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明搞體制改革》第882章 從遼東到海南(1)

作者:蒼翠欲滴的封仙圖·2小時前

二月底,通政司的彙總清單又添了一筆。

原先登記的三千零七件,到了三月初二又多了四百餘件。數目雖不如前兩個月漲得快,但投書的地域範圍卻比先前廣了不少。錢謙益讓書吏按行省分類造冊,冊子做出來之後,他翻了翻,發現投書的來處北到遼東,南到海南,西到陝西,東到沿海各衛所。有些地方他連名字都沒怎麼聽說過,信封上蓋著驛站的火漆,不知道在路上走了多久,紙邊都磨毛了。

他把這份行省分類冊攤在案上,看了很久。遼東來的投書有四十七件,居各行省之首,這倒不意外——孫傳庭的新軍駐紮在那兒,根本法的單行本寄了五百冊過去。海南來的少,只有三件,是瓊州府幾個生員聯名寫的,紙用的是當地產的椰皮紙,厚實發黃,摸上去有股淡淡的澀味。陝西來的也不多,十八件,大多是用毛邊紙寫的,字跡粗笨,間或夾著幾個錯別字。江南各府最多,佔了總數的一半以上,其中又以應天府、蘇州府、松江府三地最密。

錢謙益把遼東的投書全部挑出來,按日期排好。最早的一封是臘月底寫的,寄信人是孫傳庭軍中一個姓吳的千總。信裡說,營中將士傳閱單行本後,議論最多的是“官階越高罪加一等”那條。有個把總說,若是武將犯了法也罪加一等,那打仗的時候誰還敢做決斷?吳千總問編纂局,這條法在軍中怎麼行?

錢謙益把這個問題記在筆記本上,在旁邊寫了自己的按語——“軍法與民法有別。根本法管官員日常,不管陣前決斷。但平日剋扣軍餉、虛報戰功,當在法內。”寫完之後他又覺得不夠,補了一句——“是否在根本法後附‘軍法別條’,請黃道周議。”

緊接著遼東投書的,是一封從皮島輾轉捎來的信。寫信人自稱是皮島守軍的幕僚,信裡說得極簡略,只說“島上人心浮動,聞朝鮮已與後金議和,皮島孤懸,守軍不知為誰而守”。最後加了一句——“根本法可能管到皮島?”錢謙益把這句話看了兩遍,沒有急著批。他把信擱在案角,站起來走到窗前。院子裡老槐樹的新葉已經長到指甲蓋大了,綠得發亮。他站了一會兒,回到案前,提筆在信尾寫了一個字——“待議”。

海南的三件投書他是最後看的。三件都是瓊州府學的生員寫的,字跡各不相同,但內容相似,都提到一件事——瓊州孤懸海外,商船往來不便,民間田宅爭訟多靠族老調解,官府很少過問。生員們問,根本法頒行之後,瓊州是否也要設律學館、設民議堂、設登聞鼓院的派出機構?

錢謙益把這個問題記下來,在旁邊注了一行字——“邊疆遠府,與內地不同。律學可設,民議堂可緩。登聞鼓院派出機構,需另議。”寫完之後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此事當問周應秋。南京近海,應天府轄下亦有海島州縣,做法可參考。”

分類整理到第五天,錢謙益從遼東投書裡翻出一封特別的。那封信寫在樺樹皮上,字是用炭條寫的,筆畫極粗極黑,像是怕看不清。寫信人自稱是遼東鐵嶺衛的一個百戶,信很短——“鐵嶺去年被後金攻破,我帶著十幾個弟兄逃進山裡,躲了三個月才出來。出來之後聽說朝廷立了根本法。我想問一句,法上寫沒寫,衛所將士失地之後,朝廷管不管?”

