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後,我的消費全額返現》第32章 被改過的需求書(2)

作者:寒月墨染江山·14小時前

每一處變化,都不大。

可連在一起,就是一條把星川往門外推的線。

陳海低聲道:“這不是客戶正常改需求,這是給雲盛留裁判席。”

林川沒有接這句話。他盯著檔案屬性和郵件頭時間。V1.0外發時間在半個月前,那時星川還沒收到預審通知;V3.7上傳時間卻在資格預審前一晚,雲盛專案組提交風險提示的前兩個小時。

何旭翻到律師轉來的來源備註,忽然停住:“林總,這裡有一段外發名單說明。雲盛專案組回覆客戶預研意見的聯絡人,是趙凱。”

螢幕上,律師只截取了非機密的郵件頭欄位和客戶外發鏈路。回覆主題清楚寫著:關於二期試點標準調整建議。發件人顯示趙凱的雲盛郵箱,時間在V3.7生成之前。

劉敏沒有讓情緒帶偏,逐字讀出可用結論:“我們現在只能確認三件事。第一,最初版本和現行版本存在實質差異。第二,差異都指向原承建方優勢。第三,趙凱在現行版本生成前,向恆輝提交過標準調整建議。至於恆輝為什麼採納,誰審批,不能猜。”

“夠了。”林川說。

這不是能當場砸出去的錘子,卻足以證明星川不能按V3.7預設認輸。趙凱沒有在門口堵他們,而是提前把門框改窄,讓後來者必須側著身子進場。

林川重新開啟澄清檔案,在最前面加了一頁“需求版本差異說明”。措辭仍然剋制:星川已獲得一份來源待核驗的客戶外發預研版本,該版本與現行V3.7在模型繼承、歷史標籤、驗收角色三處存在重大差異;星川請求恆輝採購組在九點半答覆中明確版本變更依據,並說明所有入圍方是否享有同等資訊。

陳海看著他:“不直接寫趙凱?”

“不寫。”林川說,“客戶答覆裡如果承認版本變化,趙凱就藏不住;如果不承認,我們也有下一步核驗方向。現在寫名字,只會讓他們把問題變成私人恩怨。”

何旭沉默很久,忽然說:“發這份東西的人,估計很怕。”

林川看了一眼郵箱。舊同事又發來一封短訊息:我只能證明它從客戶那邊來過,但別讓我公開作證。趙凱知道是我,我在行業裡就待不下去了。

會議室裡的燈白得刺眼。

林川把那封郵件儲存進待核驗目錄,沒有回覆承諾,也沒有催促對方站出來。他只對劉敏說:“記錄他的顧慮,交給律師。證據和人,都不能拿來硬推。”

何旭抬起頭,聲音有些發澀:“如果沒有人公開說話,趙凱還是能說這些只是版本溝通。”

“所以我們先讓恆輝回答版本。”林川把V1.0首頁打印出來,反扣在桌上,“誰說話,什麼時候說,能不能說,都必須由他自己決定。我們不能一邊反對趙凱逼人背鍋,一邊把別人推到臺前替星川擋刀。”

劉敏停筆看了他一眼,又低頭把這句話寫進會議紀要。她沒有加任何形容,只標註為:涉及線索提供人保護原則。

陳海長出一口氣:“那我們手裡其實還是半張牌。”

“半張也夠。”林川說,“至少能證明這局牌被人洗過。”

凌晨三點二十,差異說明隨補充澄清提交成功。恆輝系統仍顯示九點半統一答覆。

林川關掉電腦前,最後看了一眼V1.0和V3.7的並排頁面。被改過的不是幾行字,是競標的起跑線。

窗外天還沒亮,郵箱裡那封未讀郵件靜靜躺著,標題像壓低了聲音。

一份不能公開的證據。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