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民國:從草鞋兵到紅色將軍》第187章 昭雪(1)

作者:老心不老新葯·6小時前

羅副團長,是十一月初一的前兩天,回來的。

回來的時候,他拄著拐。一條腿,從膝蓋往下,空蕩蕩的,褲管,紮了起來。他是坐船,從後方醫院回來的。船靠岸,他拄著拐,一步一步,走上碼頭。陳懷明,迎上去,要扶他。他擺擺手,自己走。

“小陳,”他站在岸上,看著陳懷明,看了好一會兒,才說,“瘦了。”

“副團長,”陳懷明說,“你的腿……”

“沒了。”羅副團長,說,“大場那一炮,連骨頭,帶肉。醫生說,留不住。”他說得很平,像是在說,別人的腿。

陳懷明,沒有說話。

“團長沒了,我這條腿,也算,交代在大場了。”羅副團長,說,“可我這條命,還在。命在,賬,就得算清楚。”

他回來的頭一件事,就是算賬。

算的,是苟應才那筆賬。

苟應才遞的狀子,陳懷明見過。電文上,白紙黑字,寫著:九十八團,擅退棄陣,虛報傷亡。那封電文,進了師部。師部,記了案。案子上,壓著陳懷明的名字。

羅副團長,把案卷,調了出來。

他一條,一條,對。

對出川的名冊。對沿途的糧餉。對大場那幾天的戰報。對殿後的次序。對河邊的船。一條一條,對下去。

對到陣亡那頁,他停住了。一百三十七,改成了,一百二十七。差的那十個,是十條命。

“這是苟應才,找人改的?”羅副團長,問。

“是他。”陳懷明,說,“我在團部,對過筆跡。”

羅副團長,點了點頭。他把案卷,合上,說:“小陳,你信我。這案子,我翻。”

他在團部,待了兩天。

第三天,師部,來了人。軍法官,姓馬,帶著兩個兵。馬軍法官,把案卷,從頭,看到尾。又去祠堂,問了何醫官。又去河邊,問了那幾天,撐船的老鄉。

問完了,馬軍法官,坐在廠房裡,說:“苟應才,人呢?”

“跑了。”羅副團長,說,“大場失守前,就跑了。跑的時候,往師部,遞了這封電文。”

“跑哪兒了?”

“不曉得。”羅副團長,說,“有人說,往南跑了。有人說,躲進租界了。”

馬軍法官,沒有立刻說話。他低頭,又看了一遍案卷。

“擅退棄陣,查無實據。”他放下案卷,說,“九十八團,從大場撤下來,是奉師部電令。殿後,是陳懷明代領。戰報數字,與名冊,相符。虛報傷亡,冒領撫卹,查無實據。苟應才,逃前構陷,軍法,記名。日後,緝拿歸案。”

他站起來,朝陳懷明,伸出手:“陳團長,委屈你了。”

“不委屈。”陳懷明說,“弟兄們,死都死了。我這口氣,不算啥。”

廠房外頭,兵們,蹲了一地。沒人說話。可誰也沒走。老班長蹲在最前頭,煙,抽了一根,又一根。趙四娃,抱著他那把刀,靠著牆。么娃,蹲在門口,一會兒,朝屋裡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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