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把那二十三章初稿擱了三天。
三天裡他沒有再添新字,只是每天下午翻一遍,用鉛筆在邊角做批註。批註的內容五花八門,有的是此處例子太舊,換近年的,有的是這一段太子可能看不懂,加個註解釋,還有一處是在第五章地方財政與中央調撥的末尾寫了一行:這個部分可以再拆出兩章——一章講預算編制流程,一章講審計制度原理。但先不寫,等他讀完了現有的再補。
三天之後他重新鋪開紙,把教材從二十三章擴充套件到了三十五章。新增的內容集中在兩樣東西上——怎麼管人怎麼定規矩。前者他編入了管理學的範疇,後者他拆成了經濟學的框架和法學的邏輯,各自獨立成篇。
他寫管理學的時候沒有用這個詞。他用的詞是和。用人那幾章講的是怎麼挑人、怎麼用人、怎麼換人——包括給不同型別的人安排不同崗位,包括怎麼判斷一個人的真實能力而不被他的履歷迷惑,也包括當一個人用錯了的時候該怎麼調整而不是硬撐。他在其中一章裡寫了一個具體的操作辦法:一個官上任三個月,你該看三樣東西:他屬下的人服不服他、他辦的案子有沒有人翻案、他治下的賬目跟他上任之前比是清楚了一些還是亂了一些。三樣裡有兩樣不對,就說明他用錯了位置。
經濟學那幾章他寫得最順手。畢竟他自己前世做過預算和審批,太清楚一個錢該怎麼花、什麼時候該花、花完了怎麼查。他用了大量表格,把稅收、支出、儲備、借債幾個維度都拆成了視覺化的對比圖。其中一章講緊急情況下的財政排程,他用了一個虛擬案例——假設某地突發水災,需調糧十萬石。你有三條路可選:從臨近府庫調撥、從京倉下撥、就地徵購。每條路的時效、成本、政治後果各不相同。請分別列出三條路的最大優勢和最大風險。他沒有在章末給出參考答案,只寫了一句答案取決於當時的天時地利人和,不在紙上。
法學那幾章他寫得最慢。因為他要寫的不是大明律的條文解釋,而是規矩為什麼重要——法律的作用不只是懲罰做錯的人,更是讓做對的人知道自己做對了。他在其中一章寫了一個很長的注:太子讀到此處時也許會想:既然皇帝高於法律,那法律的意義何在?答案是——法律的意義在於讓皇帝知道什麼不該做。不能防止你犯錯的法律不是好法律,不能告訴你邊界在哪裡的規矩不是好規矩。皇帝守法不是為了怕被罰,是為了讓所有人都知道這條線畫在這裡,誰都不能跨過去
三十五章全部寫完之後,他把三冊稿子按主題分開裝訂——藍皮的是用人理事,黃皮的是錢糧排程,紅皮的是規矩法度。他在每冊封面的右上角各題了一個字:藍皮題,黃皮題,紅皮題。
三冊並排放在案頭的時候,顏色從藍到黃到紅,像是某種訊號燈一樣排列著。他看了一會兒,伸手把三冊重新按順序疊好,讓王承恩送去了東暖閣。這一次附的短箋只有一句話:三冊都看完了再寫讀後感。看完之前不要找我提問。
太子在接下來五天裡沒有送任何問詢過來。陳默也沒有讓人去催。第六天下午,太子自己來了暖閣,手裡抱著那三冊教材,臉上的表情很認真,但嘴角微微抿著,像有話想說又不知道從哪裡開始。
陳默正在批一份軍餉奏摺,看見太子進來,沒有放下筆,頭也不抬地說了一句:先坐。等朕批完這份。太子在旁邊的凳子上坐下來,三冊教材放在膝上,坐得很規矩,但手指在冊脊上反覆摩挲著。過了約莫一盞茶的工夫,陳默放下筆,轉向他:讀完了?
讀完了。
有什麼想問的?
太子想了一下,把其中那本紅皮的放在桌上翻開,指著一頁說:父皇在這裡寫道,法律的意義在於讓皇帝知道什麼不該做。兒臣想了一整天——那如果皇帝非要去做不該做的事情,法律該怎麼辦?
陳默看著他。十二歲的孩子問了一個他三十五章裡沒有寫進去的問題。他沒有立刻回答,而是從筆架上拿了一支鉛筆,翻開那本紅皮教材的末頁,在空白處寫了一行字:法律擋不住非要跨線的人。但它能讓人在跨線之後,無法假裝自己不知道那條線在哪裡。
他寫完之後把教材合上還給太子,說了一句:你剛才問的問題,等你將來真的遇到那一天了,會比現在問更有用。但現在先記住這個回答,到時候再拿來比對。
太子接過教材,低頭看了那行鉛筆字,默唸了一遍,然後把三冊抱回懷裡站起來行了個禮。他走到門口的時候停了一步,回頭問了一句:父皇,兒臣能不能把這三冊借給詹事府的人看看?
陳默看了他一眼:你想讓他們也看?
兒臣想聽他們怎麼說。
那就借給他們看。陳默重新拿起筆,看完之後他們怎麼說的,你回來告訴朕。
太子應了,抱著三冊教材出了暖閣。陳默在他走後的安靜裡坐了一會兒,看著空了的凳子,忽然想起自己寫在藍皮教材末頁的那句備註——知人善任四字,比熟讀萬卷有用。他現在忽然覺得那句話後面還應該補一句:但知人善任的前提是知道什麼樣的人該用在什麼地方。而這份教材,只是幫他提前看了一遍說明書。
他低下頭繼續批那份軍餉奏摺,窗外的日頭斜照進來,把案角那支剛才寫完的鉛筆的影子拉得很長。片刻後他抬眼看了一眼東暖閣的方向,門開著,裡面已經空無一人了。只有風吹過捲起的書頁聲隱約傳進暖閣,像是誰在翻一本很大的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