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試放榜那天下了大雨。不是縣試那種米粒小雪——是真的大雨,雨點子砸在府學門口的青石板上濺起來能打溼膝蓋。紅紙被雨淋了不到一盞茶就洇得不成樣子,但這次沒有人敢擠到最前面——府試的榜比縣試長了一倍,上面的名字多了一倍,被刷掉的人也多了不止一倍。縣裡來的兩百人,府試只剩不到一百。能站在這張榜下面的人,每兩個裡已經倒了一個。
趙先生站在人群外面,打了一把破油紙傘——傘骨斷了兩根,傘面往左歪。這把傘他用了至少十年,每次府試放榜都帶著。有時候是給自己遮雨——十次落榜,每次都站在這把破傘下面看別人的名字。今天是給學生遮。他把傘舉得很高,斜著往蘇文卿和三郎的方向傾。自己半個肩膀淋在雨裡。
蘇文卿第一。全縣第一,府試還是第一。三郎從人群縫隙裡看到“蘇文卿”三個字寫在最上面,墨跡被雨水暈開了一點,但還是清清楚楚。蘇文卿沒有擠進去確認——他站在趙先生的破傘下面,看到自己的名字在最頂端,嘴角弧度深了半度。這個變化大概等於別人放鞭炮。
三郎第六——跟縣試一樣。名次沒動,但人動了。從縣試第六到府試第六,中間隔著三個月、兩百個考生、和一個差點在考卷上寫出“天是無意識的物理規律”的自己。他看那個“六”字,跟自己說了一句話:又少削了一個角。縣試那次削了三個想法,府試只削了一個——關於“見賢思齊”的論證順序他堅持了先事實後經典的寫法。閱卷官沒發現,或者發現了但覺得不算大問題。不管是哪種,他保住了自己的論證順序。
保住的代價是手心多出的汗。府試三場,每場他都在落筆前停了一拍——不是想不出怎麼寫,是在腦子裡把詹姆斯的邏輯翻譯成唐逸能寫的東西。詹姆斯說“decracy is the least bad syste,唐逸寫成“民為貴,君為輕”——孟子的話,考官不覺得有問題。詹姆斯說“constitutional checks and balances”,唐逸寫成“三權相制”——閱卷官批了四個字:“頗有漢制遺風”。根本不是漢制。是三權分立。但閱卷官看不懂,也不需要看懂。他只看得懂“漢制”兩個字——這兩個字替他擋了一刀。
“唐逸——你第六!”李文進從人群裡擠出來,水淋淋的,臉上分不清是雨還是汗。他嗓子有點啞——大概是剛才在人群裡擠的時候喊了太多聲。“正取——我是正取!不是備取了!”他抓著三郎的肩膀使勁搖。三郎被他搖得傘差點脫手。“我知道。我看到了。你的名字在最後一行。”他把傘重新舉穩。“最後一行——但是正取。不是備取。”
李文進鬆開手,忽然安靜了。他低頭看著自己手裡的布兜——上面三行字被雨打溼了,炭跡有點糊,但還能看清:“縣試:備取”“府試:正取”“加”。他看了很久那個“加”字,然後用袖子擦了擦眼睛。不知道是擦雨還是擦眼淚。
馬平川第十五——看完榜沒有翹嘴角。臉上那個表情不是高興,也不是不高興。是一種“三十兩輔導費花到府試剛好用完”的平靜。他爹站在旁邊,綢衫被雨淋得貼在身上,暗紋水波圖案變成了皺巴巴的水漬。翠玉扳指沒有轉——不是滿意,是算了。府試第十五,進院試沒問題。三十兩花得不虧,但也沒賺。保本。
李文進——正取最後一名。不是備取。縣試他是備取——“備”的意思是備用的備,萬一前面有人不去,他頂上。府試是正取——“正”的意思是正式的,不管前面有沒有人不去,他都在榜上。正取最後一名和備取最後一名,在榜上的位置都是最後一個——但這個位置的名稱變了。他從“備”變成了“正”,中間隔了三個月、兩百個比他排名高的人和他每天在布兜上多寫的那個“加”字。布兜上現在有三行字:“縣試:備取”“府試:正取”“加”。最後那個字寫得最小,但筆劃最不抖。
趙先生把破傘收起來,走進雨裡。走到紅榜面前,雨淋在他頭髮上,順著額頭往下淌。他仰頭看著榜上四個名字——蘇文卿、唐逸、馬平川、李文進。從第一到最後一名,四個學生全在榜上。他把眼鏡摘下來用袖子擦了擦。不是擦雨水——雨水擦不乾淨。是在擦眼鏡片上那層薄霧。十三個學生帶到府城,九個被刷掉了。這四個留下來了。這四個還要去院試。
“先生——你肩膀溼了。”蘇文卿把傘撐過去。
趙先生沒有回答。他看著榜上“蘇文卿”三個字,看了一會兒。然後說了句讓三郎記了很久的話——聲音很輕,被雨聲蓋住大半。“三十年前我第一次府試,也考了第一。後來院試也過了——秀才。然後就卡住了。卡了三十年。”他把眼鏡重新戴上。“你們四個——不用像我。考到不想考為止。或者考到考上為止。兩條路都可以。別卡住。”
雨越下越大。紅榜上的墨跡被雨水衝得往下淌紅痕,像榜自己在流淚。但名字還在——蘇文卿、唐逸、馬平川、李文進。四個名字,四種顏色深淺不一的墨跡,在雨裡都沒褪。趙先生轉過身,帶著四個學生往客棧走。破傘還是歪的。但他肩膀不溼了——蘇文卿把傘舉正了。
回到客棧,李文進把布兜攤在桌上烤火。火盆裡的炭噼啪響,布兜冒白汽——不是乾的汽,是溼的。被雨淋透的粗布烤火會冒一種酸酸的味道,但李文進不在乎。他盯著布兜上那三個字出神。“三郎——你說院試會不會也這樣?擠在人群裡,雨淋著,然後看到自己的名字在最後一行?”
“會。”三郎也把溼衣服換了。“但是最後一行也是正取。正取的人,以後可能不是最後一行。”
李文進把布兜翻過來,在背面用炭條又寫了三個字:“院試:正”——“正”後面留了大半個空,夠寫一個數字。三郎看他寫完那個空,忽然想起詹姆斯當年競選時的一個習慣——從來不在“我們贏了多少票”後面填數字,只在前面寫“我們贏了”。因為填了就限定了自己。不填——無限。李文進無師自通了這個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