐在井臺邊,面前攤著一塊磨刀石,手裡握著那把窄刃刀。她蘸了水,把刀刃貼著石面緩緩推過去,推了十幾下,換一面,又推了十幾下。水珠沿著刀刃滑落,在青磚地面洇開一小片深色的痕。她把刀舉起來對著光看了看刃口,然後用拇指肚輕輕蹭了一下,放下刀,把磨刀石收進井臺下面的木格里。她沒有說話,把刀插回鞘中,刀鞘貼著大腿外側,角度和平時一模一樣。她站起來往灶間走,走了兩步又停下,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腳邊——宋慈的箱籠正靠牆根放著,一溜排開,邊角齊整。她看了兩息,然後繼續往灶間走了。

沈默從午後開始就沒有出過耳房的門。他關著窗,方桌上攤著一張白宣,旁邊擱著一疊已經用過的紙頁,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字。他再寫一份完整的卷宗。這份卷宗的開頭不寫案由,不寫時間地點。他第一行寫的是“三槐堂陳守拙走私鐵器通遼案”,第二行寫“涉案人:陳守拙、陳鶴、劉三針、管家陳安、賬房劉氏”,第三行寫“關聯案:碎屍案、糧倉縱火案、北關禁鐵私運案、元夕燈案”。他往下寫的時候沒有停頓,筆尖在紙面上勻速移動。他把每一條證據的來源、保管鏈、勘驗時間、關聯證人全部列了進去,像在織一張沒有縫隙的網。寫到元夕燈案的部分時,他從懷裡掏出那兩頁從城隍廟帶回來的底稿,照著上面的日期和簽名抄錄了一遍,然後加了一行批註——“該案核准人錢伯安於大中祥符七年三月調任皇城司指揮使。”他在“調任皇城司”幾個字下面畫了一道橫線。

他寫完最後一頁的時候,窗外天已經全黑了。他擱下筆,把卷宗按頁碼順序整理好,用手撫平了每張紙的邊角,然後合上封面。卷宗的厚度比他想象的重,紙頁疊在一起,在掌心裡沉甸甸的。他託著卷宗站起來,走到門口,推開了門。院子裡的夜色濃得像墨,柳如霜的偏房門縫裡透出一線光,宋慈驗房的燈還亮著。燕北辰蹲在縣衙屋頂上,看不清臉,但沈默知道他在那裡。他走到後院圍牆根下,從牆頭翻了出去,穿過三條巷子,在鬼市深處瘸七那間鐵皮庫房門口停下,掏出鑰匙開啟鎖,把這本卷宗放進了瘸七的保險箱。保險箱在庫房最裡側,鐵皮包著,鎖頭是雙簧的,關上之後發出沉重的一聲響。他鎖好箱門,在庫房門口站了片刻,瘸七從巷口慢慢拐出來,看見沈默站在庫房門口,腳步頓了一下:“寫完了?”沈默點了點頭。瘸七走過來,沒有看那扇鎖好的門,看了沈默一眼:“你寫了多少條命?”沈默說:“夠他死三回。”瘸七沒有接話。他站在庫房門口,夜風吹動他那隻空褲管的下襬,在月光下輕輕搖晃。

沈默走回縣衙的路上腳步不緊不慢,夜風從河道方向吹過來,帶著溼潤的泥土氣味,和他第一次去碼頭那天聞到的氣味一樣。他回到後院的時候經過井臺邊,低頭看見井沿上擱著半塊幹餅,用一張乾淨棉布墊著,還冒著微微的熱氣。他看了一眼,沒有拿。他推開耳房的門走進去,在黑暗中坐了下來。他摸了摸懷裡——少了那本卷宗的重量之後,胸口那塊位置空了一小塊,像原本壓實的地方鬆了一個口。他沒有點燈,在黑暗中把明天的步驟在心裡排了一遍:船開,設伏,截貨。他要的不只是鐵,是陳守拙親自出面簽收這批貨的記錄。如果陳守拙不露面,那就截住船上的人,逼他出來。如果都不行——那就把卷宗往開封府送,一層一層往上遞。這條路更長,但也能走到終點。

窗臺上那隻麻雀今夜沒有來。窗紙破洞透進來的月光落在桌面上,落在油燈旁邊空著的那塊地方,照出一小片銀白色。遠處河道方向傳來一聲短促的水鳥鳴叫,像訊號又像提醒,一聲之後便沉寂了。沈默合上眼,靠在椅背上。他沒有睡,他在等天亮。夜風穿過窗紙破洞吹進來,把他衣襬的邊角輕輕掀起又放下,像在翻動一頁看不見的書。他沒有動,也沒有睜開眼睛,他知道天亮之後會有什麼等著他。他知道那艘船的吃水線會在黎明前後變得更深,車輪壓過的塵土會在天亮之後重新揚起,一車一車的鐵會沿著那條拐彎的水路向東折向北,最終消失在某座城門外。他等了很久,窗紙漸漸從深灰變成淺灰。天快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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