錢謙益把這塊樺樹皮翻過來,背面還有一行小字,是用刀尖刻上去的,筆畫深得快要穿透皮面。刻的是——“鐵嶺衛沒了。人還在。”

錢謙益把這塊樺樹皮平放在案上,用手掌按了按。樹皮粗糙的紋路硌著手心,像是一把沒磨平的砂。他坐了一會兒,站起來走到黃道周的住處去。黃道周這些天在看督法類的投書,腿腳不便,很少出門。錢謙益把樺樹皮遞給他看,黃道周接過去翻了兩遍,沉默了好一會兒。

“鐵嶺衛。”黃道周開口時聲音有些啞,“萬曆四十七年,鐵嶺衛被攻破。那一年我在京裡,親眼看著塘報進通政司。鐵嶺衛指揮使戰死,全城被屠。塘報上寫的是‘鐵嶺已陷’。四個字。後來沒人再提了。”

他把樺樹皮還給錢謙益。“這百戶問的是‘朝廷管不管’。法上沒寫。但法上寫了‘官階越高罪加一等’,那守土失地的官,算不算犯法?”

錢謙益沒有回答。他把樺樹皮收好,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時,黃道周在身後叫住他。

“牧齋,這三千多件投書裡,遼東來的最重。你知道為什麼?”

錢謙益轉過身來。

“江南的投書說的事,京裡都知道。遼東的投書說的事,京裡早忘了。鐵嶺衛陷了快二十年,沒人再提。但這塊樺樹皮一來,就說明——那邊的人還記著。”

錢謙益站在門口,風吹過來,吹得他袍角翻卷。他點了點頭,沒有說話,轉身走了。

回到編纂局後,他把遼東、海南、陝西三地的投書單獨挑出來,裝進一個木匣裡。匣蓋上貼了籤條,寫的是——“邊遠行省投書。待御覽。”

當天夜裡,他把這個木匣和之前挑出的三件投書一起送進了乾清宮。陳默拆開木匣,先看了那塊樺樹皮,用手掌在上面按了按,像是想把它熨平。然後他看了皮島幕僚的信、海南生員的聯名摺子、陝西的毛邊紙投書。看完之後他把這些一一擺開,佔了整個案面。

他從案角取過一張空白箋紙,提筆寫了一份批語。批語不長,但分了三條。第一條——“鐵嶺衛失地將士,著孫傳庭查報。查實之後,無論何部,皆收歸新軍。失地之罪,不在兵,在官。官已死,不復追。兵仍在,當撫。”第二條——“皮島守軍,著登萊水師按月送糧,不得斷。根本法暫不宣。守將若有異志,就地處置。”第三條——“瓊州律學館準設。民議堂先擇一縣試行。登聞鼓院派出機構暫不設,由瓊州府衙代轉。”

寫完之後他擱下筆,站起來走到門口。那塊松木牌在夜色裡穩穩地掛著,月光落在“此門之內,亦在法律之中”八個字上,泛著淡淡的銀白。他伸手摸了摸牌子,忽然想起何大柱那封投書裡寫的兩個字——“我信。”

三千多件投書,從遼東到海南,從衛所到州縣,從生員到木匠。每個人都在問不同的事——橋修了一半怎麼辦,律學館能不能設在府學裡,衛所失地的人朝廷管不管。沒有一件是問“皇權邊界”的,沒有一件是問“法高於權”的。那些詞太大了,跟米價、工錢、修橋、失地比起來,太輕了。

陳默收回手,轉身走回暖閣。他在案前坐下來,拿起硃筆,在海南生員的聯名摺子末尾添了一行字。寫完之後擱下筆,靠在椅背上閉了眼。窗外,三月的風從南方吹來,比臘月的風軟了不少,吹得乾清宮簷角的鐵馬輕輕響著。

而千里之外的南京城,周應秋正在民議堂裡跟幾個士紳商量律學館的章程。他袖中揣著一封剛從北京送來的信,信上只有一句話——“瓊州要設律學館了。南京的章程,抄一份送去。”

周應秋把信收好,望著窗外夫子廟前那面空了大半年的告示牆。牆上只有幾道糨糊痕跡,和那塊刻著六字總綱的青石碑。三月的風從秦淮河上吹過來,帶著水汽和遠處畫舫的絲竹聲。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告示牆空了,但別處可以貼。律學館的章程,單行本的續編,還有各省投書的摘錄。牆空著,正好貼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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