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之瑤池穿越》第61章 宴席(1)

作者:九日游之·22小時前

初三那天打穀場上擺了六桌。不是唐家出的錢——村長唐老三挨家挨戶收的份子,每家一百文,不夠的自己墊。六桌酒席,殺了兩頭豬,從鎮上酒鋪搬了三壇黃酒。趙先生那把破傘掛在打穀場邊的棗樹樹枝上——不是忘了收,是村長說“趙秀才的傘得掛上,討個吉利”。傘骨還是斷了兩根,但在太陽底下掛著,被風吹得悠悠轉。趙先生自己大概不知道他的破傘被當成了吉祥物掛在棗樹上——他今天沒來,在私塾裡改卷子。

三郎穿上生員服——藍衫、方巾、皂靴。第一次穿長衫,肩膀不太習慣——以前穿短褐,袖子是窄的,方便幹活。這身長衫袖口寬了大概兩寸,每次抬手都會掃到桌上的筷子。母親看他穿好,把袖口往上折了兩折,用針線臨時固定了一下——不是縫死,是活的,方便以後放下來。她說了一句三郎這輩子都忘不了的話:“以前給你縫衣服是為了保暖。今天縫是為了好看。不一樣。”話說回來,母親上一次說“不一樣”是她那個差點當掉的銀鐲子又戴回手上那天。今天又說了一次。她這輩子大概只有這兩個“不一樣”時刻——一次是保住了鐲子,一次是兒子穿上了生員服。

三郎在銅鏡前看了看自己。銅鏡磨得不平,下巴歪了一點,但藍衫襯得人精神。他忽然想起詹姆斯記憶裡的一件事——他第一次穿上三件套西裝去國會山面試助理職位,領帶是租來的,皮鞋底磨穿了一層貼上補過。出門前他在公寓鏡子前站了十分鐘,覺得不夠帥,換了兩條領帶,最後還是選了第一條。那天他面試完了拿了offer,出了國會山在大理石臺階上站了一會兒——覺得華盛頓的天比別處藍。此刻三郎站在唐家村打穀場上,穿著母親折了袖口的生員服,看著天邊火燒雲——他也覺得青田縣的天比別處紅。兩種人生,兩套衣服,站在兩個不同的臺階上——但膝蓋發軟的感覺,一模一樣。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改變太巨大了,人需要膝蓋發軟來確認這不是夢。

宴席上最熱鬧的不是三郎那桌——是二叔那桌。二叔喝了兩杯黃酒,臉紅了,話多了。“我家三郎——四歲蹲在田埂上畫水渠,七歲在綢緞莊拆穿周老闆,現在還考上了秀才!”他把菸袋鍋子叼在嘴裡,空的。“我二十歲虧光三十兩,他十六歲中了秀才。比我強。”唐康在隔壁桌喊了一聲:“爹!你還虧過三十兩?!”二叔差點把菸袋鍋子掉地上。這個秘密藏了二十年,被兩杯黃酒和親兒子的嗓門全炸出來了。整桌人笑了大概一盞茶的時間。

李文進坐在三郎旁邊。他沒有穿長衫——他家買不起。但他穿了一件新洗過的乾淨短褐,袖口沒有油漬。他把那碗黃酒端了很久,看碗裡的酒面發愣。“我爹說——秀才中了之後,可以不去考舉人。在村裡教書也能過日子。”“你想教書嗎。”“不想。但我想先讓他放心。讓他知道——萬一考不上舉人,這個秀才不是白考的。”他把酒喝了。碗放下的時候手指在碗沿上停了一拍——那個位置剛好是碗缺了一個小口的地方。三郎認得這個缺口——跟三嬸裝蘿蔔乾的碗是同一個弧度。大概天下的窮人家都有同一個口子。

蘇文卿沒來。他在府城陪母親——前天捎來一封信,說母親好些了,能下床了。信的最後一行寫著:“院試第三名。下次換第一。”連祝賀自己的話都要跟排名放在一起。三郎把信摺好放進懷裡。

宴席上的酒喝到第三巡,發生了一件三郎沒想到的事。馬平川來了。不是受邀——是他自己來的。沒穿綢衫,穿了件普通藍布袍子,沒帶丫鬟,沒帶他爹。一個人來的。站在打穀場邊上,手裡提著一壺酒。不是黃酒——是花雕。一壺花雕大概三百文,夠他家買半匹綢子。“馬平川——”李文進先看見的,筷子停在半空。整桌人安靜下來。馬平川走到三郎面前,把花雕放在桌上。“府試第十五——你沒比我高多少。但你考了第六還是這副樣子。我今天來看一眼——秀才是什麼樣子。看到了。”他倒了一碗花雕,自己喝完。“下次院試——我考第一。”然後轉身走了。從頭到尾沒說一句客套話。但三郎懂——這不是挑釁,是一封活的戰書。

馬平川不寫信,他直接到場。他需要親眼看一個秀才長什麼樣,回去照著練。

二叔看著馬平川的背影,把菸袋鍋子從嘴裡拿下來。“這個後生——比孫掌櫃有前途。桂花糕只能拉攏雜貨鋪。花雕是來挑戰唐記商號的。”他把菸袋鍋子重新叼好。“三郎,這個人以後可能是你的對手,也可能是你的搭檔——看你考完鄉試之後怎麼打牌。”

宴席散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打穀場上點了幾根松明火把,火光把棗樹的影子投在地上,一晃一晃的。村長端著一碗黃酒站起來——最後一碗。他走到三郎面前,把酒碗舉起來,然後做了一件他這輩子大概從沒做過的事——讀書人的拱手。“唐秀才——以後村裡有什麼事,你替我們說句話。”

他把酒碗喝完。碗放下的時候手指有點抖——不是緊張,是喝了太多。他今晚喝了大概一斤黃酒,但他那句“替我們說句話”是清醒的。一個村子的訴求,需要一個會寫字的人去表達。以前這個人是祖父——村裡識字最多的老人家。如今祖父老了,眼花了,提不動筆了。現在是三郎。

三郎接過村長的空碗放在桌上。沒說“好”。只是點了點頭。風從稻田那邊吹過來,松明火把晃了幾下。棗樹上的葉子嘩啦啦響。祖父坐在棗樹下的竹椅上,火光在他臉上晃了一下。三郎終於替唐家村接過了祖父的筆。

宴席散盡後,打穀場上只剩六張空桌、滿地花生殼和雞骨頭。三郎一個人收拾碗筷——母親要幫忙,他讓她先回去睡了。他把空碗一隻只摞好,碗底碰碗沿的聲音在夜裡傳得很遠。元寶不知什麼時候來了,叼著一塊沒人啃乾淨的豬骨頭趴在棗樹下。月亮爬上來了,照在打穀場上,照在棗樹上,照在祖父的竹椅上。竹椅空著——祖父乏了,先回屋歇了。

他把最後一個碗摞好。然後回到棗樹下,蹲在祖父跟前——祖父已經回屋了,竹椅上只擱著他那杆旱菸。從懷裡摸出那支筆——唐芸刻五瓣花的那支。放在竹椅的扶手上。“爺爺——這支筆開始替你寫了。第一件事:給村裡寫一封呈文。村長要修水渠,需要備個案。以前沒人會寫。現在有了。”他輕輕拍了拍竹椅的扶手,站起來,拎著一摞碗走回家。腳步聲在月光下輕輕的。祖父大概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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