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政司,王思任拿到草案後看了三遍,然後對身邊的書吏說了一句話:“這部律法如果通過了,邸報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書吏不解:“王大人何出此言?”
“因為邸報能做的事,《大明時報》都能做。邸報不敢做的事,《大明時報》也敢做。同樣的訊息,百姓會看《大明時報》,不會看邸報。因為《大明時報》敢說真話,邸報不敢。”
他放下草案,閉上了眼睛。
蘇州,周順昌拿到草案後,臉色鐵青。他看完了全部三十四條,然後把草案摔在桌上。
“周福,你看看這叫什麼律法?皇帝管報紙叫‘保護真話’,實際上是在保護他的《大明時報》!我們的報紙說清丈不好,就是‘虛假訊息’?陳繼儒的報紙說清丈好,就是‘以事實為依據’?”
周福不敢接話。
周順昌站起身來,在書房裡來回踱步。
“不行,不能讓他們這麼搞。我要上書,我要反對這部律法。”
他走到書案前,拿起筆,開始寫奏摺。但他寫了又劃,劃了又寫,寫了一個時辰,一個字都沒有留下。因為他發現,他找不到反對的理由。每一款條文看起來都公平合理,保護所有報紙,不只是保護《大明時報》。他如果說反對,就等於承認自己怕被管。
他把筆摔在地上。
“好一個陳繼儒,好一個皇帝。你們寫律法,寫得不偏不倚,讓我連反對的藉口都沒有。”
六月二十五,北京,乾清宮。
陳默正坐在書案前,面前攤著各布政使司反饋回來的意見。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有人提修改建議。他一份一份地看,該採納的採納,該駁回的駁回。
“王承恩。”
“奴婢在。”
“你說——這部《大明報律》,能管住假報紙嗎?”
王承恩想了想:“奴婢覺得,律法管得住人,管不住心。有人想做壞事,總能找到辦法。但有了律法,做壞事的人至少會怕。”
陳默點了點頭。
“怕就對了。讓他們怕。怕到不敢造假,怕到不敢傳謠,怕到不敢控制報紙。這就是律法的作用。”
他拿起筆,在草案的最後加了一句話:“本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此前所有報紙,無論真假,一律按本法重新登記。拒不登記者,視為非法。”
寫完,他把草案合上。
“傳旨——下個月初一,《大明報律》正式頒佈。從那天起,大明朝的報紙,有法可依了。”
當天夜裡,魏忠賢坐在司禮監的值房裡,面前攤著《大明報律》的草案。他看了很久,然後笑了。
“李朝欽。”
“奴婢在。”
“皇帝要立《報律》了。以後辦報,要申請報號,要公開賬目,要接受監督。你猜——這份律法是衝著誰來的?”
李朝欽猶豫了一下:“衝著……所有辦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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