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民國:從草鞋兵到紅色將軍》第51章 遣散(1)

作者:老心不老新葯·7小時前

三百一十二個人,下了山,怎麼安置,是個大問題。

陳懷明在南山口搭了個棚子,支了張桌子,讓周師爺坐鎮,一個一個登記。姓名,年齡,哪裡人,家裡還有什麼人。登記完的,領路費,遣散回家。

周師爺從早坐到晚,記了滿滿一本子。他揉著手腕,說:“小陳,這三百多號人,一人三塊大洋的路費,就是九百多塊。這筆錢,你從哪出?”

“從繳獲裡出。”陳懷明說,“鐵柺寨裡,搜出來的大洋,夠發路費了。”

“繳獲的錢,得上交團部。”周師爺說,“你截下一筆發路費,回頭團部問起來,你不好交代。”

“交代啥?”陳懷明說,“這錢本來就是他們搶的。搶來的錢,還給他們,讓他們回家過日子,這叫物歸原主。團部要是問,就說是我陳懷明作的主,讓團部來找我。”

周師爺嘆了口氣,沒再勸。

可事情,沒那麼順當。

第一天,就出了亂子。幾個被土匪搶過的村子,聽說了訊息,派人找上門來。為首的保長帶著一幫村民,堵在南山口,嚷著要“討還血債”。

“陳連長!”保長喊,“唐鐵柺搶了咱村三年,搶了糧,殺了人!你說放就放,天理呢?”

村民們也跟著喊:“不能放!要償命!要賠錢!”

陳懷明站在棚子前頭,等他們喊完了,才開口:“老哥,唐鐵柺搶了你們,是事實。可那三百多號人,有幾個是真殺過人的?我查了,真正手上有人命的,不到二十個。這二十個,我按軍法辦。剩下那些,都是被逼上山的,種地的莊稼漢,他們下山,回家種地,往後還你們的糧,還你們的錢。”

“他們拿啥還?”保長說,“他們窮得叮噹響!”

“我發路費,讓他們先回家。”陳懷明說,“人回去了,地種起來了,欠你們的,慢慢還。你要是不讓他們回去,把他們關起來,他們拿啥還你?”

保長噎住了。

“老哥,”陳懷明放軟語氣,“我知道你們村死過人,心裡有氣。可氣,得撒在真兇身上。那二十個手上有人命的,我絕不放過。剩下的人,放他們一條生路,也是給你們留條活路。你想想,他們是種地的,往後你的糧,你的菜,興許就是他們種的。”

保長不說話了。村民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議論了一陣,到底還是散了。

第二道坎,是錢軍需官。

錢軍需官不知從哪得了訊息,派了個兵來傳話:“陳連長,鐵柺寨繳獲的錢糧,是公家的,得上交。你私自發路費,這是違了規矩。”

陳懷明回話:“軍需官,繳獲的數目,我一分不少,登記在冊,回頭上交。路費這一筆,是我從繳獲里扣的,扣多少,記多少,賬本在這兒,軍需官隨時來查。”

“你扣了九百多塊,回頭賬上怎麼填?”

“填‘遣散用度’。”陳懷明說,“軍需官要是不認這個賬,讓他來找我,我當面跟他算。”

傳話的兵回去了。錢軍需官沒再來。

第三道坎,是團部。

團長派人來問剿匪的進展,陳懷明回了話:“唐鐵柺已降,三百一十二人,登記造冊,陸續遣散。繳獲槍支一百零七杆,大洋若干,登記在冊,隨後上交。”

團部回了四個字:“辦得妥當。”

陳懷明看著那四個字,笑了笑。他知道,團長這是默許了。只要他把賬做清,把事辦妥,上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遣散的工作,進行了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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