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她王秋禾得到一點屬於自己的東西,要靠別人的讓?
要靠這種偷偷摸摸的、見不得光的方式?
那肉,那本該屬於她的份額,為什麼不能理直氣壯、第一時間就放到她碗裡?
就因為她是個女娃?因為她年紀夾在中間?因為她不夠需要?
“我的。”
“該是我的。”
這個念頭,不知從何時起,就嵌進了她的心裡。
隨著一次次類似的出讓、忽略、理所當然的剝奪,這些念頭被包裹上層層疊疊的硬殼,變成了一塊堅硬的、硌人的石頭,長在了心口最柔軟的地方。
她開始用偏執的方式,去宣示、去扞衛那些她認為該是自己的東西。
哪怕只是一片肉,哪怕只是一支鉛筆,一張草紙。
因為在她有限的人生經驗裡,如果她自己不去爭、不去喊、不去死死地攥住,那麼屬於她的那份,就會被悄無聲息地、“合情合理”地劃到別人的名下。
讀書的機會是這樣,碗裡的肉是這樣,家裡有限的關注和資源,似乎也是這樣。
她習慣了這種防禦性的姿態,甚至把它變成了某種條件反射。
任何模糊了所有權界限的事情,都會觸發她心底那塊石頭尖銳的稜角。
所以,午飯時,她會下意識地說該是我的肉。
那不是針對林蔚,那是針對她過往二十多年裡,無數次在飯桌上被忽略、被排在末位的條件反射。
她在扞衛一種虛幻的、但對她至關重要的順序正確。
所以,當林蔚用王家的紙筆畫了畫,她會脫口而出我的東西。
那不僅僅是對物資所有權的宣告,更是她內心深處,對“經由我手王家的東西,其歸屬必須清晰”這種安全感的病態需求。
她害怕模糊,害怕那種“本來是自己的,但轉眼就可能不是了”的不確定。
林蔚本身作為買來的媳婦,其歸屬的模糊和強制,本身就是對這種安全感的最大破壞。
所以王秋禾在其它事物上,對所有權的執著反而變本加厲,幾乎是一種補償心理。
可是,她攥住了什麼呢?
肉,最終以一種更屈辱的方式,回到了原點,甚至還綁上了人情債。
畫,在她手裡,變成了爭奪、撕扯、焚燒後的殘破遺蹟。
而她這個人,在別人眼裡,變成了幫兇,變成了活該。
幫兇……
這個詞再次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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