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裡,整編的章程下來了。
章程是政訓處和參謀團一起定的,一摞紙,油印的,發到各連。周師爺念給軍官們聽:整編考核,三樣,體能、射擊、識字。體能考跑步和刺殺,射擊考打靶,識字考認字和寫名字。三項全過的,留用;一項不過的,降一等;兩項不過的,裁汰。
章程唸完,屋裡安靜了好一陣。
“考跑步?”常五第一個炸了,“老子跑了一輩子,還怕跑步?”
“射擊也不怕。”趙四娃說,“打靶,咱哪回不是頭幾名?”
“識字呢?”有人問。
屋裡又安靜了。
全連上下,認字的沒幾個。周師爺算一個,陳懷明算一個,再往下數,何醫官認得藥方,錢軍需官認得賬本,剩下的,十個裡頭九個睜眼瞎。么娃跟著陳懷明學了半年字,能寫自己的名兒了,可要讓他認一頁章程,還是抓瞎。
“識字這一項,怕是要裁不少人。”崔連長皺著眉,“上頭是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陳懷明說,“是篩選。中央要的是能看地圖、能傳令、能寫戰報的兵,不識字,傳個令都傳不明白,留著也沒用。”
“那咱就乾等著被裁?”常五急了。
“不等著。”陳懷明說,“離考核還有兩個月,夠用了。”
“夠用?”崔連長看他,“兩個月,教一幫大字不識的兵認字?你當他們是讀書的料?”
“不是讀書的料,也得學。”陳懷明說,“一天認三個字,兩個月,一百八十個字。上陣殺敵用不了那麼多字,可應付考核,夠了。”
他轉頭看向羅營長:“營長,考核的事,交給我來辦。”
羅營長沉默了一會兒:“你有把握?”
“有。”他說,“我有兩個月的把握。”
當晚,陳懷明把二排的兵叫到祠堂裡,擺了塊黑板,粉筆是他拿自己的餉銀去鎮上買的,一盒,十二支。
“兄弟們,”他說,“考核的事,你們都聽說了。體能、射擊,我不愁你們,咱們二排,操練從來沒落下。可識字這一項,是道坎。坎過不去,就得走人。”
“排長,”賴三喊,“咱都一把年紀了,認字,那不是要命嗎!”
“認字不要命。”陳懷明說,“不認字,往後才要命。今天我不逼你們,我就問一句:想留下的,舉手。”
祠堂裡靜了一瞬。然後,一隻手舉起來了,是么娃。緊接著,趙四娃、常五、賴三,一個接一個,把手舉了起來。最後,全排的手都舉著,黑壓壓一片。
“好。”陳懷明說,“既然都想留下,那就學。醜話說在前頭,學不會的,我不罵,可我要加練。練到會為止。”
從那一天起,二排的晚上,多了一堂課。
白天操練照舊,體能、射擊,一樣不落。天一擦黑,祠堂裡就亮起燈,兵們搬著凳子,一排排坐好,跟著陳懷明認字。
他教得慢,一天就教三個:土、兵、槍。先教寫法,再教意思。“土是土地,咱們踩的;兵是當兵的,咱們自己;槍是傢伙,吃飯的傢伙。”他讓兵們拿手指頭在泥地上畫,畫一遍,念一遍,唸到口水乾了,再畫。
么娃學得最快,三個月前還不會寫自己名字,如今已經能認得二十來個字。他坐在第一排,筆劃得飛快,寫完了,還幫旁邊的賴三糾正。
賴三學得最慢。他四十多了,手上有老繭,握槍握了一輩子,握筆比握槍還難。寫一個“土”字,橫豎橫,寫了半炷香,還是歪的。他急得滿頭汗:“排長,我這手,不是寫字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