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成了大宋神捕》第67章 張真人的案子(1)

作者:一天吃3個蘋果·3小時前

沈默在案卷室裡待了一整個下午。他翻出了大中祥符七年三月縣衙積存的所有報備案卷,花了大半個時辰才在櫃子最底層找到了那份卷宗。封皮上用墨筆寫了四個字——“張真人案”。旁邊蓋著開封府的朱印,日期是三天前。

他抽出卷宗坐下來翻開第一頁。案由寫的是“城外青羊觀道士張真人所行妖言惑眾,以符水治病,蠱惑鄉民”。報案人是祥符縣本地士紳聯名,名單附在卷宗第二頁。沈默的目光在這頁停住了。名單上第一個名字是陳守拙,後面跟著七個名字,都是祥符縣的富戶和鄉紳。沈默把這頁抽出來單獨放在一邊。再往下翻,是舉報材料的核心內容,寫的是張真人用符水給病人治病,有人喝了之後“病情加重”,其中一人“於數日後亡故”。卷宗附件裡附了一張死者名單和一份“供詞”。沈默看到死者名字那一欄時,筆尖在紙面上輕輕停了一下。

死者叫劉大壯,三十六歲,是城西染坊的工人。但沈默對這個名字沒有印象,於是把案卷翻到後面附帶的戶籍底檔核對頁,看到一行字——“此人於大中祥符六年冬遷出本縣,現居河南府。”沈默把戶籍底檔和舉報材料並排放在桌面上。舉報材料上說劉大壯是“上月病故”,但戶籍底檔顯示他去年冬天就已經遷走了,戶籍已從祥符縣銷戶。如果一個人去年冬天就遷走了,那他上個月不可能在祥符縣喝符水病死。沈默把這一點記在了心裡,沒有再往下看,而是直接把整個卷宗往前翻了一頁,翻到開頭那份聯名舉報書落款處——筆跡粗重,簽字位置齊整,像寫的人不常寫這種公文,握筆的力道大了些。其中那個“守”字的最後一筆拖得很長,收筆時帶出了一道細尾。

沈默合上卷宗站起來,走出案卷室。日光已經偏西了。他走到院子裡站了一會兒。他回想系統今天下午彈出任務的時間點,恰好是陳守拙派人送銀子、貨郎遞話之後。他之前總覺得“張真人”這個名字來得毫無關聯,但把時間順序擺在一起看之後,他發現這中間有一條線沒有斷過。他轉身去了隔壁耳房。推開門的瞬間他看到了柳如霜,她正靠在桌沿邊,手裡捏著一片乾枯的槐葉,葉脈清晰,像剛被人捋乾淨了上面的灰。她抬起頭來看了他一眼:“查到了?”

沈默把卷宗放在桌上翻開,翻到那張聯名舉報書:“陳守拙是舉報人名單第一個。舉報材料裡說張真人害死了一個叫劉大壯的工人——但這個人去年冬天就遷走了,戶籍已銷。人不在本地。”他說完之後頓了一下,補充了一句:“這份舉報材料是假的。”柳如霜把槐葉放回窗臺,走過來低頭看那頁紙。她的目光在“陳守拙”三個字上停了一下:“陳守拙在報復你。他動不了你,就動你周圍的人。”

沈默沒有否認。他在桌前坐下來,把案卷又翻了一遍。舉報材料有三份,一份是聯名書,一份是“受害者家屬”的證言,一份是張真人用的“符水”配方。他翻到最後一份附件的時候停了下來——那張紙上用毛筆抄了張真人常用的“符水”配方,藥方很簡單:甘草、生薑、陳皮、茯苓,劑量平和,是治風寒感冒的通用方。沈默看完配方之後把它放回了卷宗裡。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的暮色正在從橘紅往深藍過渡,院子裡最後一縷光落在那口井的井沿上。柳如霜站在他身後,沒有催促,只是站在那兒,像一棵被風吹了很久的樹,停了片刻,才開口說了一句:“你打算怎麼辦?”

沈默沒有回答。他站在窗前,看著院子裡的日光一寸一寸收斂。他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如果他不接這個任務,張真人的案子會按舉報材料上寫的定案,一個六十三歲的老道士會被當成妖人砍頭,而這個案子背後真正想殺他的人,是陳守拙。而接這個任務意味著要得罪一批人——聯名舉報書上的七個人都是祥符縣的本地豪紳,再加上陳守拙和三槐堂。動了他們,他在祥符縣的立足會更艱難。但他想起一些事——錢家灶膛裡那副被調包的毒藥、趙家女兒耳垂上那道撕裂的傷口、周家六口在元夕燈案裡被滅門的沉默。這些案子每一次都有人在用假證據殺人。

他站在窗前,暮色已經從院子裡退盡了。他轉過身來,看了一眼桌面上攤開的案卷,然後開口說了一句:“救。”柳如霜的目光在他臉上停了一瞬:“你不是因為系統任務才說的。”沈默站在窗前,夜風從窗縫裡鑽進來,把他衣襬的邊緣吹動了一下。他低頭看著自己鞋尖上沾的塵土,開口說了一句:“不是。是因為我不查的話,那個人就白死了。”

柳如霜看了他片刻,沒有接話。她轉身走出了耳房,腳步聲穿過院子,走進了她那間偏房的門。門沒有關。她再出來的時候腰側那把刀已經掛好了,刀鞘上方的繩結重新系緊了。她站在院子裡,月光落在她肩上,微光映著刀鞘上那道劃痕,像一道細長的舊疤。她開口說了一句:“明天一早去城外道觀。”沈默站在耳房門口,夜風從廊下穿過去,吹動他衣襬的邊角。他低頭看了看自己面前地面上月光落下來的那一小塊亮處,沒有踩上去。他站了片刻,然後轉身走回屋裡,在黑暗中坐了下來。院子裡的蟲鳴又響起來了,細細密密的,把夜色填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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