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仍不是錄取。若成績複核發生變化,學校也可能不接收;她承擔的是自己的選擇,不是一張已經兌現的通知書。
確認完,她沒有離開,轉去處理自己的成績申辯。
聯合考務已經撤銷她的暫緩措施,卻要求她補交進入限制區與參與廣播的個人說明。現有材料目錄按陳野那一份建立,提交入口也掛在陳野受理號下面。若照著填,蘇晚照、周大勇和唐枝的經歷都會變成“陳野一方案”的組成部分。
“我不掛他的號。”她對受理人員說。
對方解釋:“關聯受理便於統一核驗,不代表你的證詞歸他所有。”
“那請給我獨立事件號。其他考生也一樣。”
“全部單開會重複材料。”
“材料可以關聯,陳述人不能合併。”
她沒有講大道理,只把自己的通知、身份頁和前日端點回執擺出來。她參與護送、進過維護區、在廣播外圍守過槍,所見範圍和陳野、周大勇都不同。若共用一份陳述,誰親眼見過什麼,反而會混。
受理人員讓她等。二十多分鐘後,聯合考務回了一份臨時辦法:同一事故可共享物證目錄,每名申辯人和證人保留獨立陳述號;陳述只能勾選本人親歷環節,引用他人材料須取得持有人許可。提交後,系統單獨生成回執,任何人不得替他人修改。
蘇晚照逐條看完,問:“不是被處分的人,願意作證能不能用?”
“可以申請證人入口。先核武考身份,再由本人選擇公開範圍。”
“給我空白規則和申請路徑,不要帶任何人的名字。”
她拿到一頁正式說明。
自己的陳述先填。她勾選進入維護區、安全播報外圍警戒、雙樁阻敵三個親歷環節;沒看見誰壓下3機械位,便明確寫未見;不知道四箱最後運去哪兒,也沒有猜。
寫到自己右肩受傷時,她附上當日停止使用右臂、隨後檢查固定和如今繼續複查的記錄。那能證明她當時確實失去穩定持槍能力,卻不能證明所有偏航都由傷勢造成。她把後一句也留在說明裡,沒有為了讓經歷好看,把自己主動走進維護區的決定抹掉。
報告裡稱考生擅自佔用播報資源,她只附自己接收的許可權頁與原終端核驗方式,不替周大勇描述操作手感,更不替鄭嶽解釋簽名動機。
提交以後,獨立陳述號落進她的終端。
“能轉給其他人了?”周大勇問。
“轉規則,不轉我的答案。”
蘇晚照先把空白入口發給方遠、七碼頭回執持有人和只同意現場核驗的第三支隊伍。訊息只有三句話:願意陳述的本人申請;只寫親眼所見;不同意公開的部分不要勾。
她沒有打著陳野的名字,也沒說填寫就能保住成績。
下午,兩份回信先後回來。一份說願意核身份,另一份問能不能只證明廣播內容、不談自己的撤離路線。受理臺答覆可以,範圍由本人選。
唐枝把這份規則加入下一步分工,仍放在自己的工作底表裡。陳野只看了一眼,沒有接管聯絡人名單。
“你家那邊呢?”他問。
“新槍自己想辦法,轉診按普通流程。”
“臨江還沒錄取你。”
“所以要先把成績留在該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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