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搞體制改革》第743章 考官爭了三天:取哪邊的卷子都得罪另一邊(1)

作者:蒼翠欲滴的封仙圖·6天前

閱卷工作從第四天開始進入了真正的瓶頸期。

四百多份卷子全部批完第一輪之後,四組閱卷官各自遞了一份上等推薦名單上來。四份名單加在一起,總共三十二份卷子,涵蓋了來自不同省份、不同年齡段的考生。陸主考把四份名單合併之後,做出了一個初步的分類:三十二份卷子裡,明確偏向實務為重的約十二份,明確偏向經義為本的約十一份,餘下九份介於兩者之間,既肯定實務的重要性也不否認經義的根基,但沒有明確哪邊更重。

吳副考官拿到這份分類之後,在座位前沉默了一會兒,然後對旁邊的李閱卷官說了一句:十二比十一,總數差不多。問題不在數量,在質量。

什麼意思?

如果我們從十二份實務卷裡取前五名,從十一份經義卷裡也取前五名,那兩邊都各取五份,看起來公平。但取完之後兩邊都會不滿意——實務派會說實務卷只有五份上榜太少了,經義派會說我們憑什麼要跟實務卷平分名額。如果實務卷取七份、經義卷取三份,那實務派滿意了,經義派會說考官偏袒。

李閱卷官點了點頭:關鍵是這個的題目本身就是在讓考生站隊。批卷的時候無論怎麼取,都會被認為偏袒其中一方。如果當初題目是論實務與經義的關係,爭議或許會少一些,但題目偏偏問了。

第一天討論了三組方案:方案一是按比例取——實務派與經義派各取相近數量,剩下的名額分配給折中派;方案二是按卷面質量取——不管立場如何,誰寫得好就取誰;方案三是隻取折中派——既然兩邊都有爭議,不如只取那些寫兩者都重要的卷子。每組方案的優點和缺點都很明顯,沒有哪組能讓所有人接受。當天散會時,陸主考說了一句:先不要急著定方案,明天把三十二份卷子全部重讀一遍。

第二天比第一天更焦灼。重讀過程中各人開始拿著具體卷子做參照,試圖用個別案例來檢驗方案的合理性。李閱卷官用那份實務卷——甲字十七號周舉人——來舉例:這篇把作為判斷標準,說政務之效在於可行、可驗、可循,全文無一典注,但邏輯嚴密,擲地有聲。把它落選,對得起這份卷子嗎?吳副考官則用乙字七號那位江西老舉人的經義捲來回應:這篇開頭承認實務不可廢,隨後用大篇幅闡述經義為實務之本,條理分明,引注紮實。棄此取彼,說不過去。兩人各自拿著各自的例子,誰都沒有說服誰。

第三天上午,陸主考把那份甲字十三號卷子——此題本身便是答案——單獨從三十二份裡拿了出來。他把這份卷子放在桌面上,對其他人說:這份不算。它既不是實務派也不是經義派。它放在哪一堆裡都不合適,但它本身確實是一篇好文章。我的意思是,它不是來站隊的。它是來回答題目的。如果我們把作為錄取的標準,那這份卷子就沒有位置可放。但如果我們把作為標準,它比站隊的那些更早回答了問題。這番話說出來之後,房間裡安靜了一會兒。然後有人說:那這份是取還是不取?陸主考答:取。但取它的理由不是因為它選了哪邊,是因為它跳過了。

最終方案在第三天傍晚定下來了,經過三天的反覆斟酌和調整:三十二份上等卷取十八份,不按比例分配,不刻意平衡立場。評判標準不是立場本身,而是論證的完整度、邏輯的嚴密性和語言的準確性。陸主考在方案定稿時說了一段話:今天取了十八份,四天後會有一百多名考生因此落榜。會試是每三年一次的選擇,而選擇的標準本身就是一種立場。我們沒法讓所有人滿意,只能讓落榜者明白他們是因何而落,而不是因為站錯了隊。站錯比寫錯更讓人不甘,而我們這次取了十八份,既包含了實務也包含了經義,既包含了年輕的也包含了年長的。這個結果不是最公平的,但至少不是最偏的——而且這次落榜的人無論如何都會找到新的理由。他把方案收進鎖好的卷宗櫃裡,其他人陸續離開閱卷房時,窗外天色已經暗下來了。那份甲字十三號被單獨放進了錄取卷宗,夾在實務卷和經義卷之間,頁邊沒有標註任何類別標記,像是一個還沒有被歸入任何分類的臨時標籤,正等著有人來確定它下一步應該落在哪個架子上。但在它真正落定之前,那道最後的門檻其實還沒有被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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