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如何得知?!”鄭芝龍駭然。
皇帝卻笑了,那笑容裡有種鄭芝龍看不懂的深邃:“朕夢見的。你就說,這樁買賣,做不做?”
書房靜得能聽見蠟燭嗶剝。
鄭芝龍盯著地圖,腦中飛快盤算:皇帝給的太多,多到不真實。但若真能實現……鄭家將不再是海盜世家,而是開海第一勳貴!可陷阱在哪裡?朝廷的猜忌?文官的彈劾?還是——
“你在想,‘鳥盡弓藏’?”皇帝忽然開口,像看透他心思。
鄭芝龍猛然抬頭。
“朕若想殺你,何必費這些口舌?”皇帝走回案邊,抽出一份裝訂好的冊子,封皮寫著《皇明海洋貿易公司章程暨艦隊整編綱要》,“這是契約。不是君臣之約,是生意合夥契。你的權利、義務、分紅比例、艦隊編制、甚至退休金條款——全寫在裡面。”
冊子被推到他面前。
鄭芝龍顫抖著翻開。第一條:“公司為陛下與鄭芝龍共持,陛下佔乾股三成,享分紅權不涉經營;鄭芝龍佔股七成,為經營提督。”第二條:“艦隊官兵俱轉為朝廷經制水師,餉銀由公司代發,傷亡撫卹依《大明水師條例》。”第三條……
條款細到令人髮指,連“戰利品分配流程”“遇風暴損失分攤”“船員工傷賠付標準”都一一列明。這不是聖旨,是商號合夥文書!
“陛下,”他喉嚨乾澀,“若……若草民簽了,日後朝廷翻臉,這紙……”
“這紙一式三份。”皇帝平靜道,“你一份,朕一份,還有一份存於‘大明皇家銀行’保險庫,封存百年。後世子孫若毀約,可取出公諸天下,讓百姓評理——天子無信,何以治天下?”
鄭芝龍怔怔看著年輕皇帝。此人要麼是千古罕見的開明雄主,要麼是瘋子。
他緩緩起身,整肅衣冠,而後雙膝跪地——這次是心甘情願。
“臣,鄭芝龍,願奉此契。”
皇帝親手扶他起來,將一份謄抄好的契約遞過:“三日後大朝會,朕會當廷宣你為‘御海提督’,正式賜印。這幾天你且在驛館歇息,也可逛逛京城——”
話音未落,書房外忽然傳來急促腳步聲。
秉筆太監王承恩推門而入,臉色蒼白,竟忘了行禮,徑直湊到皇帝耳邊低語。
皇帝笑容驟然消失。
鄭芝龍看見年輕天子的手指在契約紙上捏出褶皺,青筋隱現。數息沉默後,皇帝抬眸看他,眼神複雜:
“鄭卿,契約朕稍作修改——加上第四條:‘若簽約三日內,簽約方遭第三方刺殺,則視為對方毀約,另一方有權啟動全面報復。’”
“刺殺?”鄭芝龍瞳孔收縮。
皇帝將一張紙條推過桌面,上面只有一行潦草小字,似血書:
**“巴達維亞密令:殺鄭,阻明海。”**
落款處畫著一朵鬱金香——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標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