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報到李長河時,只說事實。沒有“英勇”,也沒有“壯烈”。值勤官問是否建議追授,她回答:“等遺體、記錄器與責任鏈補齊後,由程式決定。現在先把他為什麼沒撤出來寫清。”
唐枝聽到“沒撤出來”,眼睛又落到桌上的五成四與七成二。她想移開,視線卻像被釘住。呼吸開始變快,指尖發麻。
馮春坐到她對面,沒有碰她:“報現在看見的東西。”
“白桌子。”
“還有。”
“半杯水。舊電臺。蘇晚照的槍袋……紅色封條。”
“腳底呢?”
“地磚,涼。”
“聽見什麼?”
唐枝聽了幾息:“換氣機。有人推車。沒有敲橋。”
最後四個字出口,她的呼吸才慢下來。軍醫在觀察頁記下觸發物和有效回落方式,沒有寫“已恢復”。她仍不敢閉眼,也無法看持續紅燈;只是在驚恐起來時,第一次把自己所在的地方說了回來。
周大勇想把載荷頁收走,唐枝攔住:“留一份不帶紅色的。”
“你還要看?”
“現在不看。以後先從數字看。”
“什麼時候?”
“不知道。”
周大勇影印成黑白,把原件封袋。唐枝沒有承諾明天恢復崗位,隊伍也沒有要求她用重新看圖證明自己還配帶路。
她在個人狀態頁上寫下三項限制:不進入全暗環境,不單獨聽橋體敲擊,不擔任唯一觀察崗。寫完又加一項可做:可以稽核無動態、無紅標的紙面路線。她沒有把自己從崗位裡整塊刪掉,也沒裝作還能承擔原來全部工作。
陳野看見那行字,沒有提出由自己暫代路線。他只在執行位後補上:若唐枝報停,按備用觀察崗指令走,不追問原因。誰來當備用,要等九個人傷情和許可權重新評估,不能先把名字寫成他。
天快亮時,遺物登記員來收現場代管物。陳野這才想起左側內袋裡的信封。他解開腰包,信封邊角被汗浸軟,封面上“重抄”兩個小字還在。李長河塞給他後,他始終沒有開啟。
透明袋取來前,周大勇問能不能先看一眼封口。登記員讓他戴手套,只許確認外觀。信封舌口沒有開啟痕,邊角沾著陳野腰包裡的止血粉,正面卻沒有郵戳、單位轉寄碼或部隊代收章。它從來沒有進入過寄送程式。
周大勇伸手把折起的一角壓平,壓到一半又停住:“他叫你別折。”
陳野低頭看著那道摺痕:“還是折了。”
“等找到人收,再換個封套。”
他說的是找到收信的人,沒有替李長河決定這封信該不該拆。
登記員問:“收件人?”
陳野翻到正面。
信封中央只寫了一個“媽”字。下面本該填姓名與地址的幾行全空著,郵編框也沒落一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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