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法醫:死者教我最後一招》第16章 被統一的身體(2)

作者:墨千燈·8小時前

等待期間,沈硯回到臨時檢驗室重看三人的組織切片。他沒有為了配合模擬重新挑位置,而是按最初取材編號全部複核。李同左腿有一塊深層出血恰好落在模型峰值之外,不能硬算成吻合;查回急救記錄後,才發現那處對應搬運時的肌肉牽拉,周圍沒有與七日訓練相同的修復層。沈硯把它單列出來,避免一張漂亮的重合圖把例外抹掉。

趙鳴的情況也不完全整齊。他右肩胛有一處較早的纖維化,形成時間早於零痛課。林見夏調到經授權的舊體檢,確認那是半年以前的勞損。09號規則包沒有製造這處舊傷,卻把全部人都要求的前送時序壓在舊傷周圍,使新鮮微裂沿著原有薄弱區擴充套件。

“差異不是藉口。”沈硯在會商表上寫,“差異是負荷條件。”

這句話後來被魯崢的律師看到,對方要求註明,訓練機構不可能預知每名學員全部隱匿傷病。

沈硯在後面補了一句:“不能預知,和取得資料後刪除,不是一回事。”

下午兩點四十,實驗室先回傳裝置行為報告。盲碼中的標準模型完成全部迴圈;三副差異模型分別在膝、肩胛和腰背出現超限。更關鍵的是,規則包讀取個人檔案時只調用了年齡和訓練等級,沒有呼叫身高、肢段長度、活動度或舊傷。舊傷欄位即使存在,也只會在前端顯示黃色提示,不會改變底層負荷。

第三個問題的結果最直觀。實驗員讓模型在第五輪主動降低輸出,正常控制程式隨即釋放牽引;09號規則包卻將下降識別為“執行意願不足”,在一百二十秒緩衝期後補足缺失負荷。所謂動作一致率只看模型最後有沒有被迫停在指定位置,安全承受根本不在判定範圍內。

實驗室主任沒有在報告裡使用“致死演算法”。他只確認:該規則忽略已採集的個體差異,在主動減力後仍追加糾正,能夠重複製造與送檢材料所示相同部位的異常應力。正式簽章報告和全部原始資料會隨封存介質送達。

唐礪把遠端回執交給靜川代表核驗。對方盯著校驗值看了很久,最終簽下接收時間。到這一步,裝置行為不再只靠顧臨川的一次操作和調查組自己的模型支撐。

靜川律師隨即提出,規則包來自外部供應商,中心只是採購者,不應為演算法缺陷承擔全部責任。

唐礪把魯崢簽過的審批頁放到桌上:“採購錯誤和明知繼續使用不是一回事。我們正在分別查。中心有沒有收到過風險彙總、誰改過紅色警報、學員死亡後還做了什麼,都不會由今天一次模型實驗替代。”

中午,七名封閉學員的檢查結果出來。兩人肌酸激酶升高,三人出現區域性肌力下降,其餘兩人暫未發現明顯異常。暫未發現不等於可以繼續訓練,林見夏為每個人單獨寫了轉診建議,沒有用孫竹的恢復情況給他們作保證。

年紀最小的學員只有十九歲,收拾行李時還在問停課會不會影響教練班報名。另一人堅持自己沒有不舒服,直到林見夏讓他閉眼單腿站立,他才發現右腳每隔幾秒就會向外點地。沒有人被告知“你已經安全”,也沒人被一句高危嚇成必然殘疾。醫務組只把現有結果、尚待排除的問題和複查時間分別寫給他們。

魯崢要求中心人員陪同轉診,理由是機構應當承擔後續費用。唐礪同意付款與救治不能拖,卻拒絕讓涉案管理者單獨接觸學員。最終由賽事主管部門建立專用賬戶,靜川先行墊付,學員可自行選擇醫院。七份接收單上不再使用“意志波動”,每個人的症狀都按原話記錄。

轉移前必須取出後樓訓練架的本地控制器。供應商仍聯絡不上,靜川技術員又說學員檔位儲存在控制器裡,拔除後設備會進入保護鎖,負重臂停在哪就鎖在哪。

顧臨川摸了摸訓練架側面的固定螺絲:“給我一套低許可權學員卡。我進去按測試流程走一遍,把控制器的現狀留在現場。你們在外面錄,物證員看著,我不碰封條外的東西。”

唐礪沒有立刻答應:“為什麼非得你上?”

“靜川的人上,後面會說自己被逼著改了裝置。你們上,不懂維修檔位。庫存模型只能讀規則,拿不到這一排架子的安全日誌。”顧臨川拍了拍自己胸口,“我合勁初段,測試檔的負荷壓不住我。真出故障,還有機械急停。”

林見夏先檢查他的肩、肘、髖和膝,確認沒有近期損傷,又把獨立感測器貼在軀幹與右臂。顧臨川簽署的同意只覆蓋低強度測試和本地日誌讀取,不包含任何規則最佳化。他特意把“不得用於資格評定”圈了一遍。

“我已經吃過一次資格的虧。”他說,“這回不送人白用。”

訓練區清場後,他戴上貼片,進入最靠門的一號架。物證員拍下螢幕:測試檔,負荷百分之十五,動作三次。顧臨川朝玻璃外豎起拇指,抬手去握前方的軟柄。

沈硯看見螢幕右上角閃過一個很小的灰框。

那不是測試檔的編號。

09號規則包在兩秒內替換了當前程式。負荷條從百分之十五越過中段,沒有停,直接跳到三名死者共同失敗的最高強度。

顧臨川身後的鎖釦同時合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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